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玩具槍修法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賽程、直播線上看和比分戰績懶人包

台灣玩具槍修法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夜冶鳴介寫的 這是一本刑法解題書(進階篇)(三版)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玩具槍業者、玩傢拒當“績效提款機” 警:修法不影響 - 雪花台湾也說明:雪花新聞2020年05月15日訊】(雪花新聞記者袁世鋼颱灣颱北報導)立法院近日審查《槍炮彈藥刀械管製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模擬槍”定義、納 ...

中央警察大學 警察政策研究所 黃朝義所指導 馮強生的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爭議之研究 (2021),提出台灣玩具槍修法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槍枝名稱、殺傷力、主要組成零件、重刑化、自製獵槍、模擬槍。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山大學 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 蔡錦昌所指導 曾德琳的 基層員警執行槍械管制政策之研究:以高屏地區為例 (2018),提出因為有 槍械管制、執法經驗、基層員警、基層官僚、政策執行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灣玩具槍修法的解答。

最後網站販賣改造玩具槍擬關七年以上政院將從嚴修法則補充:行政院會將於本週四(10月3日)討論「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草案,對販售或製造具有殺傷力的改造玩具槍加強罰則,擬將比照制式槍,處7年以上有期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灣玩具槍修法,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這是一本刑法解題書(進階篇)(三版)

為了解決台灣玩具槍修法的問題,作者夜冶鳴介 這樣論述:

  為什麼要買這本?作者告訴你   國家考試實例題的困難處在於考生必須能夠將學習到的法律專業知識,靈活運用在個案當中加以分析,和一般僅著重記憶背誦的考試題目有別。所以除了熟稔學習到的法律相關知識外,如何在個案事實中明快地找出爭點,增加答題之時間,考試前不斷地、反覆性之練習,是通過律師、司法官考試的必勝訣竅。<這是一本刑法解題書(進階篇)>也是秉持著這樣的理念,蒐集了諸多國家考試的題目,並且提供準備應考的考生審題時思考的切入點與模擬答案。在使用解題書時,考生應該先自己看完題目的案例事實,嘗試著自己先行審題、試擬答題的草稿、註記答題時所要檢討的爭點後,再看解題書的擬答,這樣才

能鍛鍊自己考試實戰時的答題能力。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爭議之研究

為了解決台灣玩具槍修法的問題,作者馮強生 這樣論述: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於1983制定迄今,施行已逾39年,制定公布之初,全般規定僅有15條條文,相較先進國家之規範,無論管制範圍、定義、分類、界定、罪責、管理及相關子法之規定,誠然不夠周延,尚且體系架構未臻完善;揆其當初立法目的之重心,認為刑法對於槍械之處罰過輕,難收管制之效,故採重刑重罰政策。惟於研議草定過程,未及探究參考國外立法例,僅以我國刑法、自衛槍枝管理條例及陸海空軍刑法之法制為基礎,急速完成草定與立法,以致施行以來,衍生諸多錯漏與適用疑義,雖嗣後幾次修正已參酌外國立法例,但爭端仍層出不窮,歷經14次修正及3次違憲解釋。知往鑒今,考其當前之得失,無論在立法政策、管制範圍之界定、法律明確

性、罪刑相當原則、槍砲、彈藥、刀械、模擬槍分類與定義、鑑驗認定程序與基準及原住民狩獵槍枝與安全性等問題,不斷引起學界及實務界的廣大爭論,迄今仍無法定紛止爭。本文研究在構思上,鑒於實務爭端未休,歷次修法非但未能有效解決,尚且謬誤國外立法例,衍生更大爭議;爰將以實務爭議為重心,大量蒐集主管機關與司法實務判決之重大爭點,深入研究相關國家之立法思維與體系,以文獻探討、國外比較及歷史研究等方法,檢討分析現行法制之闕漏,並研議具體建議,俾供未來修法之參考。

基層員警執行槍械管制政策之研究:以高屏地區為例

為了解決台灣玩具槍修法的問題,作者曾德琳 這樣論述:

1983年我國制定《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正式確立了國內槍械管制政策之全貌。在歷經十餘次的修法後,顯然已成為嚴厲式的管制政策,但社會上持槍犯罪的事件仍層出不窮,槍械管制作為似乎未發揮預期的政策成效。而政策制訂再嚴格,處罰再重,倘沒有人員付諸執行與取締,政策則形同虛設。我國基層員警是槍械管制政策的主要執行人員,他們實際上如何去詮釋與執行,值得我們投入關注研究。因此,本研究以高屏地區為例,探討基層員警執行槍械管制政策的現況、經驗、困難及挑戰。本研究採用質性研究的研究途徑,運用文獻分析及深度訪談法,針對15位基層員警進行訪談。研究發現,基層員警在上級制訂的政策目標規劃下,依據其工作條件來發展執行

策略,以追求最後成果。因為警察機關之屬性及任務,上、下級間仍維持由上至下的指揮關係,包含政策執行的傳遞及指導,這種組織特性使他們對於槍械管制政策目標的影響程度有限,以及對政策反饋也較不足。基層員警站在認同管制政策的處境去進行取締,於實際執行後他們面臨了一些執行上的困難與複雜點,進而發展出執行的因應策略去達成取締的成效。也就是說,政策的制定方向會受到執行者自我解讀角色定位並發現執行的困難,而據此決定後續政策具體執行方式及產出的結果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