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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是直系親屬嗎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輕愉寫的 這是一本身分法解題書(7版) 和三民補習班名師群的 2021民法搶分小法典(高普考/地方特考/各類特考三四等適用)(完整法條+重點標示+對應試題)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我可以收養配偶與前夫所生的孩子嗎? 王麗能律師也說明:三)親屬上的限制:下列親屬依法不得收養為養子女:. 1.直系血親。 2.直系姻親,但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者,不在此限。 3.旁系血親及旁系姻親之輩分不相當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讀享數位 和三民輔考所出版 。

國立中央大學 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系客家社會文化碩士班 姜貞吟所指導 黃鳳林的 女性財產繼承問題之探討-以桃園地區客家女性經驗出發 (2020),提出夫妻是直系親屬嗎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族群、性別、財產繼承、客家女性。

而第二篇論文臺北市立大學 人文藝術學院國民小學教師在職進修公民與社會教學碩士學位班 黃煥榮所指導 曾鈺純的 雙薪家庭的家務分工~以台北市國小女性教師為例 (2015),提出因為有 雙薪家庭、家務分工、性別差異、國小老師的重點而找出了 夫妻是直系親屬嗎的解答。

最後網站親屬編則補充:直系 、旁系是指血親的親系而言,直系血親是指在血統. 上,自己是從該血統出來的 ... 一、張大與王玉子原為夫妻關係,也就是彼此相互為配偶. 關係,配偶是特別的一種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夫妻是直系親屬嗎,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這是一本身分法解題書(7版)

為了解決夫妻是直系親屬嗎的問題,作者輕愉 這樣論述:

  WHY?為什麼要買這本?作者告訴你   身分法這科無論在國家考試或是研究所考試,相對而言比較簡單且容易準備。身分法就考試來說,太過瑣碎的地方不需要花太多時間準備,而且讀者如果觀察過歷年考古題應該不難發現,身分法的考點重複率很高,近年的趨勢特別喜歡考剩餘財產分配之計算以及遺產繼承分配。這不是沒有原因的,一來是因為這兩個部分非常重要,二來是因為改題老師好改!   身分法在考試上大概只要抓住傳統考點及近期修法重點即可,本書主要是幫準備考試的讀者們整理歷年研究所及國家考試經常出現的考點,以及近期修法比較有考相的部分。用題目讓讀者複習身分法中比較容易成為考題的法條及章節!林老

師和戴老師有特殊見解的部分,筆者也以題目帶觀念說明兩位老師的看法。而本書解題是以身分法的兩大家—戴說與林說為中心,因為在考試當中時間有限,沒有辦法把各家學說一一並列,所以以這兩大家的見解為主,再適時的補充實務見解。本書希望可以提供讀者寫題時的架構與鋪排,以及在考試有限的時間內應如何呈現答題內容,讓改題者可以一眼就看出答題的重點。  

女性財產繼承問題之探討-以桃園地區客家女性經驗出發

為了解決夫妻是直系親屬嗎的問題,作者黃鳳林 這樣論述:

性別不是單獨存在的議題,而是同時與各個多元議題相互交織而成的。本文從繼承及其相關問題出發,以性別在這個議題所展現的樣貌為主軸,探討族群、性別、社會文化、法律、與父系體系匯聚後,呈現性別繼承在台灣社會的實際情況。因此本文選擇由桃園地區曾經歷繼承之客家女性做為主要研究對象,她們的經驗是由社會文化、族群、生活地域等多方匯流而成。 台灣的客家族群有明顯的刻板印象,客家女性更是時常被他者化,藉由她們本身的經驗,不僅可以了解客家女性實踐平等家產繼承權的相較於法律制度上保障與真實情況是否有落差?當繼承過程中利益相衝突時,她們如何溝通與協調?更是能夠從實際案例相關探討中,展現台灣客家女性財產繼承的性別

樣貌與情況。 每位受訪者在做出協商與選擇時,背後都有許多原因。她們有的為了家庭關係和睦,而不願爭取遺產繼承權、有的在被繼承人生前已經收到不動產贈與、有的繼承人平均分配遺產,但是多數家庭還是由男性直系卑親屬繼承遺產,並且順從男性手足或是長輩意見是最多受訪者選擇之協商方式。台灣父系體系下社會文化的深深影響繼承分配的決策,使得實際繼承樣貌與法律規範之繼承權有所差異。

2021民法搶分小法典(高普考/地方特考/各類特考三四等適用)(完整法條+重點標示+對應試題)

