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結婚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楊晴翔寫的 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全新增訂版】:親緣,以愛為名的試煉 和施又文的 易上手:實用文書與禮儀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結婚書約也說明:民法 第983 條.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悅知文化 和新學林所出版 。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吳威志博士所指導 馮澤文的 論婚姻制度之演變及保障 (2013),提出民法結婚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婚姻制度、群婚制、一夫一妻多妾制、一夫一妻制、走婚制、憲法制度性保障、婚姻自由權、婚姻人格權、多元性別平等、同性婚姻。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政治學所 謝敏捷所指導 吳淑鳳的 我國民法婚姻採行登記制之研究 (2009),提出因為有 民法、婚姻制度、登記制的重點而找出了 民法結婚的解答。
最後網站民法成年下修「滿18歲可自主結婚」 呂秋遠:敬佩,這麼勇敢則補充:民法 成年下修「滿18歲可自主結婚」 呂秋遠:敬佩,這麼勇敢 ... 立法院昨(25日)三讀通過民法修正案,成年的年齡從20歲降到18歲,並設緩衝時間以利各單位 ...
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全新增訂版】:親緣,以愛為名的試煉
為了解決民法結婚 的問題,作者楊晴翔 這樣論述:
婚姻、親權、保護令、繼承…… 關於愛與情的糾結,兼具理性與感性的法律剖析! 【特別收錄:如何選擇你的家事律師】 一生中,毫無法律問題需要解決的機率,有多高? 曾是家事法官,現任家事律師,看遍法庭上的風景, 藉此引領我們認識與人生息息相關的家事法。 或許有一天,這些知識可以保護你── 婚姻‧終點 幫我要到好萊塢明星級的贍養費,沒問題吧? 如果確定要娶她,先簽下婚前協議書。 親子‧連結 錢賺得沒他多,孩子會判給我嗎? 孩子不想跟他走,我有什麼辦法? 保護令‧停損 被不認識的人跟蹤,我可以申請保護令嗎? 我這麼在乎你,你別想離開
我身邊! 收養‧給愛 可以終止收養嗎?我們實在無能為力再當他的父母了! 在臺灣,該怎麼辦理收養? 繼承‧權與錢 我們沒有孩子,父母也不在了,遺產會怎麼繼承? 掀起波瀾的一張紙:遺囑引發的繼承爭議 【增訂版新增內容】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數額調整修法 贍養費修法展望 釋字七四八號施行法同性婚姻法 跟蹤騷擾防制法 暖心推薦 中原大學法學院名譽教授 郭振恭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兼執行長 林春元 專欄作家 人渣文本(周偉航) 心理師.社工師.家事調解委員 林秋芬 臺大婦產科醫師 施景中 臺北地院法官.《章魚法
官來說法》作者 張瑜鳳 鈺璽診所院長 黃鈞蔚 黃瑽寧醫師健康講堂 黃瑽寧 中央警察大學法律系教授.台灣家事法學會理事長 鄧學仁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蔡鐘慶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戴瑀如 好評推薦 本書非常適合非法律人的社工師與心理師,可以透過本書了解家事事件法要點及目前家事法庭如何應用多重資源統合處理家庭紛爭,亦適合想透過司法解決家庭紛爭或已在家事法庭的當事人參考。──心理師.社工師.家事調解委員 林秋芬 本書告訴我們的是:以愛為基礎,相互尊重為底線,各自活出豐富無悔的人生。家庭,既然以幸福為目的,無論出發或結束,都應該圓滿,平安靜好,
無悔無怨。──臺北地院法官.《章魚法官來說法》作者 張瑜鳳 本書以可能發生在你我身邊的故事作為例子,並佐以專業的法律見解,卻不使用艱澀的法律用語,即使不懂法律的人也能輕鬆入門,而對於專業的法律人士,也能藉由本書了解法庭的實務做法。──中央警察大學法律系教授.台灣家事法學會理事長 鄧學仁 當婚姻走到了盡頭,如何心平氣和地終結關係,並確保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是家事事件中最困難的課題。楊律師以豐富的法院及律師實務經驗撰寫本書,揭露了《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對於處在生命中十字路口的王子和公主具有相當的參考價值。──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蔡鐘慶 從事身分法領域的教書工作
多年,《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一書牽起我與作者的緣分,邀來從事實務工作的作者在課堂中與學生們親身論法……讓學生們在枯燥的法條背後發現其蘊藏的功用,激發學生們對家事法領域的興趣。──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戴瑀如
