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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定訂婚年齡2022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羅揚寫的 2022民法與信託法概要(地政士適用)(贈準備要領及導讀影音課程)(七版) 和洪明明的 2022公民(初等、地方五等適用)(贈完美筆記雲端課程)(二十二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輔考 和三民輔考所出版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灣法定訂婚年齡2022,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2022民法與信託法概要(地政士適用)(贈準備要領及導讀影音課程)(七版)

為了解決台灣法定訂婚年齡2022的問題,作者羅揚 這樣論述:

  《民法與信託法概要》要怎麼準備?三民輔考名師戴久喨告訴您,本書免費贈送準備要領及導讀影音課程1hr。   ★針對2022年地政士考試!   ★本書依照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命題大綱〉編撰!   ★收錄100~110年歷屆試題,100%題題擬答!   ★歷屆試題穿插於內文對應段落,凸顯重要考點!   【常見問答】   Q:本書內有包含題庫嗎?   A:本書除了重點整理以外,還包含100-110年歷屆試題,100%題題擬答!   Q:請問本書是最新的法規嗎?   A:本書收錄至110年1月之最新民法修法法規。   【考試簡介】   地政士考試不限科系,只要高中

(職)畢業即可報考,採及格制度沒有錄取人數限制,只要總成績達60分就合格。加上「實價登錄」實施後,地政士地位提升,收費行情每件約15,000~24,000元,月入可高達20萬元!且考試科目與不動產經紀人考科重疊性高,同時取得,業界最吃香!   【本書適用】   這本《民法概要》適用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   .民法專有名詞又多又難,非法律系的一般考生也能讀懂嗎?   .民法條文總共一千多條全部都要背起來嗎?   .信託法如何與民法規定建立連結?   .申論題要怎麼寫才能獲得閱卷老師青睞?   以上關於考生對《民法與信託法概要》這科所面臨的問題,三民輔考老師都知道,這本書將

帶您解決困惑,取得高分!   【本書優勢】   一、掌握最新修法   新修法就像是考場上一支出奇不意的勁旅,是命題委員慣用來突襲考生的奇兵。因此誰能掌握新修法,誰就能掌握未來命題趨勢。本書依110年1月最新民法修法條文修訂,此書在手,111年地政士考試的命題趨勢已盡在諸君掌握。   二、體系表建立架構   民法概要向來就以「專有名詞多、範圍廣、內容深淺不一」而聞名。作者濃縮民法總則編、債編總論、債編各論、親屬編、繼承編的內容,以「體系表」呈現概念架構,達到提綱挈領之效。複雜的條文附有「舉例言之」,用淺顯的例子幫助讀者記憶條文。難懂的專有名詞附有「老師提醒」,「補充說明」附上實務見解,學說與

實務兼備!即使是非法律系的一般考生也能輕鬆理解。讀懂民法後再讀信託法,將民法的法律關係套用到信託關係中,將信託行為的權利義務一以貫之,事半功倍。   三、掌握重點   本書藉由歷年試題判斷常考重點,加以整理建立基本概念,易混淆的觀念使用表格做統整,透過互相對照,毫不費力就釐清概念。本書用最精簡的內容讓讀者掌握民法與信託法精要部分,縱使民法條文上千條,也能一本在手,奧義盡取。書末收錄《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與《信託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透過草案內容可窺知修法脈動。   四、100%題題擬答:   本書收錄100~110年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試題,並由作者100%題題擬答。擬答

具備考點層次解析,教讀者如何鋪陳解題內容提高閱卷老師青睞。作者欲憑此書,讓讀者面對面對申論題,解題思路澎湃縱橫,不絕於卷上。   【準備要領】   一、熟記法條   從歷年考題分析可知傳統重要法條有分為常考、考過與尚未考過三種。常考型非常重要須記憶條號及條文內容。考過型只須記憶條文內容。尚未考過型只要有印象即可。另外新修正法條往往成為考試重點,考生應對新修法條文懷有高度敏銳性,提前嗅出未來的命題方向。   二、熟記重要理論、定義   考試時除了要引出相關條文外,與條文相關的重要理論、定義一定要加以說明。例如:時效取得、善意取得、善意第三人、無權處分、無權代理、死亡宣告、權利能力、行為能力、

