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槍枝爭議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賽程、直播線上看和比分戰績懶人包

原住民槍枝爭議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邱師儀寫的 美國政府與政治:比較與批判的觀點 和約翰.亨利.帕特森的 察沃的食人魔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王光禄案-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也說明:王光禄案是一個發生在臺灣的刑事案件爭議,布農族人王光祿(布農語:Tama Talum)因為非法持有獵槍和盜獵,在2015年被判有罪。該案件引發臺灣社會對原住民文化權的討論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五南 和馬可孛羅所出版 。

國立中興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李惠宗所指導 林怡萱的 原住民族漁獵權之研究 (2021),提出原住民槍枝爭議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原住民身分、狩獵權、捕魚權、傳統領域、傳統文化。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公共行政與政策學系 陳文學所指導 田知恆的 安全的原住民族獵槍制度:以南投縣信義鄉為例 (2021),提出因為有 原住民獵槍、安全、共識、民主治理、部落會議、半結構式問卷、專家問卷、利害關係人、敘述統計、卡方檢定的重點而找出了 原住民槍枝爭議的解答。

最後網站原住民狩獵文化傷害生態、違反法規?大法官釋憲案今開庭各方 ...則補充:除此之外,原住民潘志強及桃園地方法院也因同樣爭議,聲請釋憲。 ... 獵槍」,但聲請人認為,要求原住民只能用「自製獵槍」狩獵反而不利槍枝管理,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原住民槍枝爭議,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美國政府與政治:比較與批判的觀點

為了解決原住民槍枝爭議的問題,作者邱師儀 這樣論述:

  美國是世界強權,從政治、經濟到軍事等面向都與國際處境艱困的台灣息息相關。多年來台灣看美國政治的視角幾乎都從國際關係出發,少有從美國國內政治、文化與政府制度視角來理解的作品,美政教科書也多為翻譯本,幾乎看不到台灣人親自撰寫的版本。本書由作者經過十多年資料蒐集,再歷經精雕細琢的四年寫作而成。雖然寫在川普總統時代,但歷史縱深從美國開國拉到現今,也展望美國未來。全書含括立國精神、憲政、聯邦、總統、國會、司法、政黨、利益團體、政治參與和選舉制度,最後是大眾媒體(含假新聞)。文字深入簡出,適合對象包括學者、研究生、大學生、國考考生與對美國政治有興趣的一般讀者。

原住民槍枝爭議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修訂《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不能忽視原住民族的狩獵權
~高金素梅2020.04.15

今天,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針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修訂,進行審查。
由於對修法條例第四條有關槍枝的制式和非制式定義問題,我有不同的看法,引發了委員會的爭議和討論。

我認為現在修法版本中的非制式槍枝定義,會對原住民在狩獵時所用的獵槍造成合法性的問題,主張應予以保留,進行協商。後來,內政委員會同意將第四條修法條款和第20條攸關原住民獵槍使用權利的條文,併案協商。

蔡英文總統雖然早在2016年就向台灣原住民族道歉,但從今天修法審查的過程看來,這個道歉並沒有落實。因為,維繫原住民族傳統狩獵文化的獵槍所有權問題,仍然在原住民的憂心和法條漏洞的陷阱間徘徊,這是政府忽視原住民族文化所導致的困境。

今天內政委員會的併案處理決議,只是一個過渡性的解決方案,因為我不是內政委員會的委員,我無法反對這個方案。

我認為:要解決原住民族狩獵的問題,必須從尊重原住民族狩獵的文化根本出發,讓原住民獵人的獵槍使用規範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脫鉤。而我也要求,一個月內原民會要會同內政部和文化部,參考其他國家原住民狩獵法令,制定原住民族傳統狩獵的專法。

原住民族漁獵權之研究

為了解決原住民槍枝爭議的問題,作者林怡萱 這樣論述:

