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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屯 區公所 業務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李善植寫的 調解心鄉土情(上) 和姚瑞中,LSD的 海市蜃樓IV:台灣閒置公共設施抽樣踏查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台中市北屯區公所兵役課 - 工商筆記本也說明:4民政課(綜理民政事項管理業務,如宗教禮俗、調解業務、公用廣告欄、國民教育、選... 6人文課(綜理兵役行政等業務,如文化藝術、慶典活動、觀光宣導業務、編練、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台中市政府法制局 和田園城市所出版 。

靜宜大學 社會企業與文化創意碩士學位學程 曾冠傑所指導 周玉菁的 宗教志工服務參與動機與組織承諾之探討 -以某財團法人為例 (2021),提出北屯 區公所 業務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宗教志工、參與動機、組織承諾。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教育資訊與測驗統計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許天維所指導 陳姿貝的 應用IPA法改善公部門法律諮詢服務品質之研究 (2018),提出因為有 法律諮詢、服務品質、SERVQUAL量表的重點而找出了 北屯 區公所 業務的解答。

最後網站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則補充:最新旅遊警示 · 紅- 不宜前往,宜儘速離境 · 黃- 特別注意旅遊安全並檢討應否前往 · 橙- 避免非必要旅行 · 灰- 提醒注意.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北屯 區公所 業務,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調解心鄉土情(上)

為了解決北屯 區公所 業務的問題,作者李善植 這樣論述:

  本書集結臺中巿29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共69篇調解委員分享之調解故事及心得分享。

宗教志工服務參與動機與組織承諾之探討 -以某財團法人為例

為了解決北屯 區公所 業務的問題,作者周玉菁 這樣論述:

隨著時代的發展,各宗教擔負起新的時代重任,將關懷人心、服務社會的慈善行為付諸行動,成為社會公益慈善事業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本研究旨在探討臺中市沙鹿區某財團法人宗教志工服務參與動機與組織承諾的現況,分析不同個人背景變項的宗教志工在參與動機與組織承諾的差異情形及其相關,並探討參與動機預測組織承諾的影響效力。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法,研究對象以臺中市沙鹿區某財團法人之宗教志工為樣本,編製以臺中市沙鹿區某財團法人之宗教志工服務參與動機與組織承諾之分析為正式調查問卷。將所得資料以描述性統計、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皮爾遜積差相關、逐步迴歸等統計方法,進行資料分析處理,最後歸納結果,提出主要結論如下:一、宗教志工以

中年已婚女性為主,職業以上班族最多。二、宗教志工具有高度的參與動機,以「自我成長」表現最佳。三、宗教志工具有高度的組織承諾,以「情感承諾」表現最佳。四、每週服務次數較多、志工服務年資越久的宗教志工在「自我成長」、「社會責任」有較高的的參與意願。五、年齡越高、每週服務時數較多、志工服務年資越久及有志工服務經驗者,目前在宗教志工服務的認同度與忠誠度最高。六、宗教志工參與動機與組織承諾具有高度正相關。七、宗教志工之參與動機能有效的解釋組織承諾,其中以「人際關係」的解釋例最高。根據研究結論提出建議,以供宗教志工個人、宗教團體組織、政府主管機關及未來研究者之參考。

海市蜃樓IV:台灣閒置公共設施抽樣踏查

為了解決北屯 區公所 業務的問題,作者姚瑞中,LSD 這樣論述:

「蚊子館」的孳生, 是一場沒有盡頭的戰爭, 姚瑞中與「失落社會檔案室」以「視線所及」的匯聚力量, 與滋生中的蚊子軍團繼續對峙 ──全台閒置公共設施踏查,《海市蜃樓》系列作第四彈,重量上市!   從2010年以來,藝術家姚瑞中帶領著LSD(失落社會檔案室)的成員以「海市蜃樓」為名,進行了返鄉踏查全台的「閒置公共設施」──亦即現在耳熟能詳的「蚊子館」,到今年為止已經是第四年。但從《海市蜃樓》到《海市蜃樓IV》,蚊子館依舊各處滋生,第四年的踏查成果集結了高達七百頁的百項案例,相較於往年各冊的海市蜃樓都要更加厚實而沉重。   透過LSD成員們第一手拍攝、撰寫閒置現場的踏查記錄,不難發