占有、信託財產、公益信託等等概念。   三、多練習考古題   1.簡單型,答題方式可分為三步驟(三段論法):   (1)法規範:引出與該問題相關的「法條」及「重要理論、定義」,並加以說明。   (2)事實涵攝:將案例中的事實適用到相關法規範中。   (3)結論:將事實適用到法規範所得出的法律效果寫出,作為結論。   2.法律關係型,此類未直接點出該案例有疑點的部分,而是要考生自行尋找疑點並自行解答。必須運用「請求權基礎」思考,先判斷是哪些權利主體間發生法律關係。其次判斷在確定的權利主體間發生何種法律關係。當事人間法律關係的思考,有賴於七大請求權基礎構成民法核心。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民法修法重點:   1.民法(110.01.13修正)   (1)鑑於現今社會網路科技發達、大眾傳播媒體普及、資訊大量流通,青年之身心發展及建構自我意識之能力已不同以往,第12條對於成年之定義,似已不符合社會當今現況;另現行法制上,有關應負刑事責任及行政罰責任之完全責任年齡,亦均規定為十八歲(刑法第十八條、行政罰法第九條),與民法成年年齡有異,使外界產生權責不相符之感,是為符合當今社會青年身心發展現況,保障其權益,並與國際接軌,爰將成年年齡修正為十八歲。   (2)修正條文第九百八十條修正男女最低結婚年齡均為十八歲,爰修正男女最低訂婚年齡均為十七歲。又因成

年年齡與最低結婚年齡均修正為十八歲,故已無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之情形,爰予刪除第九百八十一條。第九百八十一條規定亦配合刪除。   (3)配合成年年齡與最低結婚年齡均修正為十八歲,爰將第一千零七十七條第四項「且未結婚」、「或已結婚」等文字刪除。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配合將「或雖未成年而已結婚」等文字刪除。   2.民法(110.01.20修正)   (1)鑑於近年來存款利率相較於本法制定時已大幅調降,本條所定最高約定利率之限制亦應配合社會現況作適度調整,另考量本條之適用範圍廣泛,仍須保留一定彈性容由當事人約定,不宜過低,爰將第205條最高約定利率調降為週年百分之十六

。   (2)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制度之目的,原在保護婚姻中經濟弱勢之一方,使其對婚姻之協力、貢獻得以彰顯,並於財產制關係消滅時,使弱勢一方具有最低限度之保障。然因具體個案平均分配或有顯失公平之情形,故原第1030-1條文第2項規定得由法院審酌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惟為避免法院對於具體個案之認定標準不一,爰修正第二項規定,增列「夫妻之一方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或有其他情事,致平均分配有失公平者」之要件,以資適用。法院為第二項裁判時,對於「夫妻之一方有無貢獻或協力」或「其他情事」,應有具體客觀事由作為審酌之參考,爰增訂第三項規定「法院為前項裁判時,應綜合衡酌夫妻婚姻存續期間之家事勞動、子女照顧

養育、對家庭付出之整體協力狀況(含對家庭生活之情感維繫)、共同生活及分居時間之久暫、婚後財產取得時間、雙方之經濟能力等因素」,例如夫妻難以共通生活而分居,則分居期間已無共通生活之事實,夫妻之一方若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法院即應審酌,予以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2022公民(初等、地方五等適用)(贈完美筆記雲端課程)(二十二版)

為了解決台灣法定訂婚年齡2022的問題,作者洪明明 這樣論述:

  【本書適用】   這本《公民》適用於:   1.初等考試(初考):各類科。   2.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司法特考)五等:錄事、庭務員類科。   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地方特考)五等:各類科。   4.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國安局特考)五等:各類科。   5.海岸巡防人員考試(海巡特考)五等:各類科。     【考試利多】   初等考試每年固定舉辦,不必擔心有變數。且僅考4科,全選擇題,準備輕鬆。文、法、商、理工背景的考生皆適合參加。考選部表示國考報名人數減少的趨勢,應是受到台灣近年少子化影響,競爭者減少對於有意願投入公職考試的考生是一大優勢。      【本書優勢】   .

