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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結婚通知戶長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游勇訓寫的 2023導遊領隊實務(二)(華語導遊/華語領隊/外語導遊/外語領隊)(歷屆試題100%題題詳解) 和VirginiaEubanks的 懲罰貧窮:大數據橫行的自動化時代,隱藏在演算法之下的不平等歧視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登記結婚有需要到戶口名簿問題是對方父母不答應我能怎做也說明:可去戶政單位說明後填寫”拒提戶口名簿”單據,戶政事務所便會發函請妳戶長交出戶口名簿給予登記,經催告仍未提出時可先辦理結婚登記,戶口名簿俟機改註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輔考 和寶鼎所出版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方國輝所指導 林彥誠的 高齡者信託法制之研究-以探討安養信託為中心 (2021),提出登記結婚通知戶長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老年、老年化、高齡者、老年人口、高齡人口、高齡社會、高齡少子化、高齡者財產保護制度、高齡者財產管理、高齡者安養信託、安養信託、安養照護。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山大學 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 廖義銘、張顯超所指導 楊國康的 公立葬儀設施循環經濟之研究:以高雄市為例 (2019),提出因為有 高雄市、環保自然葬、殯葬設施、循環經濟、殯葬管理條例的重點而找出了 登記結婚通知戶長的解答。

最後網站關於結婚登記的戶口名簿- 【敲好聊】準新人匿名交流則補充:請問學姐們,如果自己沒有遷出原戶籍的需求,是否需要在登記當天帶戶口名簿呢? 我看戶政事務 ... 請教沒遷戶口有帶戶口名簿更新後,還會通知戶長嗎?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登記結婚通知戶長,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2023導遊領隊實務(二)(華語導遊/華語領隊/外語導遊/外語領隊)(歷屆試題100%題題詳解)

為了解決登記結婚通知戶長的問題,作者游勇訓 這樣論述:

  ★由曾任旅行社領隊、經理、總經理,現任聖約翰科技大學休閒運動與觀光管理系的[游勇訓]教授所著。   ★2022年最新修正法條收錄&最新觀光政策及相關資訊補充!   ★收錄109~111年導遊領隊歷屆試題,100%題題解析!   【本書適用】   這本《導遊領隊實務(二)》適用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華語導遊、華語領隊、外語導遊、外語領隊)。   【考試資訊及報考利多】   這是份適合喜愛接觸人群、熱愛可以到處行走的工作,不管是新鮮人、中年轉業,或是新住民靠語言優勢在台帶團,都是值得先入手的一張證照。領隊導遊可加入旅行社或私人帶團、

兼差或專職,讓遊客在旅行中展現開心滿足的笑顏,除了獲得收入也能感受帶團的成就感。   華語導遊、華語領隊考試只考三科,且全為50題選擇題型,考試採及格制,三科平均達60分即可考取。已領有外語或華語導遊或領隊考試及格證書者,若想再報考其他語系的導遊、領隊考試,筆試科目只需考「外國語」一科,提供民眾更多彈性和執業機會,特別是「新住民」在外語導遊證照之取得上擁有先天的語言優勢,更適合報考有提供14國外國語(英、日、法、德、西班牙、韓、泰、阿拉伯、俄、義大利、越南、印尼、馬來、土耳其)選擇的外語導遊!   ※應試正確資訊請以考試簡章為準※   【工作內容】   (一)導遊   接送團員出入境作業

、飲食住宿的安排與確認、旅遊景點導覽、地理人文的專業解說、突發事件的處理、團員各式服務(房間與座位之安排、外幣兌換、額外旅遊之安排、購物服務)、團員安全事項宣導。   (二)領隊   出發前簡報作業、團員出入境動線領導、飲食住宿的安排與確認、旅遊景點導覽、地理人文的專業解說、突發事件的處理及團員各式服務、團員安全事項宣導、旅行中之相關服務作業(房間與座位之安排、外幣兌換、額外旅遊之安排、購物服務)、團體結束後相關作業及製作(預支報告表、團體報告表、旅客調查表)。   【準備要領】   相較於其他專技或公職考試,導遊領隊的考科並不算多,且內容多為記憶性考題,考生只要願意花時間念,一定念得完,