民法結婚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小抄紙載點:選完了,不用再下載了
老師懶得重拍了~~每案的結果有寫在字幕處,記得開中文字幕
論婚姻制度之演變及保障
為了解決民法結婚 的問題,作者馮澤文 這樣論述:
「生命的意義,在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生活的目的,在增進全體人類之生活。 」,道盡了生命的意涵。以生物學的角度來看,繁衍後代是動物本性之一;從現代科技的角度而言,就是將本身的基因流傳綿延而已。 人類婚姻制度的起源,不論是東方或是西方,人類無獨有偶都是由「群婚制」開始,這是蠻荒時代為了生命的延續,所採用的模式。隨著東、西方文化各自發展,配合著各有其歷史背景且因國情不同呈現廻然不同的婚姻制度。整理歷史文獻記載各國的婚姻制度,發現在世界各種不同的婚姻制度中,其中三種婚姻制度最多人使用,分別為「一夫一妻制」、「一夫一妻多妾制」、「一夫多妻制」,另有少數民族的「走婚制」、「搶婚」等制度,各
種婚姻制度間存在著很大的差異性,也豐富了人類文化內涵。反觀我國摒棄傳統「一夫一妻多妾制」,獨尊「一夫一妻制」是否符合憲法所保障的婚姻自由之精神?對人格權的形成是否有戕害?對非婚同居人的基本權全然否定? 法律存在的價值就是「定紛止爭」,解決人類日常生活的問題,不論是民法債權、物權或是刑法、行政法的相關規範…等等,都是人類建構的文明秩序,其中親屬、繼承所列之條文,攸關著全民在婚姻制度中的權利義務,在只承認一男一女的婚姻架構下,完全漠視對「非婚同居人」權利的保護,是否符合憲法對人民基本權同等對待?都是值得我們探討的地方。 我國的憲法並未就婚姻制度加以明文規範,而大法官嚐試利用解釋文闡述
婚姻的意義:「維護配偶間之人格倫理關係,實現男女平等原則及維持社會秩序… 」「婚姻制度值基於人格自由,具有維護人倫秩序、男女平等、養育子女等社會性功能,國家為確保婚姻制度之存續與圓滿,自得制定相關規範,約束夫妻雙方互負忠誠義務。… 」云云,在釋字第三六二號及釋字第五五二號逕行認定我國婚姻制度為一夫一妻制,並在釋字第五五四號直接引進德國憲法理論稱:「婚姻制度受憲法制度性保障」,如此跳躍式引用德國憲法理論,不僅套用在台灣現行憲法框架上缺乏依據,依其理論基礎,會讓人誤認大法官對中國數千年傳統的婚姻制度情有獨鍾之意,而對社會的改革莫明地增加巨大的阻力,尤其少子化的情形已嚴重到危害國家安全程度,亦不符2
1世紀的新男女的婚姻觀,不但拑制社會改革的原動力,也使憲法彰顯的基本權蒙上陰影。 世界各國在「同性婚」的議題上,對於憲法基本權保障陸續做了許多重大宣示及變革,在全球風潮中台灣卻被大法官綁架在一夫一妻制度上,畢竟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充滿濃厚的宗教色彩,為何要將它強加在非信仰者的身上?何不理性回歸到制度性變革的討論?因世界各國人文、風俗、國情及歷史背景均不相同,我國數千年來獨樹一格的婚姻制度,在歷史洪流中雖有雜音,但不失安定社會、解決男女之間問題的方式之一,設想後代子孫認為「母系社會」較符合社會實際需求,那麼一妻多夫制也是必然的選擇,為何只有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才可以受憲法制度性保障?開闊胸懷接
受我國特有的文化風俗亦有何不可。
易上手:實用文書與禮儀
為了解決民法結婚 的問題,作者施又文 這樣論述:
本書特色 《易上手:實用文書與禮儀》內容涵蓋中文寫作、生活法律、職場實務,是學生與上班族的必備手冊。 「學校文書」涵蓋十六種以上的細項文書,每項列舉兩種以上的案例,具體分析佈局、寫作方法,可以讓讀者快速上手。「存證信函」的功用、存寄、寫作盡在文中,案例寫作搭配實用法律,現學現會。「實用柬帖」介紹十二種以上的應酬柬帖,並視需要穿插相應的禮俗、注意事項與民法規定。「電子郵件」的撰寫能夠引導讀者正確地使用「電子郵件」,避免誤會或觸法,並簡單介紹電子媒體的行銷。應考公職時最常出現的函、書函、簽、公告為「公文」的重點,本章特別模擬國考考題與答題,使讀者迅速進入情境。歸納七種公文的
結構一覽表,並以圖示標明機關鈐印,非常便利讀者。「自傳、履歷、面試、辭職與工作交接」與「拜訪、接待、介紹與行的禮儀」兩章,可以作為進入職場的秘笈。 每章附有「延伸問題」,備「學習回饋」之用,尤其「貼心小叮嚀」的看板設計,係相關的生活常識、民間禮俗或實用法律。 所收案例取自校園事件、名人明星與企業消息,或者筆者親自撰寫,具備「實用性」、「普遍性」、「簡易性」、「說明性」與「回饋性」等多重特質,是一部值得收藏的實用手冊。
我國民法婚姻採行登記制之研究
為了解決民法結婚 的問題,作者吳淑鳳 這樣論述:
婚姻制度之良窳,影響的不僅是當事人間之權利義務,也影響其子女、親屬及第三人之權利義務,並關係到公序良俗之維持、社會秩序之安定及國家民族的興衰,故現代各國無不就其公益上的考量,因時、因地,決定符合其國情、宗教、禮俗、人倫道德等之婚姻政策並立法訂定婚姻制度。綜觀現代各國之立法,對於婚姻形式要件之規定多採儀式婚或登記婚主義,而我國自民國20年5月5日起採儀式婚,至民國96年5月23日通過修法並自97年5月23日起正式改行登記制為止,總計儀式婚之規定在我國已施行70餘年,從重視固有禮制、尊重傳統習慣、順應民間習俗、符合國情等角度而言,實有其必要與價值,但隨著時勢潮流、社會型態、婚姻觀念等之多方轉變,