坊間公民書籍又重又厚,考前真的看得完嗎?   .公民命題範圍橫跨政治、經濟與法律,怎麼準備最有效率?   .涉及公民參與的時事何其多,我該如何掌握?   以上對於繁雜的公民內容理解不夠通透的問題,三民輔考老師都知道,這本書將帶您解決困惑,取得高分!本書試圖透過重點整理引導,輔以歷屆試題演練的方式,幫讀者排除這些應試障礙。     一、環環相扣   透過歷年考古題試題分析可知,公民考科的核心精神在於瞭解社會的運作與參與,內容雖橫跨心理、社會、政治、法律、經濟各大領域,但試題多是由生活化例子或時事加以包裝,其核心仍是老生常談的各個基本概念,因此本書重點整理以命題大綱為底,依據考題趨向調整內容,掌握

命題脈動,替讀者做好紮馬步的工夫。     二、循序漸進   本書濃縮整理各領域的重點內容,以圖表輔助學習,釐清相似或易混淆概念。專有名詞白話解釋,非本科的一般考生也能輕鬆自學。內文更新涉及公民參與的時事內容。讀者可經由研讀加強基本功。每章最末附有牛刀小試精選試題,可透過單元練習檢驗自我學習成效,培養解題的意識。     三、作答無礙   研讀完重點整理後,勢必要檢視自己的解題意識,本書備有108~110年公務人員初等、鐵路特考佐級考試試題,做為讀者演練的木人樁,題題詳解。教讀者如何準確判斷正確選項,排除應答困難,真正融會貫通,得心應手。     四、彰顯關鍵   本書採雙色印刷,答題關鍵字以

藍色標記,利用黑白藍三種色調,進行系統性學習。多一種顏色,多一道區隔,考點經由統整後,必能在讀者腦海中更見清晰。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民法(110.01.20)   將成年年齡由20歲修正為18歲,並修正男女最低訂婚年齡均為17歲,最低結婚年齡均為18歲,刪除未成年人已結婚而取得行為能力及刪除第981條、第990條規定。又因修正前述條文,故修正「未成年人離婚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收養效力僅及於被收養人未成年且未結婚之直系血親卑親屬」、「未成年人已結婚者如無父母或父母均不能行使親權亦無須設置監護人」、「未成年已結婚者

得請求由家分離或其家長得令其由家分離」等規定。並定於民國112年1月1日施行。     2.刑法(110.01.20)   (1)鑑於妨害公務案件數量逐年攀升,犯罪手段及結果益趨嚴重,導致公務員執行職務之風險及人身安全之威脅大幅增加,修正提高第一百三十五條罰金數額,並符罰金刑級距之配置。並參酌我國常見妨害公務之危險行為態樣,增訂加重事由,並提高刑度,以保障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之安全。   (2)修正第一百三十六條「公然聚眾」之要件,配合現行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一百五十條規定修正,並提高罰金刑數額,以符罰金刑級距之配置。      3.民事訴訟法(110.01.20)   (1)法院應以裁定或判決駁