現這些閒置空間的形成原因儘管錯綜複雜各有來由,但是歸咎其源卻來自相似的理由:原先規劃功能因時空背景變遷而消失、建設政策與民意需求脫節、規劃不夠周全等,導致這些空間儘管耗費公帑大肆建設,卻只能完全荒廢;另一方面,也有些蚊子館成因是選舉政策支票的結果、或出於公部門標案的弊案與業務貪瀆。在《海市蜃樓IV》中,更特別可以看見機關建物更新後閒置無用的原行政建物的荒廢、缺乏維修經費的老舊建築等。   「蚊子館」的踏查不僅揭露了政府公共工程政策的各種暗角所在,也揭露了國家發展中「硬體優先」、將「建設」等同於「經濟發展」的畸形傳統;在大興土木的建設政策下,存留下來的這些宛如廢墟一般的閒置公共設施,最終僅成為

一個個喑啞失聲的歷史遺體;一處處喪失故事、被蛻下、被拋棄的記憶殼鞘。   「蚊子館」是現代社會所共構出的廢墟;要深入這個共構之業的結構,必須從「看見」廢墟、尋找其中被遮蔽之處開始。

應用IPA法改善公部門法律諮詢服務品質之研究

為了解決北屯 區公所 業務的問題,作者陳姿貝 這樣論述:

隨著環境的變遷與政權的更迭,形成民意特別高漲的時代,社會公眾議題受到關心,參與政策制定受到青睞,進而發揮了監督政府的功能,促使行政機關無不開始推動創新改革的作為,以提升機關內部績效與服務品質。而藉由波濤洶湧的訊息帶來的大數據分析,尤以科學上的角度,配合實務上的運作,目前正在扮演著輔助施政的角色,以探討萬變訊息內涵,才能有效的提升政府的服務職能和改善國家的執行策略。本研究因應當今時代的變革,特別採用問卷的方式,透過重視度表現值分析法(Importance-performance analysis, 簡稱IPA分析法)來進行改善服務事項的行動。 因應行動政府與在地服務的理念,近年來臺中市的

區公所常被定位為的小市府,是為重要的政府施政機關。但其所提供的服務是否能真正、有效的貼近民眾的需求,成為現今重要課題。尤其是行政機關提供法律諮詢服務的調查與研究在學術界中少之又少。是故,本研究係以至臺中市北屯區公所法律諮詢服務之民眾為對象,採用IPA分析法,透過開發的PZB的SERVQUAL服務品質構面發現優先改善事項,以便採取行動並施以改善機制,來爭取民眾認同。本研究直接編製〈臺中市北屯區公所法律諮詢服務民眾滿意度與重要度調查〉的問卷,以民眾的重要度為重視度,以民眾的滿意度為表現值。並採取Likert Scale的五等量表來呈現民眾重要度與滿意度的感受評分。問卷內容共計五大構面,包含有形性、

可靠性、反應性、保證性及同理性計15個題目。 本研究發現民眾認為區公所法律諮詢服務所提供的服務品質特性落在優先改進的部分,包括:反應性的「對本所服務人員能主動協助引導」、「對本所調解會提供之相關資訊」;保證性的「對本所能確保諮詢資料安全性」、「對律師的解決法律問題專業能力」、「對本所服務人員提供法律諮詢流程」;同理性的「對律師提供適切合情合理解決方法」等六項,可作為區公所法律諮詢服務優先改善事項並作為提升服務品質之依據。同時這些改善措施,對於提升民眾對行政機關服務品質之滿意度將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