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團體犯規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賽程、直播線上看和比分戰績懶人包

籃球團體犯規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赫爾曼.布蘭德寫的 團體運動的科學評論研究:巧固球 和SamWalker的 怪物隊長領導學:管理好5~15人,你就能一直贏!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體育常識 - 學務處也說明:籃球 屬於高速度團體比賽項目,球員須要以快速行動,爭取時間與空間,使其能夠安全 ... 籃球比賽,奪權犯規,應立即取消其比賽資格,並判由對方罰球兩次,並由主罰球隊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國際巧固球總會台灣總會 和寫樂文化所出版 。

開南大學 觀光運輸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李汾陽所指導 方啟倫的 籃球活動對國中學童之休閒效益研究-以桃園市某國中社團為例 (2020),提出籃球團體犯規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籃球、籃球教學活動、休閒、休閒效益。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李志峰所指導 周采薇的 電子競技選手法律地位與勞動權益之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電子競技、運動、職業運動、選手工會、勞動契約、反托拉斯法、運動法、團體協商、勞動基準法、美國職棒大聯盟、英雄聯盟、鬥陣特攻聯賽、層級結構的重點而找出了 籃球團體犯規的解答。

最後網站台灣籃球的現況與未來發展 - 國立臺東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則補充:術上的犯規等等,正規籃球上當球員犯規滿五次則為犯滿,必須在30 秒內自動. 退場,而我們較常發生和常見的幾項 ... 4 當一群人打籃球時,能增進大家的團體精神和友誼。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籃球團體犯規,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團體運動的科學評論研究:巧固球

為了解決籃球團體犯規的問題,作者赫爾曼.布蘭德 這樣論述:

一本介紹未來的和平運動、充滿運動教育、台灣之光的運動。   您為什麼要運動呢?您知道運動的真正目的是?瑞士運動醫學家布蘭德博士在1969年(民國58年)研究運動醫學40年的經驗中,他找到運動的真諦。他要發明一個未來的運動,他研究結果是:「人類運動的目的不是為了優勝,而是透過運動建立一個我們未來更美好的社會」。他發明一個沒有侵略、沒有碰觸,很少受傷,全身大小肌肉都可以全身運動的運動,懂得尊重、禮讓、崇尚和平。   他綜合40年運動醫學研究,從心身醫學、人類學、運動教育學、社會學、生理學和心理學,透過團體運動的科學評論,將所有規則擬定都有其科學基礎,得到當時國際體育學術聯盟之最佳創意獎。

 

籃球活動對國中學童之休閒效益研究-以桃園市某國中社團為例

為了解決籃球團體犯規的問題,作者方啟倫 這樣論述:

隨著時代的演進,網路發展日漸蓬勃,籃球活動是一項能培養國中學童各項能力的良好運動休閒活動,亦可減少電子產品所帶來的影響及傷害。本研究旨在探討國中學童參與籃球活動所產生之休閒效益,採用「質性研究」,設計多樣籃球活動課程,針對社團學童共14人進行「觀察法」,對家長、教練、相關行政人員、導師與外聘籃球教練採用「訪談法」做三角驗證及交叉比對。研究目的為: 一、國中學童在進行籃球活動中所能達到四個構面之休閒效益。並根據研究結果,會提供給地方縣市籃球委員會、教育行政單位,作為推動籃球活動及教學實務之參考。一、本研究發現學童從事籃球活動之休閒效益如下:(一)生理效益:增加體力、提振精神、維持身體機能健康,

提高專注度;強化全身肌肉訓練,手眼協調矯健,有助於學童的生理發展。(二)心理效益:抱持心情愉悅、增添生活樂趣;心靈自我療癒放鬆、紓解負面情緒及排解課業壓力,短暫忘卻壓力;促進自我實現,激發潛能,產生成就感及幸福感。(三)社交效益:培養團隊默契、學習團體生活、懂得互助合作;團隊訓練中懂得溝通協調的能力;增進團隊情誼、學習信賴隊友。(四)教育效益:提高健體領域及籃球相關知識技能、培養責任感、養成規律生活,訓練觀察力、判斷力及決策能力;訓練籃球技能,培養學童專業能力。

怪物隊長領導學:管理好5~15人,你就能一直贏!