回濫訴:起訴基於惡意、不當目的或有重大過失(例如基於騷擾被告、法院,延滯或阻礙被告行使權利,或一般人施以普通注意就可知所訴沒有依據但仍提出請求),且事實上或法律上之主張欠缺合理依據或依其所述的事實在法律上顯無理由者,法院應以裁定或判決駁回之。   (2)濫訴之處罰及負擔費用:法院得對實質上為濫訴行為之原告、法定代理人或訴訟代理人,各處以新臺幣12萬元以下之罰鍰。被告之日費、旅費及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之酬金,為訴訟費用之一部分,由濫訴原告負擔,法院必須在終局裁判時一併裁判及酌定。若原告不服提起救濟,就所處罰鍰及訴訟費用,應提供擔保,以避免其利用救濟程序繼續濫訴。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1】初

考一般行政上榜生:沈庭筠   國文:94.4分   公民與英文:86分   法學大意:74分   行政學大意:80分     公職考試的門檻既清楚明瞭又易於掌握,甚至沒有令人緊張及強大不確定性的面試關卡,只要認真精讀相關書籍,相信能考取!因不曾準備過公職考試,怕太長的備考時間會影響自己的讀書心態,加上同時還要準備多種科目心裡會產生排斥感,故而選擇半年後僅考4科的初考考試。準備國考是條艱辛漫長的路,雖然僅準備了6個月的時間,但這段時光卻讓人深感度日如年。看到朋友依舊揮灑青春鮮活亮麗,幾乎都要萌生放棄念頭!每當堅持不住時,我總會挑些電視劇、影片紓壓,不讓自己深陷負面情緒之中。每周規劃一天空閒時段,

讓自己好好放鬆,維持在最有效的彈性之中,才不至於彈性疲乏。 分享準備方法:     【公民】高中時期對公民頗感興趣,且因當時老師補充許多相關版本,相較之下此科算是基礎豐厚,稍微複習一下,先前記憶便重新回歸,也感謝老師幽默的上課方式,使用口訣技巧讓人熟記內容。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2】地特五等一般行政上榜生:田佩晨   國文:81.6分   公民與英文:88分   法學大意:86分   行政學大意:84分     三民輔考提供「雲端+面授」的雙效課程,幫助我在上課前預習,下課後複習更快熟悉內容,加上平時班導師都會定期安排小考進度,讓我更能夠檢視不熟悉的部分以便加強。班導師課後也會不斷叮嚀同

學記得複習跟小考訂正及筆記的整理,多管齊下讓我不會輕易鬆懈休息,努力的往前走。三民輔考多位輔導老師也常鼓勵我,甚至很看好我,這也成為我努力的動機,不想讓大家失望!     分享各科準備:   面對全部都是選擇題的考試,除了熟讀課本內容之外,最重要的關鍵就是一定要勤做考古題,遇到有疑惑的題目和選項一定要弄懂再背,遇到不懂的題目可以善用網路的搜尋功能,加速對題目的熟悉度,切忌死背。 【重點整理】 第一章 個人、家庭、社會與文化 主題1 個人成長與生活 主題2 家庭、學校與社區 主題3 公共利益與公共安全 主題4 公民參與 主題5 社會生活與媒體識讀 主題6 社會階層化與社會流動 主題7 性別關係

與性別平等 主題8 多元文化與全球化 第二章 國家、政府與政治 主題1 國家與民主政治 主題2 政府的組織與功能 主題3 政治參與及選舉 主題4 政黨與利益團體 主題5 世界主要政治意識形態與兩岸關係 主題6 國際組織與國際關係 第三章 民主與法治 主題1 民主的價值與人權 主題2 法律的基本概念 主題3 權利與義務 主題4 基本法律常識 主題5 法律責任與法律制裁 主題6 權利救濟 第四章 生產、分配與消費 主題1 經濟學之基本概念 主題2 家庭經濟與企業經營 主題3 生產與國際分工 主題4 市場、貨幣、外匯與貿易 主題5 政府的職能 主題6 消費行為與消費者權益 主題7 環保與永續發

展 【歷屆試題詳解】 108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試題 108年鐵路特考佐級考試試題 109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試題 109年鐵路特考佐級考試試題 110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