傳統儀式婚逐漸衍生如重婚、騙婚等問題。立法院為解決舊法所產生問題,修訂民法第982條改採登記制,雖然解決舊法之弊,但由於新法規定與我國千百年來特有之民俗習慣有所扞格,因此在新舊制轉換的磨合過渡期間,無論是在法律層面、民俗習慣或是實務運作上,也衍生出許多新的問題,是以我國之婚姻制度目前仍留有改善空間。本研究分為五章,第一章為緒論,包括本研究之背景與動機、研究目的與問題、研究方法與架構、研究限制以及文獻探討。第二、三、四章則分別從「法律政策」、「民俗習慣」、「實務運作」三個面向探討我國之婚姻登記制,以便從我國民法婚姻形式內容及條文修訂演變中明瞭我國婚姻法律政策之制法思維,從國人傳統婚姻之婚禮儀式中
明瞭婚姻習俗對法律政策制度的影響,以及在我國施行登記制後,由於法制政策與民俗習慣之磨擦碰撞,在實務運作上所產生之問題與成效等,有系統化地對我國婚姻制度作一全面且深入之研究。第五章則為根據以上各章節內容加以歸納分析所作出的結論及具體建議。
民法結婚的網路口碑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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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達民法法定結婚年齡之未成年人申請結婚登記,應不予受理
民法 第980條規定:「男未滿18歲,女未滿16歲者,不得結婚。」同法第981條規定:「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同法第989條規定:「結婚違反第980條之規定 ... 於 siaogang-house.kcg.gov.tw -
#2.結婚撤銷之效力,不溯及既往。」 好了,那麼民法第981條的 ...
所以,19歲的某甲是未成年人。再依照民法第981條規定:「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某甲結婚應該要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 於 www.facebook.com -
#3.結婚書約
民法 第983 條.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 ... 於 www.pingzhen-hro.tycg.gov.tw -
#4.民法成年下修「滿18歲可自主結婚」 呂秋遠:敬佩,這麼勇敢
民法 成年下修「滿18歲可自主結婚」 呂秋遠:敬佩,這麼勇敢 ... 立法院昨(25日)三讀通過民法修正案,成年的年齡從20歲降到18歲,並設緩衝時間以利各單位 ... 於 www.mirrormedia.mg -
#5.婚姻平權/ [立法] 民法/專法爭議 -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放寬現行民法婚姻的性別要件,讓婚姻可以平等開放給不分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的 ... 把同性伴侶區隔出來,不能直接適用既有的民法結婚規定,但另外立一套法律(或專 ... 於 tapcpr.org -
#6.民法§985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有配偶者,不得重婚。 一人不得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 ... 男女未滿十八歲者,不得結婚。 ... 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 ... 於 law.moj.gov.tw -
#7.L6: 2005.10 顏清標兒子16歲結婚結婚有效嗎?(儀式婚)
顏清標兒子16歲他兒子的老婆也是16歲他們結婚的原因是奉子成婚 ... 這時候原作者的疑問大致上可猜的出來這種未達法定年齡結婚在民法上 於 hs.nnkieh.tn.edu.tw -
#8.篇名: 民法-結婚要件之研析作者
姻關係並做一系列的統整,以及對照參考資料後比較此次民法婚姻條文修正前後. 的差異。 ... 新修正之民法採行「登記主義」,即為法律婚,意即是否舉行結婚儀式與結. 於 www.shs.edu.tw -
#9.結婚登記(民法) - 嘉義縣政府
結婚 登記(民法), 列印. 1. 民國97年5月23日起辦理結婚登記者,應由結婚雙方當事人申請。 2. 民國97年5月22日以前(包括民國97年5月22日當日)結婚或其結婚已生效者之 ... 於 www.cyhg.gov.tw -
#10.結婚登記問答集
由於民法對於結婚成立生效之規定已經於民國96 年5 月4 日修. 正,傳統結婚舉辦婚禮宴客的儀式婚即將於97 年5 月23 日後走. 進歷史,新法規定結婚應經戶籍登記否則 ... 於 www-ws.gov.taipei -
#11.幾歲才可以結婚? - 法律百科
現行民法規定,男生未滿18歲,女生未滿16歲,不可以結婚。如果未滿18歲、16歲的未成年(未滿20歲)的男女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結婚,戶政人員也沒有發現就登記了,雖然 ... 於 www.legis-pedia.com -
#12.大數據考點直擊民法(測驗題)|池錚老師教你10分鐘內搞懂 ...
