先離婚再談監護權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賽程、直播線上看和比分戰績懶人包

先離婚再談監護權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謝智博寫的 宅爾摩斯的萬事屋【博客來獨家親簽版】 和謝智博的 宅爾摩斯的萬事屋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寶瓶文化 和寶瓶文化所出版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心理與諮商學系碩士班 洪素珍所指導 柯萱如的 律師辦理子女親權事件之經驗初探 (2021),提出先離婚再談監護權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未成年子女親權、離婚、律師、心理經驗。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戴瑀如所指導 林庭葦的 從同性寄養轉換為同性收養之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同性收養、同性寄養、寄養家庭制度、寄養轉收養、司法院釋字第748號施行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先離婚再談監護權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先離婚再談監護權,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宅爾摩斯的萬事屋【博客來獨家親簽版】

為了解決先離婚再談監護權的問題,作者謝智博 這樣論述:

「我們這種人, 早已半個身子浸入黑暗世界裡。」 福爾摩斯?亞森羅蘋? 跳進「徵信」這個坑,才醒悟自己的憧憬太天真…… 不要調查自己身邊的人,這是徵信工作守則; 報應,則是這一行最恐怖的職業傷害…… 我不是什麼好人,對人也信任不足, 但我仍願相信,永遠要對良善抱持希望。   ❙❙❙   偷拍、針孔攝影、錄音筆,   尋人、跟監、查外遇……   打從踏進這行,我就知道,   我凝視著深淵,深淵也凝視著我。   【檔案一:暗紅色的背叛】   「懷疑」是一顆種子,一種下去就生根、發芽,漸漸侵噬人心,更會讓你絕對不想發現的事實破土而出。我最好的調查夥伴阿錦定位女友的位置,挖出

了真相,卻也讓他的世界就此崩塌……   【檔案二:第六次跟監】   第六次了,她請我們跟監調查丈夫是否有外遇──即使前五次完全沒蒐集到任何可疑證據。然而我明白,她只是在試著補綴心中那一塊塊感情碎片,想讓自己能再重新相信人。   【檔案三:尋母啟事】   一群同學湊了一萬元,要幫十八歲的女孩尋找從小就分離的生母。「尋人」實在是所有業務中,最困難、最容易失敗、也最不賺錢的項目。但同學們義氣相挺令人感動,我接了!   從事徵信業,背負著太多不能說的祕密。委託人來到徵信社像是衣不蔽體,暴露了自己的最不堪、最脆弱、最黑暗……而每接下一個案子,便承接下這一切。   入行十六年的謝智博,遊走於真實與

謊言之境,有些案件使他對人性越發質疑,但有時卻在幫助委託人的同時,亦逐漸療癒了自己過往的失落。   或許這就是為什麼再失望、無力,他仍堅守在此,因為真相永遠只有一個──對他而言,在這充滿欺瞞詭詐的混沌世界裡,他努力守護的那一個。 本書特色   ●本書所舉之故事皆經作者改編。   ●世界上有兩個人的手機不能撿:一個是常需要做「現場紀錄」的「接體員」大師兄;一個就是謝智博──從事徵信業的他,背負著太多委託案中的幽暗祕密。   ●每個想當偵探的人,十有八九想要成為福爾摩斯。而從小母親離開的過往,讓謝智博心懷「幫助無助的人」的初衷踏進這行,也在過程中填補自己內心的洞。搜尋網路,有他免費幫助單

親媽媽尋找離家出走的自閉症兒子;義氣相挺找媽媽的十八歲女孩……他要扭轉大眾的扭曲印象,讓徵信這一行,能夠站在陽光下。   ●謝智博自述:「入行迄今,『徵信社』、『偵探』這份職業,對我的意義已不啻是謀生方式,更讓我成了一個蒐集故事的行者,將一件又一件故事撿拾進記憶的麻袋裡。有時我會陷入天人交戰:這能寫嗎?該寫嗎?為了保護當事人,這些故事其實有滿大程度的更易,但當下的心境與感受,還有對當事人的描摹,則希望盡可能地貼近真實。而每一篇故事裡面,都有你們的身影。」(摘自《宅爾摩斯的萬事屋》自序)   ●〈我遇過的奇葩委託人〉之「匪夷所思型」──   接起電話,委託人非常害怕地小聲說:「我不能跟你們講