為了解決夫妻是直系親屬嗎的問題,作者三民補習班名師群 這樣論述:

  【本書適用】   這本《民法搶分小法典》適用於:   .普通考試(普考)財稅行政、商業行政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地方特考)四等財稅行政、商業行政   .稅務人員考試(稅務特考)四等財稅行政   .司法人員(司法特考)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   .身障人員(身障特考)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執達員、財稅行政)   .鐵路人員考試(鐵路特考)員級運輸營業   .鐵路營運人員考試(營運員、營運專員、服務員)     沒有法學基礎的我也能看懂條文嗎?民法共一千多條,最常考哪些?   別擔心!三民輔考特別設計出非法律系考生也能看得懂的輔助教材!本書定義為準備「民法」選擇題型考試

之輔助教材,由三民補習班名師群根據國家考試民法命題範圍,彙整分為「總則、債、物權、親屬及繼承」共五大類編,幫助考生有架構地查閱學習。如再搭配本社出版的《民法概要》重點整理書籍,讓您不但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實力倍增。     完整條文+重點標示+對應試題   對於沒有法學基礎的考生來說,民法文字用語專業,條文內容又多又長,如果沒有耐心細心記憶,容易錯失正確答案。三民補習班名師群親自研究102-109年普考、鐵路特考員級、鐵路營運人員與司法特考相關試題,再將相同條文考點的試題彙整嵌入相對應的法條之後,以顯眼特殊設計標示得分關鍵字。條文後題目愈多表示愈常被命題,讀者可立即知悉被頻繁命題的考點,將記

憶力花在刀口上。     本書精心設計,讓法典除了是查詢法條的工具書外,更結合豐富題庫與重點標示,絕對比坊間小六法更實用。背完條文即可演練題目,掌握歷年出題脈絡,突破修法要點。上考場嫌書太多太重太累的話,帶這本讓你神清氣爽,俐落地將考場的零碎時間化為涓涓入袋的分數。     【準備要領】   一、熟記法條   從歷年考題分析可知傳統重要法條有分為常考、考過與尚未考過三種。常考型非常重要須記憶條號及條文內容。考過型只須記憶條文內容。尚未考過型只要有印象即可。另外新修正法條往往成為考試重點,考生應對新修法條文懷有高度敏銳性,提前嗅出未來的命題方向。     二、熟記重要理論、定義   考試時除了要

引出相關條文外,與條文相關的重要理論、定義一定要加以說明。例如:時效取得、善意取得、善意第三人、無權處分、無權代理、死亡宣告、權利能力、行為能力、占有等等概念。     三、多練習考古題   從試題分析表可得知哪些章節為命題委員較常出題之範圍,判斷法規重要性後著重研讀。另應記憶條文之關鍵字,搭配比較表格,提昇作答速度,避免錯選相似選項。     【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民法最新修法重點:   1.成年年齡修正為18歲:(112.01.01施行)   世界多數國家就成年多定為18歲,另現行法制上,有關應負刑事責任及行政罰責任之完全責任年齡,亦均規定為18歲,與民法成年年齡有異,使外

界產生「權責不相符」之感,是為符合當今社會青年身心發展現況,保障其權益,並與國際接軌,故將成年年齡修正為18歲,並配合成年年齡及結婚年齡均修正為18歲,刪除未成年人已結婚而取得行為能力之規定。     2.修正男女最低訂婚及結婚年齡:(112.01.01施行)   為保障兒童權益及男女平等,以符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規定,故修正男女最低結婚年齡為18歲,男女最低訂婚年齡為17歲,並刪除第981條、第990條規定。     3.配合成年年齡及結婚年齡修正相關規定:(112.01.01施行)   修正「未成年人離婚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收養效力僅及於被收養人未成年且未結婚之直系血親卑親

屬」、「未成年人已結婚者如無父母或父母均不能行使親權亦無須設置監護人」、「未成年已結婚者得請求由家分離或其家長得令其由家分離」等規定。     4.最高約定利率上限調降為16%:(自公布日110.01.20後6個月施行)   將最高約定利率調降為16%,且超過部分之約定為無效。以往民法約定利率之上限為20%,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僅無請求權,實務見解歷來皆認債務人如就超過部分之利息已為任意給付,經債權人受領時,不得依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返還,意即超過部分之利息為自然債務。民法第205條規定修正後,超過16%之利息約定之法律效果為無效,是以縱債務人為任意給付,仍可請求不當得利返還。     5.