一、結婚的要件. 首先,各位在準備國考的考生應該都知道,民法婚姻內較重要的部分是結婚的要件,那麼民法結婚要件又可以分為形式要件跟實質要件。 於 www.eyebook.com.tw -
#13.結婚
登記,結婚亦屬有效。 反之,若是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婚約楚否有效?民國七十四. 年民法親屬篇修正後,法律上己能推定這個婚姻有效。如果有一方認. 於 163.28.10.78 -
#14.有關未達民法法定結婚年齡之未成年人申請結婚登記 - 臺北市 ...
有關是類案件請依上揭法務部函釋意旨,如遇有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依民法第989條規定向法院聲請撤銷該結婚登記經法院裁判確定,並持法院裁判書及裁判確定書向戶政機關請求 ... 於 www.laws.taipei.gov.tw -
#15.《民法親屬編概要》 - 高上高普考
第一題:本題涉及婚姻成立之形式要件於新舊法之差異。只要謹記儀式婚與登記婚要件上之差異,與新法施行. 之日期為何,即可有完整之答案。 於 goldensun.get.com.tw -
#16.民法親屬編之結婚-定義、形式要件與無效或撤銷效果 - 3people ...
定義結婚,指男女取得彼此夫妻身分之契約行為。結婚之形式要件1以書面為之。2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3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即採登記婚主義。4-違反 ... 於 www.3people.com.tw -
#17.【法律百科】兩人有親密關係,長期共同生活但沒結婚
對於事實上夫妻來說,繼承權的規定也同樣嚴格,依民法第1138條的規定,享有繼承權的親屬僅有「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因此,未 ... 於 www.fiftyplus.com.tw -
#18.民法成年下修至18歲結訂婚年齡男女相同 - 卡優新聞網
未成年結婚不須父母同意2023年元旦施行 ... 立法院今(25)天進行第10屆第2會期第10次會議,三讀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法總則施行法增訂第3條之1 ... 於 www.cardu.com.tw -
#19.院總第1150 號 - 立法院
民法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修正要點如下:. 一、成年年齡由二十歲修正為十八歲。(修正條文第十二條). 二、配合成年年齡及最低結婚年齡均修正為十八歲,刪除未成年人 ... 於 lci.ly.gov.tw -
#20.民法成年擬下修為18歲可結婚、租屋、開戶
法務部研擬推動民法修正草案,要將成年的年齡從20歲下修到18歲,如果修法通過,年滿18歲的年輕人就可以自行締結契約,包括租屋、開戶、還有結婚等。 於 news.pts.org.tw -
#21.修法民法983,開放表親三等以外結婚- 提點子 - 公共政策網路 ...
在這個同性婚姻已合法開放的現代,為什麼要堅守著表親不得結婚生子的這項陋俗呢? ... 建議政府盡快修改民法第983條有關旁系血親六等親以內不得結婚的項目。 於 join.gov.tw -
#22.沒有辦婚宴的結婚效力及如何維權(文:梁維珊律師) - 最新消息
如果婚姻無效,依據74年6月3日所增訂之民法第999條之1規定,增加了事實上夫妻財產分配及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及負擔歸屬之準用[2]。需要注意的是,民法 ... 於 www.cdlaw.com.tw -
#23.立院三讀通過「民法年齡下修」:滿18歲可以自主結婚 - 關鍵評論
行政院在今年8月提出《民法》部分條文,將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兩性結婚年齡齊一,並設緩衝期;立法院會今(25)日三讀通過,18歲就算「法定 ... 於 www.thenewslens.com -
#24.立院三讀民法成年下修為18歲112年施行 - 中央社
結婚 年齡部分,原條文規定「男未滿18歲,女未滿16 歲者,不得結婚」,三讀通過條文為「男女未滿18歲者,不得結婚」,並刪除「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 ... 於 www.cna.com.tw -
#25.【台少盟針對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相關報導回應】成年年齡下修與 ...
而唯有能完全為自己的民事行為負責,才能訂定有效的婚姻契約。 而如原因一所說,刑法針對性自主年齡所設下的限制,是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全發展 ... 於 www.youthrights.org.tw -
#26.民法下修18歲是成年今拍板- 工商時報
行政院會13日將討論通過「民法」修正草案,將成年年齡由現行的的20歲下修至18歲,且基於男女平等,男女訂婚年齡皆為17歲,結婚年齡也都調整為18歲。 於 ctee.com.tw -
#27.行政院院會通過「民法」第973條及第980條修正草案
鑒於婚姻為一切親屬生活關係之根源,同時又是國家社會之重要問題,是以婚姻之成立,必須具備法定之實質要件及形式要件,始承認其為夫妻而予以保護。而我國民法規定男女結婚 ... 於 www.ey.gov.tw -
#28.【刪除】民法第981條、990條條文-未成年人結婚
原「民法第990條」:結婚違反第九百八十一條之規定者,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自知悉其事實之日起,已逾六個月,或結婚後已逾一年,或已懷胎者 ... 於 kylaw.com.tw -
#29.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男女需滿18歲才可結婚投票與罷免仍 ...
