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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卡娜ptt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BenjaminKnödler寫的 青春造反:二十五個閃耀動人的改變與革新故事 (隨書附贈限量保育書籤) 和EricH.Cline的 時光出土:考古學的故事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菓子文化 和臺灣商務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傳播學院博士班 劉昌德所指導 陳鴻嘉的 跨國運動的文化中介:NBA在台灣的擴展歷程 (2017),提出蒂卡娜ptt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NBA、文化中介者、文化帝國主義、全球在地化、球評、運動媒體複合體。

而第二篇論文輔仁大學 法律學系 許宗力所指導 林杰的 廣泛禁止菸品廣告之合憲性研究 (2012),提出因為有 菸、菸品廣告、言論自由、商業性言論、惡習商品、廣泛禁止、全面禁止、違憲審查、中央哈德遜檢驗、歐克斯檢驗、博爾格檢驗、菸害防制法、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框架控制公約的重點而找出了 蒂卡娜ptt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蒂卡娜ptt,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青春造反:二十五個閃耀動人的改變與革新故事 (隨書附贈限量保育書籤)

為了解決蒂卡娜ptt的問題,作者BenjaminKnödler 這樣論述:

青春崛起,為了迫降更美好的未來! 本書有如「歷史向青少年伸出的勇氣之手」,讓不可能變成可能!!   這是一本邀請之書,獻給渴望改變的你。   爭取女性受教權的馬拉拉、瑞典氣候少女、種樹男孩、海洋吸塵器發明家……等, 不論是對環保、人權、教育、正義,或致力更美好的生活, 在啟動夢想的路上,你不再孤單!     * 嶄新觀點 + 特製插畫 + 全採印製 + 德文直譯     大人眼中的所謂造反,是他們渴望追求的新世界。   積習難改的世界更需要青春熱血,年齡不是問題,有沒有夢想才是!     改變世界有時與年齡無關,這本書保證超越你的想像,包括他

們的年紀,夢想與行動力!他們很年輕就展現為人類社會奉獻的決心!     書中有二十五位主角打破年齡限制,最小4歲、最大26歲,即使年紀小,仍不減他們對其所身處的世界懷抱夢想與改革的行動力,並產生深遠的影響。本書所涵括的人物層面廣闊,精選自世界各地,比如生於十九世紀法國的布雷爾(Louis Braille),1970年代南非站出來反對種族隔離政策的三位青少年,獲得2014諾貝爾和平獎的馬拉拉(Malala Yousafzai),以及近年因氣候運動名聲大噪的葛莉塔(Greta Thunberg)、泰國的出版人秦聯豐、香港的黃之鋒等,都列於其中。     這些青少年所關心的議題也相當

廣泛,從環保、氣候、人權及社會正義等議題都有,他們也都尋找一個切入點,為世界帶來正向的影響或改變。例如為貼圖戴上頭巾,這種看似簡單的創新做法,使戴頭巾形象一般化,鼓勵自主決定遵從戴頭巾規定的回教女孩發聲。還有美國的烏爾默(Mikaila Ulmer),四歲開始便在自家前院擺攤賣祖傳配方調製的檸檬水,並將部分所得捐給保護蜜蜂協會。九歲時,她的前院小攤位已搖身一變成為行銷全美的檸檬水品牌,成為年輕的新創企業家,之後仍維持初衷,繼續將所得部份捐給保護蜜蜂協會。正如書中引言,青少年階段是最該擁有夢想的年紀,也是最完美的冒險年紀,無論結果成功失敗,都能在嘗試創新時,獲得無窮的樂趣!      啟