為了解決籃球團體犯規的問題,作者SamWalker 這樣論述:

亞馬遜年度商管選書 讀者4.5顆星好評、普立茲獎得主驚艷推薦 最好看的頂級球隊秘辛+各行業管理者一定要學會的情境式小團隊領導   Q1:如果每個成員都是貝克漢或麥可‧喬丹,能秒贏世界冠軍還是死得更快?   Q2:洋基隊的基特看似如此完美,但為什麼擔任隊長期間,洋基奪冠次數這麼少?   *《紐約時報》、CNBC財經台、《Strategy+Business》、《Forbes》提名「年度最佳商管書籍」   *《華爾街日報》主編沃克,從史上最強的16支怪物隊伍歸納出帶領5~15人小團隊的勝利方程式   * 「任務型衝突」、「打敗社會性散漫」、「魅力連接者」…管理者一定要學會的情境式小團隊領導

  **要帶領一個5~15人的常勝團隊,你必須很會──   ★掌握「挑水者」VS. 戰績明星的供輸關係   共事的隊友比你資深、經歷比你漂亮,要如何拿捏領導權威與尊重專業的尺度?部屬發光發熱=搶了你的風頭?你是否認清每個人在團隊中的價值是做球、發球還是射球入門?   ★打敗人性的「社會性散漫」   如何讓團體分工不會變成全體擺爛或推卸責任?大多數人贏一次就夠了,但怪物隊長不是一般人,要怎麼讓團隊成員認知:如果每個人都付出100%的努力,你卻只有80%,差別會很明顯!   ★釐清「任務型衝突」:不須要害怕組織裡的衝突!個人情緒衝突會造成團體中的人際問題,但任務型衝突卻能淬鍊團隊更強悍!做

為隊長(=三明治小主管),你要如何化解同儕衝突,更重要的是挑戰權威、和大老闆面對面談判的勇氣,而又不會害自己變黑名單?   ★拿捏好「煽情式領導」──好的管理者不一定擅長動人演說,但多半會「表演憤怒」。熱血激勵VS.冷靜分析型領導,什麼時間點要啟用哪一種模式更有效?怪物隊長會嚴厲斥責下屬,但也願意幫隊友提行李!   ★用肢體語言成為「秒溝通」高手   你要讓你的團隊沒有人永遠霸佔麥克風,也不會有人老是三緘其口。該如何在極短時間內與人進行短暫而充滿能量的對話?   ★扮演團隊中的「魅力連接者」   要怎麼幫你的小團隊偶爾製造點「化學作用」?選擇凝聚向心力的好契機是什麼?   本書精采內容

  7種顛覆直覺和刻板框架的領導者特質!   如果沒有這些怪物隊長,那些天才球星手上的冠軍戒指會不會少掉一半?     ──史上最強隊伍的必勝原點:不是因為明星如雲,也不是因為天才教練,而是擁有一個讓老闆信賴、也令隊友服氣的管理強者怪物隊長!   《華爾街日報》的體育新聞主編山姆.沃克(Sam Walker)擔任體育記者長達20年,研究過上千支隊伍,看著美式足球的愛國者球隊首度拿下第一座超級盃、MLB的波士頓紅襪隊打破百年魔咒奪得世界大賽冠軍、日本女排贏得奧運冠軍……一共訪問來自24個國家的頂尖運動員、管理者、教練、經營者,最後他提出,這16支最強隊伍能成就制霸一方的體育王朝,其相同點

就是擁有一位「上能抗衡管理階層、下能統御怪物隊友的怪物隊長」,隊長,正是影響一支球隊只能贏一季還是贏好幾年的共同關鍵!   決定球員薪水的人是老闆,擬定場上戰略的人是教練,但夾在中間階層的隊長,卻是能否啟動團隊正面化學能量的關鍵連接者。籃球5個人就能成軍,橄欖球編制15人,而這樣的組成無異也是一般中階或初階管理者最容易碰到的團隊規模。能讓老闆信賴、隊友樂於追隨的超級隊長,皆有某些非典型但實際的核心特質:另類的恆毅力、不怕犯規的戰略型攻擊力、不愛出風頭的挑水者、魅力連接者、秒溝通高手、向權威挑戰、超強情緒控制力等。   本書既生動重現體育史上最令人驚豔難忘或最刺激的經典時刻,更提出最實際又創