民法 第12條原定滿20歲為成年,如今下修年齡限制,滿18歲者即可申辦信用卡、結婚、租賃房屋、開辦金融銀行帳戶等,不再需要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 於 www.cool3c.com -
#30.民法§980-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第980 條. 男女未滿十八歲者,不得結婚。 相關大法官解釋. ::: 最新訊息 · 中央法規 · 司法解釋 · 條約協定 · 兩岸協議 · 綜合查詢 · 跨機關檢索. 法治宣導專區. 於 law.moj.gov.tw -
#31.民法親屬編:第八講婚姻關係之消滅與兩願離婚- 月旦知識庫
林秀雄,婚姻關係消滅,兩願離婚,和解離婚,調解離婚,家事調解委員,夫妻離婚時,婚姻關係消滅,但婚姻關係消滅之原因,並不僅限於離婚。有民法所定婚姻撤銷之原因時(民法九八 ... 於 lawdata.com.tw -
#32.有關未達民法法定結婚年齡之未成年人申請結婚登記,應不予受理
民法 第981條規定,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準此,達法定結婚年齡之未成年人(即男滿18歲未滿20歲,女滿16歲未滿20歲 ... 於 www.pthg.gov.tw -
#33.禁止結婚之親屬【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判決106年度家上 ...
依照民法第988條第2款,結婚有違反民法983的情形,結婚是無效的。 勘極與小嬋為表兄妹的關係,兩人為旁系血親四親等,依照民法983條, ... 於 www.we-defend.com.tw -
#34.民法-編章節條文 - 全國法規資料庫
前婚姻依第一項規定視為消滅者,無過失之前婚配偶得向他方請求賠償。 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前婚配偶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前項請求權,不得 ... 於 law.moj.gov.tw -
#35.結婚書約
合意結婚,依民法第982 條規定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事務所為結婚之. 登記。 In accordance with Article 982 of the Civil Code, a marriage shall be effected in. 於 tmh.taitung.gov.tw -
#36.結婚之要件 - 碩豐法律事務所
再者,關於結婚實質要件,其中人的資格、合意等固無改變,惟關於重婚部分,民法第985條規定重婚效力修法前後亦有差異,民法所定婚姻之實質要件或形式要件 ... 於 shuofeng.com.tw -
#37.禁止同性結婚違憲台灣大法官做出判決- BBC News 中文
使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地區。 根據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民法》關於婚姻的規定排除了同性,這與《憲法》保障 ... 於 www.bbc.com -
#38.民法§983-全國法規資料庫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於 law.moj.gov.tw -
#39.民法第971 、983 、986 - 法源法律網
結婚 違反第九百八十七條之規定者,前夫或其直系血親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自前婚姻關係消滅後,已滿六個月,或已在再婚後懷胎者,不得請求撤銷。 檢視現行法 ... 於 www.lawbank.com.tw -
#40.民法由儀式婚改為登記婚之修法意旨為何? -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次按法務部97年3月12日法律字第0970007661號函略以,民法第982條登記婚之規定,係以結婚登記為結婚之形式要件,是以結婚登記之生效時期係以戶政機關辦妥結婚登記時發生效力 ... 於 bca.tainan.gov.tw -
#41.婦女與法律:婚姻關係與子女親權 - yam 蕃薯藤
根據民法第1052條規定,若夫或妻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另一方可向法院請求離婚:. 重婚者。 與人通姦者。 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 ... 於 taiwan.yam.org.tw -
#42.民法婚姻章未使同性別二人得成立永久結合關係違憲 - 司法院
2年內應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逾期未完成得依現行婚姻章規定辦理結婚登記 · 一、結婚自由受憲法第22條保障 · 二、民法婚姻章排除同性別二人之婚姻自由,違反憲法第22條. 於 www.judicial.gov.tw -
#43.兆宇觀點|民法修正18歲就成年能做更多事責任也更重 - 蘋果日報
作者:王妤安律師去年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民法第12條成年年齡從20歲修正為18歲,成年年齡下修後,有以下不同之處: 一、婚姻部分 ... 於 tw.appledaily.com -
#44.民法§982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結婚 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 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 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 於 law.moj.gov.tw -
#45.您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別二人建立婚姻關係?