太多,我怕暴露行蹤,而且可能被監聽。我懷疑有人要追殺我……」   「誰要追殺你?是哪個道上的人嗎?」我立即升起警戒,也小聲地問他。   如果是在「馬路上」行走的朋友,那可能好解決得多,也許打聽一下事情原委,再請人遊說一番就可以處理好。   但他回答:「不是什麼道上的人。他們是……忍者……」     這位大哥,你找錯地方了啦。我們是徵信社,不是木葉忍者村啊! 強力推薦   (依姓氏筆劃順序排列)   專文推薦:   ●孫生(YouTuber團體「反骨男孩」成員.尋找父親的委託人)   ●陳函謙(作家.記者)   ●黃揚明(資深媒體人)   ●雷丘律師(「雷丘律師就決定是你了」粉專版主)

  好評推薦:   ●大師兄(作家)   ●李桐豪(作家.記者)   ●林立青(作家)   ●姜泰宇(作家)   ●謝松善(阿善師.前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鑑識中心主任)   推薦摘句:   ●孫生:「人在面對未知事物以及不確定性的時候,總是會感到恐懼跟害怕,但在博哥旁邊,好幾個當下都讓我覺得好安心。在這個斯文的外表之下,有一顆炙熱、堅定的心,這大概就是我最喜歡博哥的地方了!」   ●陳函謙:「什麼是對、什麼是錯?在感情、權力與利益的迷障中,是非判斷的標準是什麼?徵信社拿錢辦事,又如何能主持公義、替天行道?這本新書,收錄了智博十數年的從業見聞,也寫下了他在人性試煉場上,對婚姻、人性、信任、背

叛、傷害等人生命題的反覆檢視與思考。不論讀者是否需要徵信社的協助,都值得一讀。」   ●黃揚明:「我在進入新聞圈之前,就和初入徵信業不久的智博認識,至今已超過十六年。這本書是人性黑暗集錦、徵信生態百科,他把業界經驗毫無保留地分享出來。未來若有影視團隊改編成職人偶像劇,也不令人意外。」   ●雷丘律師:「智博用輕鬆的口吻,敘述每個案例的來龍去脈,讓人有如閱讀小說般的行雲流水。如果你也喜歡聽故事,但是又覺得純粹的偵探故事有一點搔不到你的癢處,那這本書的案例故事加上智博的旁徵博引,肯定會讓你如沐春風。」

先離婚再談監護權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線上課程】《人際斷捨離》~
讓你留下怦然心動的關係,活出輕盈自在的人生!
課程連結:https://pse.is/E5MW5
第一講免費試聽:https://youtu.be/YyLvd1cNcDw

[ 7/21 開課!]【寫作小學堂】~寫出專屬風格,找回文字悸動
打造一盞自己的聚光燈,建立起專屬於你的品牌印象
課程資訊:https://www.koob.com.tw/contents/3655

[ 8.21 開班!]《CIA通達力》初階班~全方位溝通表達訓練(第二十七期)~僅剩最後"1"位名額
讓原本的你成為自己的力量與資源,帶你前往想去的地方。
課程資訊:http://www.koob.com.tw/contents/37
更多學員心得分享:http://pse.ee/5TB7F

【人際維基】桌遊體驗會~讓你一玩就懂別人的在乎~06/16(日)14:00
活動資訊課程:https://www.koob.com.tw/contents/3072

【線上課程】《時間駕訓班》~
學會提升效率,擺脫瞎忙人生,做自己時間的主人
課程連結:https://pse.is/DDDHB
第一講免費試聽:https://youtu.be/flfm52T6lE8

線上課程【不用開口,就讓你擁有人際好感】
啟動人際溝通的關鍵影響力 https://goo.gl/v3ojdo

桌遊【人際維基】~一玩就懂得別人的在乎:https://goo.gl/Ej4hjQ
到蝦皮購買【人際維基】:https://goo.gl/ASruqR
=============================
以下為本段內容文稿:

很多人很嚮往愛情,覺得找到一個適合自己的、愛的人之後,就可以走入婚姻,然後我們貧瘠的想像力就只到這裡,沒想過,走入婚姻後,會發生什麼事情,總覺得很愛的偉大,一定可以船到橋頭自然直。
然後,一個不小心,就翻船、觸礁了。
這時候,我們就陷入掙扎,到底是要繼續忍耐,還是要離婚?
可能有些人會說,一定要試著努力挽回,不然這麼多年的感情很可惜,而小孩很無辜。但關係這種事情不是你一個人有意圖就可以的,電視上演的諮商效果都好快,談沒兩次,先生或太太就願意低下頭道歉,但真實是,可能談了半年,兩個人還是為了誰付出比較多,吵個沒完。
雙方都沒力氣了,相看兩討厭,越看越氣,於是又有人跳出來說,既然試過就好聚好散,好好道別,離婚吧!
可是要離,也沒這麼簡單,經濟問題、監護權問題,好多現實的狀況又會把人卡住。
於是夫妻關係,就變得很扭曲,既不想繼續相處,可是又分不開,非常非常的矛盾。
最近有一本書就在談這個狀況,書名叫「休婚」,是休息的休喔!
這本書挑戰了一般人對婚姻的想像,結婚就一定要住在一起?每天一定要見面嗎?
如果我們之間還有愛,可是太近的距離,只會把我們僅存的關心消耗殆盡,有沒有別的方法讓我們的關係可以維繫,彼此卻不要那麼痛苦呢?
於是作者和先生決定「休婚」,兩個人在婚姻關係中請假,他們分開來住,可是親職關係卻仍然繼續,而且也還是會定期見面,甚至一起出遊度假。
聽到這邊,你可能很困惑這跟分居有什麼不一樣?
作者給了一個很有趣的定義,他說分居是為了離婚,而做的準備,比較大的目標還是分開,只是為了確定自己不會後悔,或是逐漸適應回單身的生活,所以先分居。
但是休婚,不一樣,他不是為了離婚而做準備,他是為了彼此可以在一次好好再一起,而必須採取的中繼策略。
目的是希望有一天,雙方還是有可能再復合。因此,他們雙方都會努力扮演好父母的角色,和分居讓孩子漸漸習慣,將來只能跟其中一個人生活的模式不太一樣。
聽到這邊,你可能會很納悶,既然不要住在一起,那當初幹嘛要結婚?
其實這個問題反過來問也是可以的,是誰規定結婚就一定要住在一起?為什麼我們對婚姻的想像只有一種模式,就是一起擁有一個家,家裡面所有的人都要再一起,才是好。
如果你長大了,都會想離開爸媽,擁有自己的空間和自由,為何夫妻就一定要綁在一起?
你搬出來住,難道就不愛你爸媽了嗎?他們在你心中的重要性就降低了嗎?
你可能又反駁,親子關係不一樣,又不能自己選爸媽,太太、丈夫是你自己選的,自己選的自己負責。
但如果連臍帶相連的愛,都會有想要獨立、分開的空間,更何況後天才在一起的伴侶呢?
其實很多時候,夫妻會一起住,出於經濟和現實因素,大過於愛情。
因為負擔不起兩份房貸,所以決定一起生活,省水電瓦斯;因為一個人照顧不了孩子,所以需要隊友支援。這些都是家存在的功能目的,但絕不是拿來定義一段關係完不完整的必要條件,好像沒有一起住,就註定是失敗或是奇怪的。
作者用休假的概念,來處理婚姻中的緊張期,聽起來很標新立異,但其實想想,你會發現這很符合人性。
當我們在工作上遇到低潮,我們會想要放假,出去旅行,不管你做的事情有多熱愛,一定會有你不喜歡或是覺得累的時候,這時候適度的休息,是為了走更長遠的路,度假完回來後,你會更有衝勁,會想要做更多事情。
度過瓶頸後,很可能會更愛你的工作。
可是為何放到關係,我們就不能有同樣的安全感,去相信兩個身心俱疲的伴侶,在得到足夠的休息後,會願意再回頭重新看見對方身上的美好,就如同當初相戀一樣。
為何我們很容易把分開、休息,直覺聯想到拋棄、分手,這中間會不會是我們對自己的不自信和恐懼,擔心自己外面的人更好,對方就會離開,所以必須牢牢把對方留在身邊,才是好的,才可能有重燃愛意的機會,不然就沒了,消失了。
我們對關係的不信任,很可能是來自於我們對自己的懷疑。
很推薦你可以去書店找一下這本書來讀,作者並不會直接告訴你,怎麼做才是好,但他把自己的親身經驗分享出來,示範一種新的可能性,也刺激我們對關係有更多思考。
所以,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夠帶給你一些啓發與幫助,我是嘉玲。
如果你在關係中,也很想好好釐清自己的渴望、需要,你想要更了解自己適合什麼、不適合什麼,很鼓勵你可以購買我的線上課程「人際斷捨離~讓你的生活只留下對的人」,這門課並不是直接告訴你相處不來就分手、就不要往來,而是幫助你在心裡拉出一個空間,給自己一個休假喘息的機會,好好釐清自己對關係的期待,為何有些事情特別容易讓你生氣,你到底在氣什麼?如果你還想要維繫關係,可以怎麼表達,讓對方知道,讓關係有機會靠近。期盼在透過線上課程,能夠幫助你更了解自己。
最後,如果你喜歡我製作的內容,請在影片裡按個喜歡,並且訂閱我們的頻道。別忘了訂閱旁邊的小鈴鐺,按下去;這樣子你就不會錯過,我們所製作的內容。
謝謝你的收聽,我們再會。