因為全考選擇題,只要有背過的印象,多半都能做出正確判斷。不論是自修還是補習,建議考生在準備期,一定至少要完整掃過一遍書籍內容。   領隊導遊考古題重覆出現的機率相當高,考前需預留一定比例的時間,反覆演練考古題,若時間足夠,建議分三輪演練,第一、二輪每題都做,第三輪則針對前兩輪發現的弱處補強。並且所有科目書籍都需完整讀過,否則將失去勤作考古題的意義。   導遊領隊考題內容相當廣泛而靈活,時事內容經常出現在考科中,近年國際的時事與熱門的活動皆要特別留意關心!此外近期公告事項或重大變革也都可能入題,多瀏覽相關網站如:衛福部、觀光局、移民署等,皆對答題有相當大的助益!   帶團趴趴走,團員突發事

件層出不窮,隨機應變的能力絕對是導遊領隊人員必備的專業素養。考試中常會出現狀況題,考前多模擬練習,培養自己隨機應變的能力,不論對考試或將來職場上的危機處理,皆有所幫助。   【本書優勢】   .沒有法學基礎也能看懂「發展觀光條例」等法條嗎?   .每年法規都有最新修法,哪些條文最重要?   .導遊領隊實務(二)法規考得又廣又雜,最常考哪些法條?   .選擇題怎麼選才能兼具效率與正確性?   以上關於考生對《導遊領隊實務(二)》這科所面臨的問題,三民輔考都知道,本書將帶您解決困惑,取得高分!   一、統整常考法條規定   本書第一部分統整「觀光行政與法規、出入境相關法規、外匯常識、民法與國外

旅遊定型化契約、兩岸關係相關法規、兩岸現況」常考重點,重要觀念使用表格整理,最新修法內容採用特殊元件標示,深入淺出,即便非法律系的一般讀者也能在作者的引導下循序漸進,建構完整的觀念。   二、使用圖表增加易讀性   單從法條文字逐字記憶有時太過冗長繁複,化條文為體系表可幫助大腦進行長期記憶,幫助減輕記憶的辛苦。每讀完一段落就進行一次圖像式整理,就能記憶比自己想像的還要深刻。並收錄相關試題於各章重點整理後,研讀完即可驗收學習成果,有效提升考試實力。   三、口訣、雙色加強記憶   內文裡艱深的法律條款使用「口訣」加以記憶,將拗口的法律觀念用口語白話解釋,用更貼近生活口語的方式記憶內容,縱使非

法律系的考生也能輕鬆讀懂。本書採雙色印刷,答題關鍵字以藍色標記,利用黑白藍三種色調,進行系統性學習。多一種顏色,多一道區隔,就是要使瑣碎的法規條文,在讀者腦海中更見清晰。   四、100%題題詳解考古題   第二部分歷屆試題詳解,收錄109~11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試題共6份,100%題題詳解。讀者可透過演練考古題來檢驗自身實力,不明白處可研讀解析進行強化,熟能生巧,當練習到對題目有題感時,代表對法條的直覺越來越精準,即便非法律相關科系畢業,也能輕鬆自學備考。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發展觀光條

例(111.05.18修正公布)   (1)基於實務上長期存在於意外事故發生時,後續事故責任釐清爭議及理賠曠日費時等問題,明定旅行業及水域遊憩活動經營者責任保險賠償責任基礎採限額無過失之賠償責任,以及保險給付請求權順位。   (2)至於第53條關於玷辱國家榮譽、妨害善良風俗或詐騙旅客行為之處罰要件,於發展觀光條例58年訂定時已規範,一體適用對象於所有觀光產業(旅行業、旅宿業、觀光遊樂業),本次修正主要係該條罰鍰額度規定自90年修正以來迄未調整,而提案修正提高罰則。   2.旅館業管理規則(110.09.06修正公布)   (1)配合發展觀光條例,修正旅館業定義。(修正條文第二條)   (2)

