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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事件法重點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張彥博寫的 民事訴訟法精修 和陳明珠的 民事訴訟法概要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家事事件之處理 - 司法新聲也說明:件應裁定駁回原告之訴(家事事件法第. 51 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 項), ... 經法院調解(家事事件法第23 條第1 ... 重點在行為之次數及嚴重性。又被.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大東海 和高點所出版 。

淡江大學 日本政經研究所碩士班 胡慶山所指導 王榮福的 聯合國經社文公約工作權保障研究─兼論日台外籍勞工工作條件保障─ (2021),提出家事事件法重點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經社文公約、最低工資法、勞動事件法、工作權、人權。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施慧玲所指導 張瑋庭的 新住民離婚後親權行使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新住民、離婚、親權行使、會面交往、家庭權的重點而找出了 家事事件法重點的解答。

最後網站家事事件法ptt - Nikus則補充:之前感謝各位板友和前輩推薦的保險法用書獲益良多現在想請教的是關於家事事件法的部分已經有買姜世明家事事件法(囧好厚)和一本元照出的家事事件法逐條解析當作工具書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家事事件法重點,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民事訴訟法精修

為了解決家事事件法重點的問題,作者張彥博 這樣論述:

  民事訴訟法是一門較為抽象但又極為重要之法學,須搭配實體法使其獲得正確之裁判結果。本書由大東海法律名師張彥博,針對四等、五等考試,及非法律系考生精心編撰之入門書籍。   近年來修法頻頻,為使考生能迅速掌握考點方向,本書將使用大量圖表及實務見解,加上通說與學說之爭議輔以說明,以體系化之方式全面介紹該部程序法,讓初學者能漸進了解民事訴訟法流程,並將其爭議問題列出,使讀者能輕鬆準備此科目。同時附錄近15年至109年民事訴訟法考題,以便讀者能了解並思維如何解題。本書內容架構如下:   一、 體系整理及圖示訴訟程序階段:   每一章節列有體系表,並以圖示顯示其訴訟目前階段與該階

段之爭點所在,亦即重要考點之處,並於章節前用題目將問題導入並加以說明,協助讀者了解該章節意義及目的與法律效果。   二、歷屆考題分析:   針對十五年來之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之歷年考題加以說明分析,並標示爭點、實務見解,加深讀者印象,同時利用法條說明體系,進而掌握重點脈絡。   三、專題重點研析:   本書設有專題研究,為近年民事訴訟法研討會或爭點整理,建議讀者能仔細研讀。   四、歷年修法條文增訂與補充:   民事訴訟法每次修法即為命題重點所在,本書詳加整理最新修法內容並分析新舊法,協助考生迅速吸收。  

聯合國經社文公約工作權保障研究─兼論日台外籍勞工工作條件保障─

為了解決家事事件法重點的問題,作者王榮福 這樣論述:

工作權的保障並非三言兩語即可概括之,從19世紀社會主義興盛後,逐漸受到重視,亦由自由權逐漸發展出社會權的概念,逐步使人權保障更加完善,使勞工獲得除自由權之外的保障。1966年12月16日第21屆聯合國大會決議通過《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ICESCR),此一公約於1976年1月3日起生效,全世界已有171個國家簽屬加入,乃社會權保障上極為重要之公約。本論文係以《經社文公約》第6條、第7條為主軸,透過研究條文與一般性意見(General Comment)了解工作

權與工作條件之保障,並以此標準檢視日本與台灣在工作權與工作條件方面是否有遵照《經社文公約》之規範,並遵守「不歧視原則」使外籍勞工亦享有相同之權利。再者,日本與台灣是否依《經社文公約》第16條、第17條之規定遞交政府報告書。結論發現,日本與台灣皆未重視聯合國經社文委員會(COMMITTEE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所提出之結論性意見與建議,造成相同問題不斷重複發生;日本與台灣應更加重視民眾與非政府組織所提交之反論報告書(NGO counterargument report),增加民眾與政府對話之手段、增加民眾對於「人權」的關心等;對於「技能