讓每一個人不分性傾向,都能享有進入「民法婚姻制度」的權利,真正達成大法官所說「婚姻自由的平等保護」。而不是「同性限用專法」下,號稱平等,實則「隔離」的歧視。 (二) ... 於 hackmd.io -
#46.兩岸婚姻關係之法律比較
婚姻法第8條(民法典第1049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 ... 於 www.yangandwang.com -
#47.《民法》成年下修!112年起18歲高中生可自主結婚 - 風傳媒
婚禮結婚(示意圖/InspireCreateCelebrate@pixabay). 立法院三讀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原訂婚年齡為「男未滿17歲,女未滿15歲者,不得訂定婚約」, ... 於 www.storm.mg -
#48.婚姻-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或是當事人雙方雖依法結婚,但因不符法律實質要件例如為民法上禁止結婚的親屬因而無效,但有共同生活的事實,諸如此類的狀況,也構成事實婚姻。 网婚:在互联网上结为虚拟 ... 於 zh.wikipedia.org -
#49.同婚釋憲大法官宣告民法「未允許同性婚」違憲 - 天下雜誌
若未完成法律修正,同性婚姻者,可直接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 ... 於 www.cw.com.tw -
#50.結婚多年,發現自己婚姻無效怎麼辦?|家事法庭與你同行
現行民法第982條規定:「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雖然,現在已經一律改為「登記婚」了,但 ... 於 plainlaw.me -
#51.未達民法法定結婚年齡之未成年人申請結婚登記應不予受理
有關未達民法法定結婚年齡之未成年人,申請結婚登記,仍須依民法第980條、第981條及第989條規定,俟其滿法定結婚年齡並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後再行辦理。 於 ilhhr.e-land.gov.tw -
#52.行政院擬修民法!滿18歲「可自主結婚」 最快2023年上路
行政院今(13日)將討論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現行的成年年齡20歲下修至18歲,並且基於男女平等,男女訂婚年齡調整為17歲,結婚年齡為18歲。 於 www.chinatimes.com -
#53.【生活法律】民法新修正,18歲轉大人 - 正聲廣播電台
民法 第76條規定:「無行為能力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意思表示,並代受意思 ... 現行法的成年是20歲,結婚年齡男18、女17,未成年人結婚依照民法第981條 ... 於 www.csbc.com.tw -
#54.民法§982-全國法規資料庫
結婚 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相關大法官解釋 · 相關判例 · 相關法條. 於 law.moj.gov.tw -
#55.【黃靖芸律師專欄】要用什麼方式結婚才算數?辦婚宴還是去 ...
答案是會的喔,在96年的民法修正案以前,我國結婚方式是採「儀式婚」,簡單來說就是只要找兩個以上的見證人,舉辦一個公開的結婚儀式,兩人就算是結婚成立 ... 於 cnews.com.tw -
#56.民法成年下修!18歲可結婚不須父母同意 - Tvbs新聞
法務部研擬「民法修正草案」初稿,打算將現行成年年齡從20歲下修到18歲,新法上路後,只要年滿18歲就能結婚,不須父母同意,其他像是買房買車、租 ... 於 news.tvbs.com.tw -
#57.婚結 - 新學林
依民法第996 條規定,此時該結婚並非無效,而是得於常態回復後6. 個月內向法院請求撤銷之。 2 須非受詐欺或脅迫. 1. 我國民法重視婚姻與當事人之人格關係,故於受詐欺或 ... 於 www.sharing.com.tw -
#58.今周刊- 民法成年下修!18歲轉大人高中情侶可不經父母同意結婚
法務部日前公告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成年年齡由20歲下修為18歲;男女最低訂婚、結婚年齡也分別修正為17歲及18歲,26日完成公告後將送行政院會 ... 於 www.businesstoday.com.tw -
#59.我戶籍法配合民法第982條規定,業於本(97)年5月23日修正 ...
我戶籍法配合民法第982條規定:「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業於本(97)年5月23日修正公布 ... 於 www.roc-taiwan.org -
#60.結婚之效力--鄭渼蓁律師 - 紫丁香婦幼關懷協會
如果違反該等規定,那婚姻到底有沒有效呢?依我國民法之規定,若違反前揭結婚年齡限制,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之效力,但如果當事人 ... 於 www.lilac.org.tw -
#61.快訊/《民法》成年下修!18歲高中生可自主結婚2023年實施
立法院會25日三讀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現行成年之法定年齡20歲,下修為18歲,2023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民法》自1929年5月頒布後,歷經91 ... 於 www.ettoday.net -
#62.民法成年下修18歲,高中情侶可自主結婚!6觀念教孩子獨立負責 ...