簡化申請旅館業登記應檢附之文件。(修正條文第四條)   (3)修正旅館營業場所應有空間之設置,依其建築物安全性及整體空間考量,配置旅館事業體所須之設置。(修正條文第六條及現行條文第七條)   (4)增訂各縣市政府撤銷及廢止旅館業登記證之事由。(修正條文第六條之一)   (5)修正旅館業應投保最低保險金額。(修正條文第九條)   (6)增訂旅館業登記證登載營業場所範圍。(修正條文第十四條)   (7)增訂旅館業刊登營業住宿廣告,應載明旅館業登記證編號。(修正條文第十八條之一)   (8)修正旅館業每日登記住宿旅客資料義務,且應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修正條文第二十三條)   (9)規定旅館業營

業場所範圍。(修正條文第二十四條)   (10)增訂旅館業之營業支出、固定資產變動等相關統計資料,必須陳報地方主管機關。(修正條文第二十七條之一)   (11)刪除旅館業及其從業人員違反本規則,地方主管機關依發展觀光   3.入出國及移民法(111.01.12修正公布)   (1)配合人口販運防制法之制定,刪除重複規定。(修正條文第3條、刪除第7章章名、第40條至第46條)   (2)增訂國軍人員出國應先經其服務機關核准,及放寬持有我國護照之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入國規定。(修正條文第5條)   (3)修正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在海外出生之子女,入國後得直接申請居留或定居;及放寬無戶籍國民申請在臺

定居之規定。(修正條文第9條及第10條)   (4)增訂外國人持憑「簽證、工作證、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四證合一之有效證件入國後,得免申請外僑居留證。(修正條文第22條)   (5)增訂外國人發生職業災害尚在治療中者,其居留原因雖消失,但仍得准予繼續居留,及外籍勞工之聘僱許可經撤銷、廢止時,外僑居留證併同失其效力。(修正條文第31條)   (6)修正運輸業者不得搭載未具入國許可證件之乘客,但符合臨時入國(境)許可或前經權責機關同意,不在此限。(修正條文第47條及第48條)   (7)增訂未經依法設立之移民業務機構,不得散布、播送或刊登移民業務廣告。(修正條文第56條)   (8)修正明定從事

跨國(境)婚姻媒合業務者,以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經入出國及移民署許可者為限。(修正條文第58條)   (9)修正入出國及移民署人員查察外來人口之事由,非僅限於虛偽結婚或收養之親屬關係規定。(修正條文第70條)   (10)增訂入出國及移民署人員執行人口販運犯罪案件調查職務時,得視同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修正條文第89條)   4.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111.01.26修正公布)   「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於五十八年一月一日訂定,嗣後歷經十三次修正。茲為因應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APG)評鑑建議,提升防

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成效,並強化外幣收兌處之管理,爰修正「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其修正要點如下:   (1)收兌限額由現行等值一萬美元調降為等值三千美元。(修正條文第三條)   (2)增訂外幣收兌處應保存有關強化審查、可疑交易及指定制裁等文件,於接受查核時並應迅速提供本辦法規定保存之文件。(修正條文第四條及第十三條)   (3)增訂具申辦資格之行業於申設外幣收兌處時,應檢附其負責人及具最終控制權人之無犯罪紀錄證明,以及外幣收兌處於執照記載事項有所變更時,應向臺灣銀行申請變更。(修正條文第五條)   (4)修正外幣收兌處應於門外或營業場所明顯處懸掛其執照,以取代原識別標示。(修正條文第六條)

  (5)修正臺灣銀行得對外幣收兌處為撤銷或廢止核准之情事,並增訂臺灣銀行得視外幣收兌處違反相關規定之情形,通知其限期改善。(修正條文第九條)   (6)整併現行條文第十條及第十一條並增訂強化客戶審查措施:   A.增訂對應確認客戶身分事項不完備而未辦理之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應辦理申報。(修正條文第十條)   B.增訂應辦理強化客戶審查措施之情形,並修正應婉拒交易之相關事項。(修正條文第十一條)   C.修正應向法務部調查局辦理申報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與通報制裁名單、禁止洩漏或交付有關通報或申報之資訊,以及免除業務保密義務。(修正條文第十二條)   (7)增訂外幣收兌處應建立員工遴選及任用程序,