動夢想,每一個現在的你,或許都是最佳的時間點!   內文特色     • 鮮活內容,德語直譯,中文版首度上市   • 全彩印製,25個故事主角以版畫風打造   • 圖文並茂,觀點獨具,拓展閃亮新視野   整體特色     • 這是一本為青少年而寫的書,也是為所有渴望世界更好,不妄自菲薄的人!很難不讓你熱血沸騰。   • 來自世界各地,25組為環保、民主、教育等訴求而努力的年輕生命側寫,激勵讀者動起來……   • 收入的主角故事夢想開端點燃時,最小4歲、最大26歲,他們為環保、少數族群、自由平等而戰,也為氣候問題、為海洋少一點塑膠盡心,或起而對抗槍枝問

題、歧視或貪腐。不只為更美好、和平的世界奮力一搏,也為地球能有多一分的乾淨綠意努力。   名家聯合推薦     宋怡慧   作家/新北市丹鳳高中圖書館主任     凌性傑   作家   張卉君   作家/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董事   楊馥如   旅義作家/大腦神經科學家   蔡慶樺   作家   盧郁佳   作家   鴻鴻      詩人/導演     各方媒體推薦     書中人物既平凡又不平凡,早慧的生命與行動力,開啟世界的各種可能性!——張卉君     本書是青少年開天眼的啟蒙,訴說著我們能否在銀幕上看見自己,事關重大。──盧郁佳

    我總喜歡用另一個角度看 impossible「不可能」這個英文單詞:當我們面對重重挑戰和現實拘限,感到怎樣也不可能完成夢想時,把自己放大一點,或許再加上天外飛來的一撇,那乍現的靈光、稍稍瘋狂的點子,impossible 就會變成 I’m possible「我能」。──楊馥如     十七歲的少女發起生理期請願行動,十六歲的少年開發出盲人點字和讀譜系統,十五歲的跨性別者以訴訟爭取權利,十四歲的少年創立組織和香港政府對幹,十二歲的少年以環保詩作贏得澳洲尬詩冠軍……這不是神話,而是事實:不論你在什麼處境、握有什麼工具,都可以為自己和別人爭取一個更公義的世界。   如果我

們認真看待「未來的主人翁」這個許諾,就應該不只是為他們悲歎,而是送給每個青少年這樣一本書。──鴻鴻     看完這本書,我也反省,我們是不是太過依賴下一代,來解決這一代、甚至上一代造成的(或者至少是留下來的)問題?但是,我也心懷感謝。在惡龍橫行的世界裡,幸好有屠龍者。──蔡慶樺     本書鼓勵人不要畫地自限!(……)為人類共同邁向更好的世界,也找到一條出路。──雅娜‧弗克曼(Jana Volkmann)(作家、書評人),《星期五週報》(der Freitag)   德國亞馬遜讀者五顆星好評     「一本光是拿在手上就讓人覺得很有質感的書。……書中普普風格(Po

part)插圖的應用也讓文字不會那麼有壓迫感。每篇文章都寫得很精簡,易讀。全書以短篇幅方式介紹,毫無教條感。」     「如書名所示,本書介紹二十五組為理想努力的年輕人。內容以短篇人物側寫的形式呈現,主題人物選取範圍很廣,從追求民主、反對種族隔離,到為環保發聲等,應有盡有。書中不僅介紹觀點正向,也不諱言他們在行動中遭遇的困難與阻礙。   這是一本激勵人心,極具啟發性的書,也告訴年輕人:你不必接受命運安排的一切,你可以為自己的信念挺身而出!」    

跨國運動的文化中介:NBA在台灣的擴展歷程

為了解決蒂卡娜ptt的問題,作者陳鴻嘉 這樣論述:

本研究從全球化的視角下檢視NBA透過媒體在台灣社會擴展的過程。經由文獻爬梳、文本分析以及訪談19位球評後發現,理論上應當共生互利的運動與媒體,在NBA透過本地媒體擴展台灣市場的例子中,未必全然如此。在各式媒體中產製NBA文本的文化中介者之角色可能更為重要。首先,NBA開始積極拓展海外市場前,台灣社會已經藉由文化中介者在平面媒體上的引介,開始有系統地認識NBA。且這樣的引介是文化中介者有意識地雜揉本地文化元素情況下進行,此舉讓本地閱聽眾有機會從在地視角迅速地認識NBA。其次,隨著電視日益普及,本地電視台轉播NBA球賽的場次數量與頻率也隨之增加,文化中介者的轉播風格也從通俗育樂到專業,比較貼近美