民法結婚 高中生觀念育兒教養CMoney. (圖:CMoney). 民法成年下修18歲!今年8月行政院會通過民法修正草案,將民法成年年齡調降為18歲,預計民國112年 ... 於 mamibuy.com.tw -
#63.結婚制度大變革-從儀式婚改為登記婚 - 天秤座法律網
以致造成身分證配偶欄空白不代表"未婚", 身分證配偶欄有載明配偶, 亦不代表"已婚" 等謬誤之情形。 從儀式婚改為登記婚. 民國96年5月23日修正公布民法第982條: 「結婚應以 ... 於 www.justlaw.com.tw -
#64.法律保障了婚姻制度?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我國民法確立婚姻係以終身之共同生活為目的之一男一女合法的結合關係,為保障一夫一妻之婚姻制度,民法上明白規定有配偶者不得重婚、一人不得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 ... 於 digital.jrf.org.tw -
#65.結婚一定要設宴才算有效嗎?
民法 第982條現今已無公開儀式之規定,說明如下: 1. 97年5月22日以前結婚的人,必需具備下列二種條件,婚姻才算有效: (1) 公開儀式(請客時通常都會由主持人介紹新人 ... 於 gfhr.hl.gov.tw -
#66.民法修正:滿十八歲可自行結婚 - 臺灣高等檢察署
也就是說,男女雙方都滿十八歲,就可以自己決定結婚,無須得到任何人的同意;另外將男女結婚年齡拉平,使男女在法律面前取得平等的地位,避免女性過早結婚 ... 於 www.tph.moj.gov.tw -
#67.現行民法結婚要件已修正為登記婚,列報新婚配偶 - 財政部中區 ...
現行民法結婚要件已修正為登記婚,列報新婚配偶,應以婚姻關係生效年度,非舉行婚禮儀式年度。 15. 發布日期:105-11-25 更新日期:106-01-16 ... 於 www.ntbca.gov.tw -
#68.民法結婚要件之修正 - 黃顯凱律師事務所
民法結婚 要件之修正. 案例一:惠美和忠漢交往多年,忠漢花名在外,惠美均不以為意,二人終於步上禮堂,婚禮宴客完畢,惠美發現忠漢和前女友仍有往來,憤怒之餘,不願與 ... 於 www.family-law-attorney.tw -
#69.結婚改為登記制- 民法 - 被貓撿到的幸福
無效婚姻之七:無公開儀式僅辦理結婚登記之婚姻〈新舊法比較說明〉 民國九十六年五月四日立法院通過,九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總統公布修正之民法親屬編 ... 於 maybird.pixnet.net -
#70.18歲「轉大人」 立院三讀: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
立法院會今天(25日)三讀修正通過「民法部分條文」與「民法親屬編施行法」,將成年年齡由20歲下修為18歲,同時,基於男女平等,最低結婚年齡由男18歲、 ... 於 www.rti.org.tw -
#71.民法成年下修至18歲2023年元旦實施 - 華視新聞網
未來年滿18歲就能夠自主結婚!立法院今(25)日三讀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以及相關配合修正案。將民法成年年齡由20歲調降到18歲,未來青少年年 ... 於 news.cts.com.tw -
#72.如何結婚?新法採登記制度,舊法採儀式制度! - 陽陽與布痞
關於結婚,怎麼樣才算是有效成立呢?婚姻成立的要件為何? 在民國97年5月23日之前,是適用舊的民法,之後適用新的民法。依據舊民法第982條第一項 ... 於 sunrisetaipei.pixnet.net -
#73.10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 - 公職王
但重婚之雙方當事人因善意且無過失信賴一方前婚姻消滅之兩願離婚登記或離婚確定判. 決而結婚者,不在此限(第988 條第3 款)。 依題示,甲男、丙女之婚姻雖已具備民法第 ... 於 www.public.tw -
#74.民法§999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夫或妻婚前財產,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視為婚後財產。 夫妻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後,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改用法定財產制者,其改用前之財產視 ... 於 law.moj.gov.tw -
#75.民法§989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結婚 違反第九百八十條之規定者,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當事人已達該條所定年齡或已懷胎者,不得請求撤銷。 於 law.moj.gov.tw -
#76.民法§1049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法律行為須得第三人之同意始生效力者,其同意或拒絕,得向當事人之一方為之。 第143 條. 夫對於妻或妻對於夫之權利,於婚姻關係消滅後一年 ... 於 law.moj.gov.tw -
#77.立院三讀通過下修民法成年年齡滿18歲可自主結婚 - 自由時報
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與相關配合修正案。院會三讀通過將民法成年年齡由20歲調降至18歲,未來青少年年滿18歲即可自主結婚與 ... 於 news.ltn.com.tw -
#78.( 年月日出( 年月日出生) 合意結婚
結婚 書約(Application for Marriage). (Date of. Birth,Year,Month,Day). (Groom Name) ... 合意結婚,依民法第九百八十二條規定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事務所為結. 於 www.hcentral.taichung.gov.tw -
#79.民法成年下修至18歲可自主結婚2023年元旦施行 - 台視新聞網
立法院院會今(25)日下午三讀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與相關配合修正案, ... 立法院院會今下午三讀通過,將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 結婚年齡 ... 於 news.ttv.com.tw -