蔡英文以總統身分在2016年8月1日,對於過去每一來臺政府以高壓管制政策掠奪原住民土地向原住民族道歉,原住民本係仰賴土地維生,因被歷代統治者以武力和土地政策大規模掠奪其土地侵害原住民權利,正視原住民土地被掠奪的歷史,讓原住民自主指認過去生活的空間,才可謂真誠之道歉。過往針對原住民「陸地上」之土地較為諸多學者所關切,然而對於居住在海邊,以捕撈魚類為生之原住民族而言,關於捕撈魚類之行為國內並無太多相關論者著墨,此外涉及原住民漁獵權之法律依據及行為管制法規,散落各法律、命令之中,制訂機關亦非同一,諸多法規與原住民傳統文化禁忌相互違背,使其無法健全發展,本文認為,立法者應及早設立專法,並逐一修正讓各

法規適用上彼此間相互和諧,落實憲法多元文化國原則及原住民族之文化基本權,讓原住民族之權利得以更加完善、確保其漁獵權之行使。

察沃的食人魔

為了解決原住民槍枝爭議的問題,作者約翰.亨利.帕特森 這樣論述:

「史上最驚悚的真實故事,當首推帕特森上校的《察沃的食人魔》。」──錫奧多‧羅斯福,美國第二十六任總統  一八九八年五月,英國工程師帕特森上校來到英屬東非,參與東起蒙巴薩、西至基蘇木的鐵路修築工作。這段長達五百八十哩的鐵道穿越沼澤和沙漠,橫過數條寬闊河流,完全以人力修築而成,參與工程人員共計三萬五千人(大部分是印度裔勞工)。  就在工程如火如荼進行到察沃時,一對食人獅出現了,「不幸地養成了專吃人的胃口」,工程進度因而嚴重受阻。恐怖的是,這對獅子一開始不但躲過帕特森的追捕,也躲過了一窩蜂擁進當地的業餘獵人。牠們的技巧詭譎,福星高照,就連被困在由枕木和鐵條重重包圍的巨大陷阱裡,面對咫尺外一群裝備

齊全的士兵,仍幸運脫逃。這令人難以置信的種種行徑,為牠們贏得「薛丹尼」(shaitaini,暗夜惡魔)的名號。人類在牠們眼中只不過是食物而已。不管獵物是躲在層層圍籬下、密閉營帳裡,抑或是坐在熊熊燃燒的營火旁,牠們一旦鎖定目標,絕不允許任何阻礙存在。子彈、喊叫及火把,對牠們來說都一樣可笑。  數百名工人無法再忍受這種永無止盡的驚恐,紛紛跳上火車逃離這個受惡靈詛咒的地方。留下來的工人紛紛在高處架設庇護所,有些甚至在帳棚底下挖洞,晚上鑽進洞後,再用重重的木頭覆蓋其上;每一棵樹上,幾乎都綁滿了吊床,有些甚至還超重……這場由兩隻食人獅引起的人間悲劇前後延續了數月之久,奪走了大約一百人的性命……。  這部

記載這段真實故事的《察沃的食人魔》一書,於一九○七年問世後,馬上成為最知名的非洲狩獵傳奇之一,後來更被拍成了電影《暗夜獵殺》。這是一個獅口餘生的驚悚故事,更是一部充滿東非風情的探險遊記。一百多年前帕特森修建察沃橋時所遭遇的困難、面對察沃食人獅時的恐懼、化解工人叛變時的膽識、東非狩獵奇遇,以及當時的東非風土人情,透過帕特森簡潔而生動的文筆,一一展現眼前。作者簡介  約翰‧亨利‧帕特森,英軍上校、工程師,同時是第一個發現並獵獲神話中的著名大羚羊(東非巨羚)的人。光是這項事蹟,就足以讓他與哈利斯(Harris,發現黑貂者)、梅納次哈根(Meinertzhagen,發現巨型野豬)等人齊名。他於一八九八