式運動轉播的文本特色。不過此時在平面媒體上產製NBA文本的文化中介者依然嘗試從本地的觀點來看NBA。最後,歷經了一段時間的引介,在NBA漸次成為台灣青少年次文化之一的同時,網路平台的興起,讓每一個對NBA有興趣的迷,皆可以是透過個人化網路媒體生產與散布NBA文本的文化中介者。也因此,本地的NBA文本呈現如今多元紛呈的樣貌。歸結來看,NBA與台灣社會相遇的過程中,文化中介者大體傾向在媒體上構築一個具有在地特色的文本環境,NBA也才因而有機會成為本地青少年的重要次文化之一。是以,相較於鉅觀/結構的文化帝國主義觀點,以及微觀/行動的全球在地化概念,本研究認為運動/媒體/文化面向的全球化論述應再考慮從

「文化中介者」出發的中層分析視角。

時光出土:考古學的故事

為了解決蒂卡娜ptt的問題,作者EricH.Cline 這樣論述:

最有趣的考古入門書, 閱讀的驚奇之旅! 從沒想到,考古學可以如此精準、專業,而且快樂。 「最受歡迎的考古學圖書獎」得主傾力之作, 擁有30年資歷的考古學者,告訴你第一手考古實況。   引領讀者從18世紀迄今的考古挖掘與發現,   從龐貝到佩特拉、從特洛伊到兵馬俑,   從邁錫尼到米吉多和馬撒達……   跟著艾瑞克‧克萊恩一起踏上重大考古遺址,   從此你將成為這位魔魅般考古說書人的頭號粉絲。   從西臺人、米諾安人,   談到印加、阿茲特克與莫切文明……   聽他以鮮活的細節,呈現古代民族與文明,   藉此追溯始於業餘消遣到今日尖端科學的考古學歷史。   真正的考古現場永遠比電影還精

彩,   絕妙的故事敘述技巧,讓人身歷其境,   彷彿圖坦卡門寶藏出土的那一刻,   你也聽到了偉大考古學家卡特所留下的名言——   「我看到了美妙的東西」。 名人推薦   PTT馬雅人(Mayaman)      蔡佾霖   中興大學歷史系助理教授   游逸飛 【好讀推薦】 好評推薦   極其好讀……一些讀者或許會突然想要衝出門去,拿上鐵鍬和鏟子,朝向一個土丘或者垃圾堆。  ~~《華爾街日報》   在過去的兩個世紀,考古學已經成為人類最偉大的學科之一。它不斷拓展著人類對歷史的認知,以及我們對人類多樣性的了解。克萊恩是這個卓越領域的領導者,並且他懂得如何把故事寫得準確而歡樂,這也是讀

者之幸。  ~~羅伯特•福爾德,《國家郵報》   這本書會拉著你的手,帶領你展開橫跨全球的旅程,探索魔力考古之謎。你將會認識著名考古學家、探訪傳奇遺址、看見使用新興技術的最新發掘。考古學充滿了「美妙的東西」,而本書作者是最傑出的考古說書人之一,是你必不可少的一本書。~~莎拉‧帕卡克(Sarah Parcak),任教於伯明罕阿拉巴馬大學、2016年TED大獎得主   艾瑞克‧克萊恩引領讀者踏上穿越考古史的驚奇之旅,彷彿讓我們化身考古學家親身參與從古至今那些偉大的發掘時刻。對於那些好奇想要更了解考古學的人,這本書是絕佳的入門,同時對於那些終身投入的發掘者──他們肩負揭露、維護、保存我們過去歷史