並依外幣收兌處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標準作業程序辦理稽核作業。(修正條文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   (8)增訂外幣收兌處辦理香港或澳門發行之貨幣現鈔收兌業務,準用本辦法之規定。(修正條文第十六條)   【考生上榜心得】:上榜生:張吉人   .導遊實務(一):84分   .導遊實務(二):72分   .導遊觀光資源概要:60分   .領隊實務(一):86分   .領隊實務(二):82分   .領隊觀光資源概要:46分   分享各科準備方法   【導遊領隊實務(一)】這科因為是選擇題的關係,答案都在題目中,只要把講義重複讀熟,再進一步練習些考古題就可以了,只要看到題目心裡有過印象都不難寫。   【

導遊領隊實務(二)】這科都是法規法條,比較生硬一點,屬於背多分型的。法條重點只要反覆背熟就可以拿到比較高的成績,這科我花了最多的時間,大約50%的讀書進度都在這裡。   【導遊領隊觀光資源概要】這科準備的範圍太廣,從各地原住民到地理環境都有考到,所以必須靠自己多讀多記,了解一些觀光資源跟習俗。

登記結婚通知戶長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香港今日社論2021年05月10日(100蚊花旦頭)
https://youtu.be/x9-q11AaO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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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
立法會上周三通過《內地婚姻家庭案件判決互認條例》,今後相關人士可以免除或者減少因為內地與香港兩地重複訴訟而帶來的麻煩,是兩地司法合作的良好典範。然而,這是兩地司法機構出於解決問題(problem solving)的角度去合作,而非主動發現問題的處理態度,兩地居民申請結婚需要提供無婚姻紀錄證明則是一例,內地民政部門竟然不承認香港特區政府部門發出的證明,而需要律師公證無婚姻紀錄證明才有效,這方面的文件互認,在回歸24年後仍然沿用回歸前的做法,離婚容易結婚難的局面必須盡快解決。

蘋果頭條
佐敦伯嘉士大廈和東涌映灣園的居民已在日前先後離開檢疫中心。荃灣荃威花園R座的居民,今日下午亦表示陸續離開竹篙灣檢疫中心。下午1時45分左右,有荃威花園R座的居民指,他們終於收到通知可於今日離開。上午居民收拾行李等候安排,然後逐一到空地向工作人員登記,再登上旅遊巴預備離開。至下午近4時,荃威花園R座的居民陸續回到寓所,有行動不便的女子需要乘坐醫療輔助隊的專車回家,其間大廈保安亦在樓下等候,協助她將行李搬落車。

東方正論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過去香港有美食天堂之譽,回歸後變質變味,尤其在食衞局局長陳肇始的無能帶領下,不僅抗疫一塌糊塗,就連食得安心都成為奢想。本報在各區街市購買本地生蠔並將樣本送往化驗,證實全部重金屬含量超標,兼含有可致癌抗生素。食安中心把關塞責,市民病從口入,隨時連性命也斷送。

星島社論
樓價持續高企,發展商近年不斷推出細單位應市,反令中型單位變得「吃香」。最快二○二三年再推售資助房屋的房協,其總監楊嘉康接受本報專訪表示,在檢視轄下項目近年的銷售情況後,發現兩房戶一直「去貨」較快,加上買家在購入後一般也是「長住」,決定資助項目未來將進一步以兩房單位為主導,其比例會由現時六至七成,增加至八成水平。

經濟社評
新冠疫苗再成國際焦點,那邊廂,美國突然豁免疫苗知識產權專利,這邊廂,世衞將中國國藥疫苗納入緊急使用清單。兩者理論上都有助緩解環球疫苗供應緊張,惟中美在處理疫苗作為公共產品的態度迥異,中國做實事,美國卻在做騷。國藥疫苗打破西方壟斷格局,未來在研發第二代疫苗上更須提高透明度,才能加強國際社會對中國疫苗的信心。

高齡者信託法制之研究-以探討安養信託為中心

為了解決登記結婚通知戶長的問題,作者林彥誠 這樣論述:

臺灣已正式進入聯合國所稱老年化的國家,隨者老年人口日益增加,如何防止老人財產遭金融剝削以保障高齡者財產安全,以及確保老人安養照護效益,已成為當前面臨之重要課題,據此,正視與探討高齡者之財產保護制度有其實益及必要。高齡者大多為退休後之族群,手中通常存有相當豐沛之積蓄及退休金足以安養天年,然高齡者若對退休後之財務無任何規劃,則可能因未妥善為財產管理導致血本無歸、老無所終,無處安身以終老。高齡者由於年老退化,現實思考判斷力欠佳,對自我事物的管理能力也無法俐落如昔,此時若遭詐騙集團利用,則可能損失掉大半輩子的積蓄,甚至成為他人犯罪的利用工具,近年兩岸諸多詐騙案件即是詐騙集團利用高齡者的認知判斷能力薄

弱,訛詐高齡者一輩子的辛苦積蓄與養老金。因此,對於高齡者之財產而言,有妥善的財產管理機制乃相當重要。高齡社會的完善與否,國家除了必須為高齡人口的福利制度、醫療設備、安全的居住環境等全盤性檢討與建構外,對於能夠尊重老人自主意願又兼具保障其權益之措施與完善的法律制度則是極為重要之議題。因此,若能強化並且規劃完善之安養信託制度,將可解決高齡者所面臨之財產管理問題。換言之,高齡社會除了完善的退休、照護制度外,更需要有完善之法律機制來保護高齡者,以維護其權利與福利,對於高齡者財產管理而言,高齡者安養信託制度即為其中至為重要之一環。健全之高齡者安養信託制度,不但可以提高高齡者將財產交付信託意願,且亦得同時

發揮信託之安養照顧功能,使高齡者老有所終,老有所養,提升老年生活品質及尊嚴。為此,本文希透過理論與實務研究,深究我國現行高齡者安養信託法制所存在之法律問題,針對安養信託成立階段、存續階段、消滅階段為研析,以洞悉現行高齡者安養信託制度不足之處並同時提出對策求為解決。末以,希藉由提出安養信託專法芻議,供為參考遵循,期能對高齡者安養信託法制建構及強化有所助益。

懲罰貧窮:大數據橫行的自動化時代,隱藏在演算法之下的不平等歧視

為了解決登記結婚通知戶長的問題,作者VirginiaEubanks 這樣論述:

2019年莉莉安・史密斯圖書獎(Lillian Smith Book Award)、 2018年麥加農中心圖書獎(McGannon Center Book Prize)獲獎作品   本書揭露高科技工具影響人權與經濟公平。 看似客觀中立的機器運算, 可能在學習人類提供的資料後, 再複製社會偏見與歧視,形成「自動不平等」!     ▴美國印第安納州在三年內駁回100萬人的醫療照護、糧食券和現金救濟申請,只因為資格自動審查機制把不完整的申請錯誤統統歸結為申請者未能配合。繁瑣的行政程序和不合理的期望使人們無法獲得應得的利益,只有少數幸運兒得以獲得公共資源。     

▴▴洛杉磯由於住房有限,當局採用一種演算法,計算成千上萬名無家可歸者的「相對弱勢」,並按照優先排序提供這些人住房服務與資源。然而,這套系統會跟警察系統共享貧窮人口和工人階級的個資,造成窮人與犯罪分子輕易被歸納為同一個分類,否決了他們的基本權利,損害了他們的人性與自主權。     ▴▴▴賓州阿格勒尼郡的風險預測模型以統計數據來預測哪些家庭會虐童、哪些人是問題父母,但數據庫的資料來源卻集中在仰賴公共資源的低收入家庭。光是在2016年,模型預測的1萬5139筆虐童報告中,就有3633筆不正確;在此同時,數千個貧困家庭與少數族群的生活早已無端遭受侵入及監視。     進入數位時代以來,