年五月來到東非,負責搭建從蒙巴薩通往奈洛比的鐵路,之後兩隻雌獅陸續捕獵了二十八名鐵路建築工人,在這片愁雲慘霧中,帕特森於十二月成功獵殺了這兩隻食人魔。一九○七年,帕特森重回東非參與兩次狩獵之旅,其經歷全記載在他的第二本書(也是最後一本)《尼伊卡族的魔掌》(In the Grip of the Nyika, 1909)裡。第一次狩獵頗為順利,第二次卻不堪回首,他的一名同伴因熱病而神智不清,最後將子彈射進腦袋自殺身亡。 有關帕特森的資料並不多,其中有一則軼聞可看出帕特森的領導風範。第一次大戰期間,帕特森因領導猶太軍團有功,戰役結束後升為上校。一次,一名素有仇視猶太人惡名的旅長前來視察帕特森的軍隊,

並故意挑些扣子沒擦亮、領子沒翻好的小毛病,然後抓起違規士兵的領口,對著士兵的臉大喊:「你這齷齪的小猶太人!」雖然知道可能保不住飯碗,帕特森仍毫不猶豫地命令士兵們以方形刀陣包圍旅長,要求旅長向剛剛受辱的士兵道歉。礙於情勢,旅長壓抑著恐懼向士兵道了歉,然後轉身離開。帕特森身為上校,領軍向旅長挑釁,可說是惹了大麻煩,若非名氣很大,可能早就被槍斃了。儘管他獲得從輕處分,這名旅長調到中東後,猶太軍團就被迫解散了。

安全的原住民族獵槍制度:以南投縣信義鄉為例

為了解決原住民槍枝爭議的問題,作者田知恆 這樣論述:

當槍枝被法定為犯罪時,安全的制度設計就是禁止它的非法存在,但是當國家肯認獵槍為臺灣原住民族重要不可或缺的「固有權」之一,制度應如何調整排除價值衝突所衍生的安全風險,並藉由獵槍制度權利義務的分擔與承認,使原住民族獵槍安全成為一項社會集體責任。本研究嘗試系統性探討原住民族獵槍安全制度,據以架構一條民主治理的共識路徑,以排除文化衝突可能產生的不正義及代議政治的利益分配疑慮,並解決原住民族在治理知識的困境;進而導入民意,促進原住民族獵槍制度結構中權力與資源的更張。為奠定所架構之問題解決路徑的正當性與可性行,必須廣博蒐羅有關臺灣原住民族獵槍相關文獻,梳理過去學者多著力偏向於「文化」、「立法」、「司法」

等面向的討論,分析歸納各面向問題徵結與解決方法,進而結構出「型塑習慣立法的民主治理行政路徑」,並概念化現代原住民族獵槍的三項安全指標:「適法、使用、相對」。接著由次級資料補足文獻中原住民族獵槍「行政」的不聯結後,以「適法安全」、「使用安全」及「相對安全」三項安全指標,分析架構出「調整獵槍規格構造」、「專法完整責任義務」、及「建立部落治理平臺」等三項制度應變方向。最後導入民意,選擇南投縣信義鄉多元政治社群為樣本,指認鄉內警察單位、村長、鄉民代表、部落會議及立案文化團體幹部共70名利害關係人,就原住民族「現行獵槍安全性」及上列三項制度應變方向進行半結構式紙本問卷調查分析。研究發現,利害關係人對於現

行原住民族獵槍制度「適法安全」、「使用安全」及「相對安全」的整體感受是不安全的,歸因於對原住民族持用獵槍的「能力」及「責任」知能感受不足。而多數利害關係人是同意由「建立部落治理平臺」循民主治理的行政途徑,以參與式知識管理型塑習慣立法有關「調整獵槍規格構造」及「專法完整責任義務」等共識,讓民意正確的納入政策制定;運用擴大公民參與及網路等資訊管道,普及獵槍管制資訊及安全使用原則,強化獵槍「適法安全」及「使用安全」,並藉由建全制度機制過程的宣導作為,增進一般民眾對原住民族獵槍的「相對安全」認同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