律師辦理子女親權事件之經驗初探

為了解決先離婚再談監護權的問題,作者柯萱如 這樣論述:

律師在離婚與子女親權事件的實務工作中,除了需要與當事人相處與合作,也會接觸案件家庭中各種互動資訊,以及面對調解、審理等訴訟程序的進行。本研究為探討律師在辦理離婚及未成年子女親權事件期間,工作歷程中的主觀經驗與內在狀態。研究以質性研究進行,採用半結構式訪談方法蒐集資料,並聚焦在「內容」向度進行資料分析,分別進行研究參與者的文本個別分析與跨文本分析,以理解律師於執業過程的經驗內涵。本研究發現,律師在協助案件的工作歷程,確實會經歷豐富而複雜的心理活動。於事件處理上,當面臨子女遭捲入父母間的紛爭、夫妻間頻繁與瑣碎的爭執與衝突應對,會讓律師產生對子女的心疼、對非友善父母的憤怒,作為律師的無力與消耗感。

於法院於程序上與裁判上未落實友善父母原則,讓非友善一方因此得利時,會引發律師對於法院未能支撐善意律師的憤怒與無力。在與當事人相處上,當律師認同當事人的處境與情感,會因情感投入而遭受心理衝擊;當於與當事人價值觀相異時,將引發內在衝突與心理上痛苦。於法庭活動中,當法院對於律師公益性的在野法曹期待,與當事人間同盟期待產生衝突時,將使律師因無法兼顧多重期待而存在抉擇上的為難。於心理調適層面,律師因陪伴當事人走過人生感受到工作意義感,並會以設立時間與心理界限、尋求支持系統、轉換觀點與目標等方式為情緒上的因應。本研究為初探性研究,目的為使律師經驗有更多呈現與探索的機會。綜觀目前國內文獻,對於律師內在經驗的

研究仍屬鮮見,希冀未來得有更多研究得拓展對於律師內在經驗的發現與理解,並增進律師執業文化中對於個人經驗的關注、自我照顧及避免耗竭的意識,提升律師於執業過程的身心健康。

宅爾摩斯的萬事屋

為了解決先離婚再談監護權的問題,作者謝智博 這樣論述:

「我們這種人, 早已半個身子浸入黑暗世界裡。」 福爾摩斯?亞森羅蘋? 跳進「徵信」這個坑,才醒悟自己的憧憬太天真…… 不要調查自己身邊的人,這是徵信工作守則; 報應,則是這一行最恐怖的職業傷害…… 我不是什麼好人,對人也信任不足, 但我仍願相信,永遠要對良善抱持希望。   ❙❙❙   偷拍、針孔攝影、錄音筆,   尋人、跟監、查外遇……   打從踏進這行,我就知道,   我凝視著深淵,深淵也凝視著我。   【檔案一:暗紅色的背叛】   「懷疑」是一顆種子,一種下去就生根、發芽,漸漸侵噬人心,更會讓你絕對不想發現的事實破土而出。我最好的調查夥伴阿錦定位女友的位置,挖出了真相,卻也讓他

的世界就此崩塌……   【檔案二:第六次跟監】   第六次了,她請我們跟監調查丈夫是否有外遇──即使前五次完全沒蒐集到任何可疑證據。然而我明白,她只是在試著補綴心中那一塊塊感情碎片,想讓自己能再重新相信人。   【檔案三:尋母啟事】   一群同學湊了一萬元,要幫十八歲的女孩尋找從小就分離的生母。「尋人」實在是所有業務中,最困難、最容易失敗、也最不賺錢的項目。但同學們義氣相挺令人感動,我接了!   從事徵信業,背負著太多不能說的祕密。委託人來到徵信社像是衣不蔽體,暴露了自己的最不堪、最脆弱、最黑暗……而每接下一個案子,便承接下這一切。   入行十六年的謝智博,遊走於真實與謊言之境,有些案

件使他對人性越發質疑,但有時卻在幫助委託人的同時,亦逐漸療癒了自己過往的失落。   或許這就是為什麼再失望、無力,他仍堅守在此,因為真相永遠只有一個──對他而言,在這充滿欺瞞詭詐的混沌世界裡,他努力守護的那一個。 本書特色   ●本書所舉之故事皆經作者改編。   ●世界上有兩個人的手機不能撿:一個是常需要做「現場紀錄」的「接體員」大師兄;一個就是謝智博──從事徵信業的他,背負著太多委託案中的幽暗祕密。   ●每個想當偵探的人,十有八九想要成為福爾摩斯。而從小母親離開的過往,讓謝智博心懷「幫助無助的人」的初衷踏進這行,也在過程中填補自己內心的洞。搜尋網路,有他免費幫助單親媽媽尋找離家出

走的自閉症兒子;義氣相挺找媽媽的十八歲女孩……他要扭轉大眾的扭曲印象,讓徵信這一行,能夠站在陽光下。   ●謝智博自述:「入行迄今,『徵信社』、『偵探』這份職業,對我的意義已不啻是謀生方式,更讓我成了一個蒐集故事的行者,將一件又一件故事撿拾進記憶的麻袋裡。有時我會陷入天人交戰:這能寫嗎?該寫嗎?為了保護當事人,這些故事其實有滿大程度的更易,但當下的心境與感受,還有對當事人的描摹,則希望盡可能地貼近真實。而每一篇故事裡面,都有你們的身影。」(摘自《宅爾摩斯的萬事屋》自序)   ●〈我遇過的奇葩委託人〉之「匪夷所思型」──   接起電話,委託人非常害怕地小聲說:「我不能跟你們講太多,我怕暴露行

蹤,而且可能被監聽。我懷疑有人要追殺我……」   「誰要追殺你?是哪個道上的人嗎?」我立即升起警戒,也小聲地問他。   如果是在「馬路上」行走的朋友,那可能好解決得多,也許打聽一下事情原委,再請人遊說一番就可以處理好。   但他回答:「不是什麼道上的人。他們是……忍者……」     這位大哥,你找錯地方了啦。我們是徵信社,不是木葉忍者村啊! 強力推薦   (依姓氏筆劃順序排列)   專文推薦:   ●孫生(YouTuber團體「反骨男孩」成員.尋找父親的委託人)   ●陳函謙(作家.記者)   ●黃揚明(資深媒體人)   ●雷丘律師(「雷丘律師就決定是你了」粉專版主)   好評推薦:

  ●大師兄(作家)   ●李桐豪(作家.記者)   ●林立青(作家)   ●姜泰宇(作家)   ●謝松善(阿善師.前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鑑識中心主任)   推薦摘句:   ●孫生:「人在面對未知事物以及不確定性的時候,總是會感到恐懼跟害怕,但在博哥旁邊,好幾個當下都讓我覺得好安心。在這個斯文的外表之下,有一顆炙熱、堅定的心,這大概就是我最喜歡博哥的地方了!」   ●陳函謙:「什麼是對、什麼是錯?在感情、權力與利益的迷障中,是非判斷的標準是什麼?徵信社拿錢辦事,又如何能主持公義、替天行道?這本新書,收錄了智博十數年的從業見聞,也寫下了他在人性試煉場上,對婚姻、人性、信任、背叛、傷害等人生命

題的反覆檢視與思考。不論讀者是否需要徵信社的協助,都值得一讀。」   ●黃揚明:「我在進入新聞圈之前,就和初入徵信業不久的智博認識,至今已超過十六年。這本書是人性黑暗集錦、徵信生態百科,他把業界經驗毫無保留地分享出來。未來若有影視團隊改編成職人偶像劇,也不令人意外。」   ●雷丘律師:「智博用輕鬆的口吻,敘述每個案例的來龍去脈,讓人有如閱讀小說般的行雲流水。如果你也喜歡聽故事,但是又覺得純粹的偵探故事有一點搔不到你的癢處,那這本書的案例故事加上智博的旁徵博引,肯定會讓你如沐春風。」

從同性寄養轉換為同性收養之研究

為了解決先離婚再談監護權的問題,作者林庭葦 這樣論述:

各國在推行同性婚姻的立法過程中,同性生養子女權利是最難突破之關卡,在司法院釋字748號解釋宣告民法未有保障相同性別之人的親密共同生活關係違憲以後,我國以制定同性婚姻專法即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開放同性婚姻,原則上該法以同性配偶間之權利義務關係為主要規範對象,惟於第20條中涉及同性配偶間之親子關係,允許同性配偶得收養他方配偶之「親生」子女,然而與我國民法第1074條收養之規定相比下,異性夫妻可為繼親收養、追加收養、共同收養三種類型,惟748號施行法卻僅開放繼親收養,此一差別待遇是否有其正當性,本文參酌同為大陸法系採取階段式開放同性收養之德國、奧地利法,分析並探討我國在同性收養上有無開放

追加收養、共同收養之可能。雖然同性家庭收養子女受到限制,惟同性家庭建立與子女法律關係之管道除收養子女外,尚有寄養家庭制度,在尚未開放同性婚姻之日本,在2015年即有承認同性家庭為寄養家庭之個案,使同性家庭有建立類似於親子之關係及擁有部分法律權利義務,我國則在748號施行法施行之後,有部分地方政府開放同性家庭可為寄養家庭,所謂寄養家庭制度係針對無親權人或親權人有不適任之情事,將寄養兒少暫時安置於寄養家庭中,使寄養兒少能受到養育及照顧,然而同性家庭於寄養家庭制度中扮演何種角色,其與寄養兒少間之法律關係為何?即有探究必要,本文以日本寄養家庭制度作為比較法的對象,進行分析並檢討我國寄養家庭制度之內涵與

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由於收養制度與寄養家庭制度,同為照顧、養育他人子女作為替代家庭之手段,且都是以子女最佳利益為考量,我國寄養家庭制度中有寄養轉收養之程序,連結了收養制度與寄養制度。在寄養家庭資格之選任並不以性傾向為考量,而是以其是否具有養育能力作為判斷標準,而反對同性家庭收養子女之見解又多以同性家庭無養育能力、將使子女遭遇歧視等理由認為不符合子女最佳利益,本文以為倘若同性家庭能藉由寄養家庭制度,使同性家庭能有接觸他人子女之機會,並且透過寄養期間之相處,可知悉同性家庭具有養育能力,於寄養兒少有出養必要性時,寄養家庭亦能透過與寄養兒少有形成類似親子關係,藉由寄養轉收養制度,達成共同收養之目的,而

將寄養家庭制度作為開放同性家庭共同收養之過渡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