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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班 王勁力所指導 江敔菲的 臺灣新興觀光旅遊產業發展相關法規研究-以共享經濟之網路資訊平臺營運模式為中心 (2017),提出新營 日 租套房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觀光旅遊、共享經濟、協同消費、隨選服務、網路媒合平臺。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鄭逸哲所指導 駱鵬年的 打火救災行為之構成要件該當性與阻卻違法事由 (2017),提出因為有 消防人員、打火救災行為、阻卻違法事由的重點而找出了 新營 日 租套房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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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新營 日 租套房,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實務與管理(附光碟)

為了解決新營 日 租套房的問題,作者謝宜璋,李冠賢 這樣論述:

本書特色   1.實務者:具備「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資格之專業檢查人   2.入門者:準備參加「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講習培訓之人員   3.教學者:「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相關課程之授課教師   4.探索者:有興趣進一步了解「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工作內容的讀者   5.有志者:已參加防火避難、設備安全類專業檢查人培訓課程之學員

臺灣新興觀光旅遊產業發展相關法規研究-以共享經濟之網路資訊平臺營運模式為中心

為了解決新營 日 租套房的問題,作者江敔菲 這樣論述:

未來將會有許多工作與產業,會因科技而逐漸被顛覆、消失或是革新。傳統的旅遊產業與運輸產業亦會不斷的受到新創的挑戰,並且漸漸地演進成新興產業立於世人面前。如同Airbnb、Uber這類的共享型企業,即是共享經濟與新興趨勢下,最為經典的時代產物。並且不可否認的是,對於許多產業,都是無可避免的。因為日新月異的科技趨勢與技術的革新,時事造物之下,人們的需求更推擠著舊制逐漸遭到更易,甚至是淘汰,而驅動著整個世界繼續運轉。並且在科技與網路資訊無國界的狀態之下,似乎沒有人能輕易地遠離共享經濟將為未來所帶來的新世界。新創的概念逐漸融入大眾的生活之中,創意且脫離陳舊的思維佔據了時代向前脈動的篇幅。在共享經濟來臨

前,觀光旅遊產業便已逐漸轉型,從為國家政治驅使為出發點,到國民需求的旅宿型態,直至僅為追求自由或享受忙碌外愜意生活的旅遊型態,漸漸的開始流行農家樂、露營、深度旅遊、公益旅行、古蹟探索、慢活旅遊等等新創的旅遊型態。新興的旅遊產業模式已經從表象的遊玩性質,深入淺出的影響著所謂旅遊的本質與生活品質的追求。而共享經濟的概念強調使用權的獲得,並弱化所有權的佔有。亦即將剩餘或閒置的物件,透過科技技術與網路資訊平臺的媒合,提供有需求的人們能獲得短暫的使用權,是以使得原本被閒置的物件不再受到忽略,反而讓原本閒置的物件再度被使用,創造出更深層的附加價值。從而,以共享經濟平臺營運為中心的企業,亦漸漸將共享其中之剩

餘概念,轉換於如何將閒置物件造成利用最大化,而不再講究或侷限於所有權與剩餘物件作為共享的要件,如此便有許多共享型企業已成為共享的新型態。然而,共享經濟與傳統產業的結合,入駐各國的發展,在許多層面上,都相繼引發爭議,消費型態與經營模式的變革、產業競爭間的削價紛爭、傳統產業與新興產業間的衝擊與更替爭執,以及新創共享概念之經營模式與既有體制的衝撞,皆成為新興產業發展成熟穩定前的暴風雨。

打火救災行為之構成要件該當性與阻卻違法事由

為了解決新營 日 租套房的問題,作者駱鵬年 這樣論述:

目前,專業分工是世界趨勢。而法律規範涉及專業,勢必要對其他專業有某種程度的了解,否則將對專業從業人員帶來困擾。本文透過與消防人員訪談方式談論打火救災行為,認識到災害搶救的種種環節,過去歷史、現行運作與未來展望等,並且經由網路或相關期刊等搜尋災害搶救相關例子,透過了解災害搶救之實務運作後,將之特性予以顯現,諸如:嘗試性、選擇性、浮動性、團隊性、急迫性等。  首先談論法律文字不同於日常用語與履行災害搶救之特性之目的,乃在於使法律人與非法律人有溝通橋樑,避免思慮過於偏頗。接著討論打火救災行為所涉及刑法上之相關罪名,以較為常見之搶救災害流程為主,再以討論特殊問題為輔。再來,討論打火救災行為之

阻卻犯罪事由,如阻卻違法事由。消防人員之打火救災行為往往不需負刑事責任,但仍需說理過程,尤其是將打火救災行為之特性於適用法律時加以考量。最後結論統整各章小結後作結。  在校所學者,案例設計往往較為簡略,不同於實務上的案件,狀況千奇百怪,需要考量的地方甚多。每一個在校所學的環節或將到實務上進行某種程度上之修正,以本文所撰寫者為例,如果毫不考慮打火救災行為之特性,則消防人員將動輒得咎。法律即使做為限制,但不能做為障礙,大大阻礙其他專業的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