金融、就業、政治、衛生和公共服務、治安管理等領域的決策都經歷了革命性的變化。如今是由自動化系統而不是由真人來掌控哪些社區受到監管,哪些家庭獲得需要的資源,或是哪些人該接受詐欺調查。雖然人人生活在這種新的資料制度下,但侵入性及懲罰性最強的制度,卻完全針對窮人所設計。     政治學家維吉妮亞・尤班克斯在本書中,有系統地探究了資料探勘、政策演算法、預測性風險模型對美國窮人與勞工階級的影響。書中充滿了令人揪心、瞠目結舌的故事,例如印第安納州一名婦人因為癌症末期住院治療,錯過了重新認證補助資格的預約,被取消福利救濟;賓州的某個單親媽媽每天都擔心失去女兒的撫養權,只因她符合某種統計形象。  

  美國一直以來使用最尖端的科學與技術來遏制、調查和懲戒窮人。「數位追蹤」與「自動化決策系統」就像以前的郡立濟貧院以及科學慈善運動,讓中產階級看不到貧困,讓國家抽離了道德規範,做出非人道的選擇:誰能獲得溫飽、誰得挨餓受凍;誰有住房、誰依舊無家可歸;政府應該拆散哪些家庭。在這過程中,它們更削弱了民主,背叛了人們最珍視的民族價值觀。     也許,貧窮並非我們都需要馬上面臨的課題,但在演算法的使用之下,所有人都將無可避免地受到資源分配的影響。這本研究深入、慷慨激昂的好書來得正是時候!   本書特色     1. 綜觀書市,大部分類似的書籍都僅探討演算法對於社會的影響,很

少有如本書一樣聚焦於「貧困」議題;而這個問題並不單單只會發生於窮人身上,因為演算法讓所有的人都有可能遇到類似的困境。這樣的主旨使本書在相關作品中更顯獨特。     2. 本書特別針對公共福利相關的措施來做描述,從事社會福利相關職業、關注當今貧窮社會議題的讀者,或是對科技應用於社會福利制度有興趣的讀者,在閱讀完本書之後,都能對貧困現象的產生與發展有更進一步的瞭解。   權威推薦     呂建德/中正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巫彥德/人生百味共同創辦人   李明璁/社會學家、作家   李建良/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科技部「人工智慧的創新與規範」專案計畫總

主持人   李政德/成功大學數據科學所教授   杜文苓/政治大學創新國際學院院長   林文源/清華大學人文社會AI應用與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通識教育中心教授   林佳和/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阿潑/轉角國際專欄作者   洪敬舒/臺灣勞工陣線協會研究部主任   張國暉/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風險社會及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   張烽益/臺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   黃益中/公民教師、《思辨》作者   劉揚銘/自由作家   劉靜怡/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專任教授   顏擇雅/作家、出版人   (以上依姓氏筆畫排序)   國外好

評推薦     「這本書十分駭人。不過,讀了以後,你將變得更精明,更有能力去尋求正義。」——娜歐蜜・克萊恩(Naomi Klein)/《震撼主義》(The Shock Doctrine)作者     「尤班克斯在書中精采地記錄了自動化時代『另一半的人如何生活』,並揭露一道新的數位鴻溝:一個使最邊緣化的社群身陷困境的全面監控網路。這本震懾人心、發人深省、充滿人道關懷的好書,揭露了資料導向的政策所造成的反烏托邦,並敦促眾人創造一個更公正的社會。」——阿朗卓・尼爾森(Alondra Nelson)/《DNA的社會生活》(The Social Life of DNA)作者    

 「在這本發人深省的好書中,尤班克斯讓我們看到,現代社會雖有表面的改革,但我們針對弱勢族群所制訂的政策,依然是由古老的濟貧法所主導,而那些法條只會排擠並懲罰社群中最貧困的人。」——弗朗西絲・福克斯・派文(Frances Fox Piven)/《規範窮人》(Regulation the Poor)作者     「這是今年最重要的科技好書。如今每個人都擔心網路對民主的影響,但尤班克斯指出,我們面臨的問題遠比『假新聞』更嚴重——自動化系統鞏固了社會與經濟不平等,破壞私人與公共福利。尤班克斯深入研究歷史與報告,幫大家更瞭解我們面臨的政治與數位力量,以便更有效地反擊。」——阿斯特拉・泰勒(Ast