實習生、外籍勞工」之工作權與工作條件方面應給予基本人權保障,並有效落實稽查體制;《勞動事件法》應增加適用範圍,包含安全衛生工作環境、平等升遷、外籍勞工轉換雇主、休假取得困難等可能違反《經社文公約》第6條與第7條之相關保障,保障快速、省時、省力、全面之權利救濟。

民事訴訟法概要

為了解決家事事件法重點的問題,作者陳明珠 這樣論述:

  民事訴訟法內容繁雜,體系龐大,近年來又修法頻繁,對於有志於書記官或執達員、執行員考試的讀者,實為沈重的負擔;為使讀者能順利準備此考科,作者憑藉多年教學經驗,整理歸納考試重點,使讀者在準備民事訴訟法一科上,能更加得心應手、順利征服本科,得到高分。   一、考情分析,了解重點   本書於各編章前,均先有「考情分析」作提示,讓讀者就整體概念先有宏觀地了解,並提示章節中最需掌握的概念,建議讀者務必先予閱讀後,再進行後續的細部研讀,將更能掌握整體架構,此部分除有助讀者預習外,亦可利用於考前自我的整理複習。   二、體系架構,建立概念   其次,於正式進入內文前,作者特將各章節

之重點及法條,以體系表的方式置於章首,如此除使讀者於研讀前能建立清晰的概念外,此種「利用法條建立體系架構」的方式,更能幫助同學在建立自身架構的同時也熟悉法條的編排,使兩者相輔相成,更能達事半功倍效果!   三、標題索引,綜覽全貌   此外,本書特別為四等同學貼心設計「標題索引」,讓讀者於研讀時,能隨時知道現在的位置,更可隨時記下內容重點,避免同學最常陷入「見樹不見林、念到後面忘了前面」的困境!   四、最新修法及考題,掌握趨勢   民事訴訟法近年來歷經多次重大修正,而每次修法內容往往成為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考試的重點,讀者務必需特別留意!因此本書就相關修法的部分均特別標明,並詳盡分析和介

紹,以使讀者於閱讀後更能掌握出題的方向。本次改版除加入109年考題,原書內各章節的試題解析,亦新加入「圖解解題流程」讓同學針對題目考點更能一目了然、迅速掌握。此外,為減輕同學負擔,此次改版,亦刪減若干較冷門之議題。

新住民離婚後親權行使之研究

為了解決家事事件法重點的問題,作者張瑋庭 這樣論述:

據統計,過去十幾年新住民配偶(包含大陸地區、港澳地區及外籍配偶)之離婚率居高不下,有數年皆達10%以上,因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變遷,新住民已成為我國第五大族群,依民國109年之資料統計,新住民配偶中來自大陸地區及東南亞國家比例已逾90%,若以性別統計,新住民配偶女性比例亦逾90%。故論及我國新住民離婚後親權行使議題,不免需論及性別及階層的議題,新住民在離婚時在爭取未成年子女親權或離婚後行使未成年子女親權上多有不易之處,有縱其自未成年子女出生後一直為其主要照顧者,但因經濟因素、文化背景、家族觀念、居住環境或個人對未來之期待等,或其欲極力爭取,但缺乏法律知能,或尋求專業資源予以協助之能力,在

未成年子女爭取及行使上受到阻礙者。 隨著民法親屬篇修訂、與兒童相關之福利及權益法制推行及我國將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備受重視,父母離婚後之親權酌定尤會以此為評估之重點。且近年來我國新住民人數逐年提升,新住民父母在離婚後,是否會因其原國籍之不同,或因其在語言、文化、經濟、社會地位、居住環境或法律知能等方面,與我國籍之配偶相比較為弱勢,而致其在離婚後對未成年子女親權行使之權益有減損,為本文研究之核心。 而本文期待可以科際整合的概念,一方面從法學理論及相對之實務運作上探討弱勢新住民離婚後對其未成年子女親權行使之議題,另一方面,筆者欲結合自身及相關領域社會工作夥伴多年來

在實務上之觀察,以及對曾於生命歷程中經曾面臨此議題之新住民進行深度訪談,進而探討之,將現階段新住民離婚後對其未成年子女之親權行使會遇到之困境予以歸納、呈現,給予未來實務運作調整及法制修正上為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