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線上奧運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賽程、直播線上看和比分戰績懶人包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張文貞所指導 李崇安的 因應影音串流平台時代:本國自製節目比例之革新 (2020),提出四季線上奧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本國文化、本國自製節目比例制度、影音串流平台、推薦系統、管制理論。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運動休閒與餐旅管理研究所 程紹同所指導 余承蒲的 品牌形象、品牌知名度對授權商品購買意願之研究 ─以美國職業籃球聯盟 (NBA) 為例 (2012),提出因為有 NBA、授權商品、品牌形象、品牌知名度、購買意願的重點而找出了 四季線上奧運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四季線上奧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因應影音串流平台時代:本國自製節目比例之革新

為了解決四季線上奧運的問題,作者李崇安 這樣論述:

電視媒體具有高度的影響力,因此國家經常課予電視媒體推廣本國文化的義務,具體做法為要求電視公司製播一定比例的本國節目。近年來,由於影音串流平台的普及度、影響力已與電視媒體並駕齊驅,是否、如何在影音串流平台上實踐本國自製節目比例制度遂引起相關業者以及主管機關的討論。影音串流平台為新興的影視服務型態,並擁有與傳統電視媒體不同的運作模式,如何在鼓勵創新與政策目的間取得平衡是一重要的議題。基此,本文選擇從比較研究的角度切入。具體的研究方法上,本文先爬梳並歸納美國、加拿大、歐盟以及韓國等四國對於影音串流平台的管制態度,分別為「閱聽人觀點」與「技術觀點」。前者,認為影音串流平台在觀看體驗上與電視並無二致,

故採取拉齊管制的思維。後者則側重於影音串流平台在服務型態、運作模式(推薦系統, Recommendation System)上與傳統電視的差別,而以低度管制因應。進一步,在本國自製節目比例制度的實踐上,採取閱聽人觀點的歐盟確實較為積極,要求影音串流平台的目錄(catalogue)中必須要有30%的歐洲內容。而傳統上相當重視本國文化保護的加拿大則採技術觀點,僅要求業者投資本地的創作。透過上開研究,本文認為歐盟以介入影音串流平台的推薦系統作為推廣歐洲內容的手段,精確因應了媒體科技的改變,可供借鏡。而加拿大則展現在管制手段的靈活運用,在政策選擇上亦值得參考。除此之外,本文並嘗試研究影音串流平台所使用

的推薦系統的原理。結合前開研究成果,本文發現介入推薦系統是一個可行、有效的路徑,確實能提高本國自製節目在平台上的曝光度,但過高的要求可能會減損推薦系統的精確度,造成閱聽人體驗不佳。因此本文認為,在要求影音串流平台透過修改推薦系統推廣本國文化時,應考量比例對閱聽人體驗的衝擊,即是否會過度扭曲推薦結果。於制定比例時,可先採相對低的比例,後再參酌本國自製節目點擊率等資訊決定是否漸進式的提高。

品牌形象、品牌知名度對授權商品購買意願之研究 ─以美國職業籃球聯盟 (NBA) 為例

為了解決四季線上奧運的問題,作者余承蒲 這樣論述:

美國職業籃球聯盟 (NBA) 在1990年代後迅速發展並積極開拓國際市場,對於全球籃球運動直接或間接影響有其重要性及指標性意義。職業運動是觀賞性運動的一部份,經營模式趨向建立強大的品牌與競爭者做出區隔,建立品牌形象,增加品牌知名度以創造品牌價值是長久經營的不二法門。2012-2013賽季,NBA相關授權商品銷售金額突破3億美元,授權商品是運動組織品牌延伸到新市場的重要策略也是穩定的收入來源。本研究以便利抽樣方式進行網路問卷調查,回收460份問卷。本研究之結論:一、臺灣地區NBA球迷以21至25歲大專男性居多,每月可支配消費金額為3,000 元以下,觀賞NBA賽事多達9年以上。二、品牌形象、品

牌知名度與購買意願在購買NBA授權商品件數變項中皆有顯著差異。三、品牌形象中「象徵性形象」構面對臺灣地區NBA球迷購買NBA授權商品之預測力為最大。四、品牌知名度中「品牌認知」構面對臺灣地區NBA球迷購買NBA授權商品之預測力為最大。有鑑於此,本研究建議一、可藉由分析學生族群的生活型態,來擬定授權商品的行銷方式及定價策略。二、部分女性球迷支持及收看NBA賽事,可將女性消費者列入授權商品規劃的考量,開發女性專屬商品,擴展市場藍海。三、 NBA授權商品種類繁多運動服、運動鞋等此類商品可藉由消費者體驗增加消費者對於商品好感。四、NBA為國內較為人所熟知之國外職業運動賽事,可藉與NBA合作,推出授權商

品增加銷售。五、以就業人群中也有NBA球迷,製造商可針對此族群進行調查以生產適合抑或實用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