的人類使命──也是一部深具意義的著作。~~卡菈‧庫尼(Kara Cooney),《終將成王的女人:哈姬蘇在古埃及的崛起》作者   本書是由經驗豐富的考古學家描述這個領域「最偉大的成功案例」,節奏輕快、引人入勝,無論是何種背景的讀者都會深深著迷。~~裘蒂‧馬格內斯(Jodi Magness),《聖地考古學》作者   在這部最新又饒富趣味的考古學入門書中,世界一流的考古學家艾瑞克‧克萊恩讓人一窺面紗之下神祕莫測、興奮刺激的考古學世界。讀者不必踏出家門,就能認識世界各地的著名遺址與發現,學會如何尋找、挖掘古代遺物。~~坎蒂達‧莫斯(Candida Moss),《迫害的神話:早期基督教徒如何發明殉

難故事》作者   我愛死這本書了。《時光出土:考古學的故事》是本充滿許多有趣故事的出色讀物,一部絕佳之作。~~肯內思‧L‧費德(Kenneth L. Feder),《透視過去:人類史前考古學入門》作者   克萊恩同時呈現出文明和考古學進程精采絕倫的歷史──他對這主題的學識無人能及。~~羅伯特‧R‧卡吉爾(Robert R. Cargill),《打造聖經的城市》作者

廣泛禁止菸品廣告之合憲性研究

為了解決蒂卡娜ptt的問題,作者林杰 這樣論述:

2005年2月27日,「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WHO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Tobacco Control, WHO FCTC)正式生效,其為世界衛生組織首次主導策劃的跨國性公約,亦是聯合國史上迅速批准的條約之一,可見其國際重要性。按公約第13條意旨,各締約國原則上應「廣泛禁止」所有菸品廣告,並在締約後5年內採行適當措施並回報,有鑑於此,近年來,世界各國紛紛修法擴大禁止菸品廣告,非締約國亦受公約實質影響而修法,廣泛禁止菸品廣告似已蔚為潮流,我國亦然。然公約第13條同時揭示,採取何種具體管控措施限制菸品廣告,需遵照各國憲法意旨為之,導致各國規範設計不一、強度

各異,因應公約而愈趨嚴格的法律修正規範,亦屢屢遭受合憲性質疑,其中最常見的主張即是違反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2008年11月底,公約締約方第3屆會議(The Third Session of the 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COP3)更通過「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框架控制公約第13條實施準則」(Guidelines for implementation of Article 13 of the WHO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Tobacco Control),作為公約第13條禁止菸品廣告行為的參考範本,該準則提供兩個面向供各國參考:(一)強調以公

約第13條作為國際共同指導原則,仍應朝「消除菸品廣告」(eliminate tobacco advertising)方面邁進;(二)在尊重各國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意旨下,考慮「合法的表達」(legitimate expression),應適度設置例外。其所彰顯的正是管制菸品廣告的兩難之處,一方面鑒於菸品的「惡害」,重申必須廣泛禁止菸品廣告;另一方面則慮及菸品畢竟屬「合法商品」,仍須適度兼顧其合法表達,而此問題必須求諸於各國憲法。我國菸害防制法菸品廣告相關規範,於2007年7月修正,並於2009年1月施行,修法理由明白揭示係為落實公約第13條精神而擴大禁止菸品廣告,實際運作甚至已達到「全面禁止」與

範圍無窮無盡的「超限禁止」(意指超出法律原本禁止範圍,將在一般理解下非屬菸品廣告者也納入禁止)境界。我國新法規範修正時點恰巧落在前揭公約施行後,公約實施準則公布前,然在公約實施準則已有考慮應適度開放的前提下,是否仍應維持現行規範,不無疑問。本文旨在探究依公約意旨而施行的廣泛禁止菸品廣告措施,是否合乎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精神,將焦點集中於我國菸害防制法第2條第4款定義規範、第9條行為規範以及第26條效果規範。進行違憲審查之前,必須探究我國現行規範在國際上的規範強度及對社會的實際影響,本文透過以下兩種方式進行:(一)鑒於公約乃跨國共識,考察各國法制有其必要,筆者嘗試整理並比較歐盟、美國、加拿大、澳洲、