ra Taylor)/《人民平臺》(The People’s Platform: Taking Back Power and Culture in the Digital Age)作者     「這本書清楚地揭露美國的體制(從執法到醫療、再到社會服務)日益懲罰窮人,尤其是有色人種。如果你擔心美國現代工具的不平等,這是一本必讀的好書。」——桃樂西・羅伯茲(Dorothy Roberts)/《殺死黑人》(Killing the Black Body)與《瓦解的關連》(Shattered Bonds)作者     「這本書是寫給所有人看的,包括社群領袖、學者、律師、接受政府援助的人以

及需要更深入瞭解『靠數位產業致富的國家如何利用技術來創造並維持永久性下層階級』的人。這是為我們這個時代撰寫的書。」——馬基亞・西里爾(Malkia A. Cyril)/媒體正義中心(Center for Media Justice)的執行董事與共同創辦人     「想瞭解資訊科技對美國邊緣化人口的社會影響,這本書是近期最重要的書籍。當我們開始討論人工智慧危害人類的可能性時,尤班克斯的這本書應該列入必讀書單。」——伊森・佐克曼(Ethan Zuckerman)/麻省理工學院公民媒體中心主任     「內容驚人,精采萬分⋯⋯誠如尤班克斯所述,自動化加上不顧道德又講究效率的新技術,不

僅威脅到那些社會視為可有可無的數百萬人,也威脅到民主。如果你想瞭解這個數位夢魘如何深入我們的體制並試圖規範我們的生活及你該如何挑戰它,這是一本必讀的好書。」——亨利・吉羅(Henry Giroux)/《身陷險境的大眾》(The Public in Peril:Trump and the Menace of American Authoritarianism)作者     「這是一個扣人心弦的精采故事,講述不良資料、劣質軟體、無能或腐敗官僚如何把弱勢族群的生活搞得天翻地覆。現在的治理往往隱藏在令人費解的法律與程式碼的背後,每個人都應該讀一讀這本書,以瞭解現代治理的實際運作。」——法蘭克・

帕斯夸(Frank Pasquale)/《黑盒子社會》(The Blackbox Society: The Secret Algorithms That Control Money and Information)作者     「尤班克斯的新書講述正在興起的監控國家,這個精采的故事令人震驚。『數位濟貧院』不斷擴大網絡,與其說是為了幫助窮人,不如說是為了管理、約束、懲罰窮人。閱讀這本書,並加入尤班克斯的行列,一起反對這個網絡所造成的不公正吧。」——桑福德・施拉姆(Sanford Schram)/《福利用語》(Words of Welfare)與《懲罰窮人》(Disciplining th

e Poor)作者

公立葬儀設施循環經濟之研究:以高雄市為例

為了解決登記結婚通知戶長的問題,作者楊國康 這樣論述:

透過對殯葬設施之公立葬儀設施使用情形、殯葬管理條例與永續發展間等之研究,藉以瞭解相互間之關係,並提出葬儀設施需經循環使用以達循環經濟之模式。本研究提出高雄市現行葬儀設施困境問題提出探討。 依據研究者實際規劃與完成興建旗津生命紀念館(納骨塔)、杉林生命紀念館(納骨塔)與燕巢深水山璞園(樹灑葬區)與蒐羅相關文獻等資料,對於現行法令與現況,歸納分析現行葬儀設施困境,並獲得以下結論與公立葬儀設施搭配環保自然葬以循環經濟模式達到永續經營之方法:一、高雄市公墓尚充足,然現有納骨塔櫃位與樹葬穴位數量不足。二、中央法令並未對葬儀設施使用年限或循環使用加以強制規範。三、高雄市殯葬用地需通盤檢討四、時限屆

滿時由政府代為樹葬並每年舉辦祭祀與追思。五、追思書櫃取代納骨櫃位。六、立體樹葬取代平面樹葬樹穴位。七、一塔一樹(灑)區,藉以提供樹(灑)葬區納骨塔櫃位循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