#80.行政院擬修民法!滿18歲「可自主結婚」 最快2023年元旦上路
行政院今(13日)將討論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現行的成年年齡20歲下修至18歲,並且基於男女平等,男女訂婚年齡調整為17歲,結婚年齡為18歲。 於 www.ctwant.com -
#81.政院修民法結婚未滿2年不能要求贍養費 - 奇摩新聞
行政院會今天(5日)通過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刪除現行請求贍養費僅限「無過失」和「裁判離婚」的要件,未來包括協議和調解離婚都可以要求贍養 ... 於 tw.news.yahoo.com -
#82.立院初審通過《民法》修正案18歲即成年、結婚雙方皆須滿18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5日初審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成年年齡自20歲下修為18歲,結婚年齡由男... 於 www.upmedia.mg -
#83.結婚要件修正及結婚登記辦理
專題摘要: ... 因此,鑑於儀式婚主義之公示性薄弱,易發生重婚問題,且就公開儀式之認定,亦常有爭執,而影響婚姻效力。 ... 專題本文:. 一、結婚之要件: 現行民法第982條 ... 於 www.vac.gov.tw -
#84.民法§1061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稱婚生子女者,謂由婚姻關係受胎而生之子女。 ... 男女未滿十八歲者,不得結婚。 ... 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於 law.moj.gov.tw -
#85.民法§1064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但重婚之雙方當事人因善意且無過失信賴一方前婚姻消滅之兩願離婚登記或離婚確定判決而結婚者,不在此限。 第989 條. 結婚違反第九百八十條之規定者,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 ... 於 law.moj.gov.tw -
#86.民法結婚要件 - 阿摩線上測驗
17 民法結婚要件自97 年5月23 日起修正為「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下列何者並非修正理由? (A) 原儀式婚主義公示效果薄弱,易衍生重婚問題 於 yamol.tw -
#87.【基本介紹】民法:結婚和親等怎麼算~10分鐘簡單學習XD
... 訂閱、開小鈴鐺、按讚、分享~ 有什麼建議或鼓勵的話,也都歡迎在下方留言喔! #民法#基本介紹#結婚和親等怎麼算☆IG:https://www.instagram.c. 於 ayiyusw.pixnet.net -
#88.結婚,必須辦理登記了(農委會)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結婚,應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證人。」這是民國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由前國民政府公布施行的民法親屬編第九百八十二條的原始法條,本條係結婚的形式要件。 於 www.coa.gov.tw -
#89.遠房表兄妹可以結婚嗎? - 康健雜誌
近親結婚會生下唐氏症或血友病的孩子? ... 法律面:民法規定,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不得結婚(但因收養而成立的旁系血親例外),比如表兄妹或表 ... 於 www.commonhealth.com.tw -
#90.滿18歲可自主結婚!政院今修法最快2023年上路
近年來晚婚的人越來越多,多半覺得經濟狀況不足以支撐婚姻,但也有許多年輕氣盛的少男少女們希望可以早早結婚,但礙於《民法》法規規定,未成年人結婚 ... 於 fnc.ebc.net.tw -
#91.立院三讀通過民法修正案,成年年齡調降至18歲 寰瀛法律事務 ...
... 能力發展與獨立性,將男、女訂婚年齡統一修正為17歲、結婚年齡統一修正為18歲。 3. 明訂本次修法施行前後之配套規定. 立法院會亦同時增訂調降民法 ... 於 www.fblaw.com.tw -
#92.論結婚要件 - 家事婚姻糾紛專業律師
... 未成年人結婚則須法定代理人同意(民法第981條),亦非禁婚親結婚則得 ... 即以結婚以登記為成立及生效要件(民法第982條),因之,修法後之結婚 ... 於 sf-familydivorcelawyer.com -
#94.立院三讀!民法成年下修滿18歲可自主結婚 - 聯合新聞網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民法部分條文等案,將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並設緩衝期,定於民國112 ... 立法院三讀,民法成年下修為18歲,屆齡可結婚。 於 udn.com -
#95.民法§1023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夫妻之一方以自己財產清償他方之債務時,雖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亦得請求償還。 民法 (民國110 年01 月20 日) EN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 ... 於 law.moj.gov.tw -
#96.合法有效的結婚效力夫妻法律百分百※購買本書作者
依民法規定,婚姻在身分上的效力,主要者有: 夫妻及親屬關係的建立男女結婚成為夫妻,彼此相互間在法律上稱為配偶,是人類最親近、最基本的親屬關係,由此關係進而 ... 於 book.law119.com.tw -
#97.政院拍板民法成年、結婚年齡下修至18歲最快2023年上路 - 鉅亨
行政院會今(13) 日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共38 項,修法重點包括成年年齡自20 歲調降為18 歲,男女結婚年齡統一為18 歲,其他法律也參考民法 ... 於 news.cnyes.com -
#98.法規名稱: 民法親屬編(§967-§1137) - 植根法律網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於 www.rootlaw.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