新的論點,顛覆了一般人對小團體領導者的刻板印象,更可適用於高壓、競爭性的團體工作環境。 怪物領導專業推薦   熱血體育主播 徐展元   台灣卡內基訓練 執行長 黑立言   「大人學」聯合創辦人 張國洋   《經理人》月刊總編輯 齊立文   (以上照筆畫順序…) 國外業界、媒體 重量好評   「這是本經過充分研究,娛樂性很高,卻又發人深省的書。山姆.沃克提出鏗鏘有力的論述,告訴我們頂尖隊伍的秘密是甚麼,讓人忍不住要重新省視我們對於領袖特質的成見,思考到底是甚麼使常勝的隊伍團結一心。」──芝加哥小熊隊執行副總裁西奧.艾普斯坦(Theo Epstein)   「山姆.沃克帶來嶄新的觀點,解

釋了變革性領導的秘密。本書的研究與論述都令人欽佩。」──《安靜,就是力量:內向者如何發揮積極的力量!》作者蘇珊.坎恩(Susan Cain)   「如果你對領導、才能發展,或競爭之術感興趣,一定要馬上買來看。」──《天才密碼》作者丹尼爾.柯爾(Daniel Coyle)   「本書完美融合了偵探故事與領導入門,以體育世界為背景,探索迷人的謎題:頂尖隊伍突出的秘密是甚麼?連我這個體育的門外漢都愛不釋手!」──《紐約時報》暢銷書《創意粘力學》共同作者丹恩.希斯(Dan Heath)   「山姆.沃克解開了體育競賽最大的謎團:16個運動王朝成功的秘密。每一頁都揭示著領導能力與隊伍稱霸的緊密關聯

,讓人不禁搖頭讚嘆。這真的是近年來最讓人驚豔、最有趣,文筆也最傑出的體育管理書籍。」──普立茲獎得主小唐.范纳塔(Don Van Natta Jr.),《紐約時報》暢銷書《First Off the Tee》作者

電子競技選手法律地位與勞動權益之研究

為了解決籃球團體犯規的問題,作者周采薇 這樣論述:

電子競技是近年來席捲全球之熱門產業,我國躬逢其盛,不但為電子競技賽事創造可觀的收視流量,亦誕生不少揚名國際之選手,然而,伴隨此一百億產業而生的,卻是各式各樣的契約糾紛、裁罰爭議與過勞工作之疑慮。本論文嘗試由電子競技活動基本面上探討此領域紛爭不斷之根本原因,由於當前主流電子競技遊戲開發商皆為美國公司,本文參考美國文獻,分析電子競技產業之流變及組織結構,進一步定性電子競技選手之工作契約,釐清選手與其雇主乃至於電子競技聯盟間之權利義務關係。此外,電子競技雖自詡為運動,我國亦於2007年將其納入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但電子競技聯盟與傳統職業運動聯盟恐難簡單類比,畢竟在遊戲開發商手握智慧財產權之情況下,其

產業權力結構大幅朝資方傾斜,嚴重壓縮電子競技選手之協商地位,選手們往往僅能被迫接受不甚理想之勞動條件,不少學者因而紛紛呼籲電子競技選手仿效傳統運動員組成工會,只不過,電子競技產業之特殊性又爲此一選項創造更多障礙。另一方面,由於我國勞動基準法排除適用職業運動員,使臺灣電子競技選手面臨更加不利之勞動處境,既缺乏傳統職業運動聯盟之團體協商,又無最低勞動條件之保護,不難想像其血汗過勞之惡名從何而來。有鑑於此,本文參酌英美法規文獻,分析電子競技管理方法之利弊,為我國電子競技選手之勞動法規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