南非、日本、南韓、中國大陸及香港等五大洲各國現行規範;(二)透過我國現存的社會現象、行政及司法實務案例,觀察現行法的影響層面究有多廣。在比較憲法層次中,本文主要以美國與加拿大為比較對象,理由有二:(一)美國憲法向來以保障言論自由著稱,案例豐富,且該國聯邦最高法院判決相繼被各國憲法裁判實務援用,有鑑於此,與商業性言論相關部分,本文主要聚焦於美國法,除探討如何界定商業性言論、該國用以判斷限制商業性性言論是否合憲的中央哈德遜檢驗(Central Hudson test)外,更注重近來新興的言論區分類型─「惡習商品」(“vice” products,即成年人可正常合法取得,但對公眾健康或道德將產生衍生

性不良危害的商品,如,菸、酒、博弈等),法院於面臨此類商品廣告案件時,是否有較為一致的脈絡可供參循;(二)而現存有關菸品廣告限制的憲法案例,就屬加拿大聯邦最高法院最為豐富,且該國憲法中的公權力限制條款及依據該條款所衍生而來的歐克斯檢驗(Oakes test),與我國憲法第23條文本及比例原則非常類似,準此,在菸品廣告案例探討上,本文鎖定加拿大法作為借鏡。我國現行相關規範極為嚴格,符合國際禁菸潮流的「進步」程度世所罕見,而此種事後全面禁止、甚至超限禁止的規範模式,侵犯人民言論自由的違憲疑慮,並不亞於事前審查。本文認為我國現行規範,並無合憲性解釋空間,牴觸憲法第11條保障人民言論自由意旨,違憲理由

略有:(一)定義規範泛泛陳詞,指涉範圍包山包海涵蓋過廣,不僅全面禁止菸品廣告,更使非屬一般認知上的商業行為亦納入限制,形成超限禁止現象,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二)行為規範,因受定義規範連帶影響,失之過嚴,全面壓制言論、禁止範圍過廣的結果,除造成「超限禁止」不符我國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外,另在相同「降低菸品消費」目的下,實存在其他侵害更小手段,系爭規範「全面禁止」菸品廣告,亦不合比例原則要求,應予適度開放;(三)現行法「全面禁止」菸品廣告,對其他一般惡習商品則無此要求,在正常情況下雖未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惟立法者並未考量檳榔廣告與菸品廣告兩者可以類比,且其所禁範圍包括性質上與檳榔相同的無煙菸

品,對相同事務無正當理由卻為不同處理,此種差別待遇並不符合平等原則,且其將單純資訊或價格廣告,與有顯著提升菸品消費的其他促銷性廣告同視、對誤導性廣告限制寬於非誤導性廣告,亦已造成不等者等之或輕重失衡現象,與平等原則有所牴觸。現行相關規範已然違憲,立法者應盡速修法改進,方符憲法第11條保障人民言論自由意旨。此外,本文研究發現,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加拿大聯邦最高法院以及我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近來似有強調:促進合法交易、真實且無誤導性的商業性言論,相較於促進非法交易、不實且有誤導性者更值得保護。綜合美、加及我國釋憲實務近來趨勢,本文認為,對成年人而言合法、真實且無誤導性的基礎商品資訊提供,應可作為管制

菸品廣告的憲法界限,而菸品向來被視為各項惡習商品中的萬惡之首,準此,此一界限應可適用於其他性質類似的惡習商品廣告。筆者期盼透過本文研究,俾供未來制定相關「清教徒式立法」反省,為如何在合乎憲法保障商業性言論意旨的前提下,妥適管制如檳榔、博弈等惡習商品廣告,提供棉薄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