增列法院調整或免除夫妻剩餘財產分配額之認定要件及審酌因素:   為避免法院對於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於具體個案之認定標準不一,增列「夫妻之一方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或有其他情事,致平均分配有失公平者」之要件,以資適用。為使法院為調整或免除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之裁判時,有具體客觀事由作為審酌之參考,明定法院應綜合衡酌「夫妻婚姻存續期間之家事勞動、子女照顧養育、對家庭付出之整體協力狀況、共同生活及分居時間之久暫、婚後財產取得時間、雙方之經濟能力等因素」。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1】普考財稅行政上榜生:蔡婷羽   我讀高中的時候,就有未來要當公務員的想法,後來考上國立大學財政系,系上學長姊畢業後,

不是考公職,就是進入會計師事務所。 雖然也有對未來出路迷茫過,但我發現畢業後進入會計師事務所的學長姊,加班都加得很兇,再加上我本身是偏向保守,喜歡穩定的個性(用經濟學的講法,就是風險趨避者), 在公家機關工作,雖然薪資成長幅度不比私人企業,但所得到對未來的安定感是無價的,所以還是決定投入公職考試的準備。三民輔考教材的內容,在三民輔考網站上的三民學習百科中都有,而我又是以電子設備整理概念及製作筆記,所以三民輔考在網站上有課文內容這一點,真的讓我在民法筆記的整理上省去很多時間。民法薄薄的法條彙編,超級便於攜帶,在寫題目對照法條這方面,也很方便,且就算在外面,也能隨時翻閱,加深對各法條的印象。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2】鐵路特考員級上榜生:賴佩妤   我覺得歷屆考古題相當重要,所以我將歷屆試題通通列印下來,不斷反覆練習,對於申論題作答不太確定的部分,會拿給老師批改。選擇題的部分也是多做考題練習,我會上網使用線上測驗,可以多次練習不用浪費紙本,不會的部分則參考網友的回答,對答題有疑慮時會再詢問老師。從以前讀書時期就沒有做筆記的習慣,所以只有重點寫在課本上,到了後期會從歷屆考古題中整理出不熟或錯誤的部分做成筆記,反覆閱讀。民法對於以前沒接觸過的人來說,準備起來確實滿吃力的。選擇題的部分,我將9年來高員級及員級民法的歷屆考題都做過,試著找出出題的大方向,順便檢視自己哪裡比較不熟,並將不熟的

部分整理成筆記,考前反覆閱讀。 第一編 總則 第一章 法例 第二章 人 第三章 物 第四章 法律行為 第五章 期日及期間 第六章 消滅時效 第七章 權利的行使 第二編 債 第一章 通則 第二章 各種之債 第三編 物權 第一章 通則 第二章 所有權 第三章 地上權 第四章 (刪除) 第四章之一 農育權 第五章 不動產役權 第六章 抵押權 第七章 質權 第八章 典權 第九章 留置權 第十章 占有 第四編 親屬 第一章 通則 第二章 婚姻 第三章 父母子女 第四章 監護 第五章 扶養 第六章 家 第七章 親屬會議 第五編 繼承 第一章 遺產繼承人 第二章 遺產之繼承 第三章 遺囑

雙薪家庭的家務分工~以台北市國小女性教師為例

為了解決夫妻是直系親屬嗎的問題,作者曾鈺純 這樣論述:

雙薪家庭為現今主要的家庭型態,夫妻認為共同分擔家務的重要性已大於生養孩子;新家庭時代的新思維是夫妻雙方皆能在家庭與生活中取得平衡,不再讓職業婦女需負擔家計又需操持所有家務工作。本研究主要是要討論雙薪家庭的家務分工,並以十位雙薪家庭的國小女老師為研究對象,以半結構式的訪談進行研究,旨在分析在默會學習、性別差異、薪資差異與社會支持這四個層面,對於現今雙薪家庭的家務分工有何重要的影響,並提供雙薪家庭達到家庭與工作平衡的方法。在默會學習部分,學校教育的影響力逐漸攀升,可持續協助國小老師進行相關性別平等、家庭教育課程,藉此喚起國人對家務公平的重視;在性別差異部分,男性已逐漸習慣與女性一起分擔家務,且以

擅長的項目為優先協助的工作;在薪資差異部分,當男性因薪資高而工時長,減少協助家務的機會,但薪資高,工時彈性的男性,則增加分擔家務的機會;在社會支持部分,宜運用人性化之協助家務之工具,直系親屬的支持在幼兒照顧有高度的幫助。最後,為促使國小女教師增進家庭與工作平衡,最需要的是增加家庭照顧假的天數,其次是減少周末加班的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