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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博術語英文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葉貞屏寫的 有愛,無癮:數位海洛因下的全球失控,行為類成癮者的迢迢康復路 和高坂正堯的 海洋國家日本的構想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八大行業開眼界中英對照(6) 新手教學&賭博遊戲介紹與技巧也說明:默默發現大家很喜歡八大行業系列是怎麼回事(望今天來介紹的是賭場英文~ 賭場新手須知指南賭場產業十分蓬勃,適度的賭博不僅能使人調劑身心,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宇宙光 和廣場出版所出版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王煦棋所指導 王雲澤的 新型態洗錢防制法制研析——以虛擬資產為核心 (2021),提出賭博術語英文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虛擬資產、虛擬通貨、反洗錢、比較研究。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陳忠五所指導 張梓萱的 論違反強行規定之法律行為 (2018),提出因為有 強行規定、強制規定、禁止規定、民法第71條、契約自由的重點而找出了 賭博術語英文的解答。

最後網站百家樂 - 維基百科則補充:關於原名Backgammon的「百家樂棋」,請見「雙陸棋」。 百家樂(義大利語:baccarà或baccarat)是撲克遊戲,亦是賭場中常見的賭博遊戲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賭博術語英文,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有愛,無癮:數位海洛因下的全球失控,行為類成癮者的迢迢康復路

為了解決賭博術語英文的問題,作者葉貞屏 這樣論述:

  虛擬網路世界,以及網路社群人際互動帶給人的感受,正掌控現代人的情緒,我們大腦的煞車系統正在崩盤。   曾幾何時,數位海洛因已經悄悄成為現代人的DNA。   我們如何因應依附網路而生的「數位海洛因」?   本書分析不同階段與類型成癮現象,條理分明。   對象包括兒童和成人,成癮者和家人,並提供成癮者邁向康復之路的具體做法,幫助成癮者與家人在愛中連結、彼此陪伴。   專家推薦     「葉博士廣泛探討網路與上癮主題,具體而微地提出解決途徑和成功個案。在成癮問題相當普遍的現代社會,本書的確是一本幫助人打開禁錮之門的鑰匙,更是帶領人重新走上正路的助道益世之作。」──浸信會台北懷恩堂主任牧師 吳

榮滁     「這本書名《有愛,無癮》,真是一針見血道出真正能戒癮的真相。我之所以能戒掉毒癮,乃因著我媽媽的愛、耶穌的愛以及晨曦會開創者陳保羅牧師與同工的愛。若要真正戒癮,必須重生,有了重生的生命本質,才能再造新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才能全人康復。」──財團法人基督教晨曦會總幹事 劉民和

賭博術語英文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十大麻雀館點做生意? 你要知》相信是香港歷史上最詳盡關於麻雀館點做生意的影片。 

第十: 香港麻雀館的歷史

第九: 麻雀館行業現況

第八: 麻雀館如何出牌?

第七: 麻雀館內設施

第六: 麻雀館規則

第五: 麻雀館員工如何分工?

第四: 麻雀館點賺錢?

第三: 麻雀館最大成本?

第二: 麻雀館如何防範老千?

第一: 麻雀館賺幾錢?

全文內容: 

(旺角卡門電影開端) 這樣的電影已過時了! 已是30年前了。我並不是鼓勵你去賭錢,不過真的希望能夠跟你一起揭開麻雀館這個神秘面紗。我走遍港九新界七間不同的麻雀館,與不同的負責人私底下了解過他們如何運作。今天就跟你分享一下《十大麻雀館如何經營? 你要知》

第十: 香港麻雀館的歷史

麻雀館每月從中抽取利潤(俗稱抽水)超過千萬,是真的! 但成本高到你不能相信,為了留住客人,什麼都會送,成本十分驚人。一旦計錯數,隨時會蝕本。但要記住,是麻雀館,並不是麻雀會! 麻雀會只是普通「會所牌照」,不能抽水,牌照並不值錢。麻雀館就不同了,並不是有錢就能夠買得到。要了解麻雀館,先跟你講解一下相關的歷史。


麻雀館的歷史一定要先提雞記,與他的始創人:麻雀業鼻祖—林坤。1933年他於廟街經營了雞記士多專門售賣零食,當時如果沒事幹,便會於門口擺放幾張麻雀枱供街坊打麻雀耍樂,每人每日收一毫子。怎料來打麻雀的街坊越來越多,麻雀生意越來越好,便索性關閉士多業務,而其他士多又效法,法例又沒有監管,從此越來越多的麻雀館相繼誕生。

後來由於太過盛行,1955年港英政府決定立法全面禁賭,頭號目標就是要打擊全港成行成市的麻雀館,令麻雀業瀕臨滅絕的危機。

人稱雞叔的林坤,就組織了一個「港九麻雀商會」跟政府理論,指出打麻雀乃中國國粹,亦是平民百姓的消遣娛樂,有錢人可以去賽馬,但窮人又可以到哪裡消閒呢?

他認為香港人打麻雀就如外國人玩啤牌一樣, 如果要禁麻雀,不如一併禁啤牌。 再者,啤牌可以安安靜靜於家中耍樂,但麻雀噪音比較大,容易影響鄰居,因此於麻雀館內有規範的情況下會更好。經過他一連四個月的游說,終於能夠說服港英政府,於1956年刊登憲報,宣佈麻雀業合法化。並以一副麻雀牌的總數144隻作上限,發出144個牌照。 油麻地雞記亦因此而成為香港第一間持牌麻雀館。

當時港英政府為免鼓吹賭博,牌照上英文名稱是以Mahjong School (麻雀學校), 因此輸錢會被取笑為交學費。

第九: 麻雀館行業現況

麻雀館的現況? 以前麻雀用竹製造,因此麻雀館又名竹館。麻雀館一向予人感覺是江湖人物的生意—品流複雜,烏煙瘴氣,粗口橫飛,龍蛇混雜,打架霸地盤,刀光劍影,無法無天,動不動就拉去後巷拳打腳踢,沒有監管的九反之地。加上七八十年代,很多警匪/英雄/江湖電影中,麻雀館內的暴力情節為大眾洗腦,如果你未入過麻雀館的話,以上全部都可能是一個假像。

因此,2007年起業界就團結起來,全行通過不能夠再將麻雀館外借拍江湖片,免得形象再受損。

但老實說,形象已經負面便很難改善,令很多第二/三代皆不願意接手,再加上顧客群老化,最衰落的時候是2003年沙士一役令到很多間麻雀館倒閉。新牌又難以申請,舊的相繼倒閉,現在全港就只剩下大約六十間持牌的麻雀館。

沙士後鹹魚翻生,多謝 (1) 自由行,(2)新移民,(3)很多麻雀館都放棄廣東牌, 引入深圳牌的碰槓牌玩法,亦即全沖牌,俗稱「跑馬仔」以鬥快食糊為目標, 只可碰,不可上,不再浪費時間造牌及計番,除食糊能夠收錢外,開槓亦有錢收,以及 (4)自動麻雀機的盛行,縮短時間至每局三至五分鐘就完成,立刻付款。減少出千的機會。新玩法吸引了不少年青人以及大陸客,現在可以說是從返麻雀業界的黃金歲月。

第八: 黃金歲月? 麻雀館如何出牌? 現在的牌照正式稱為「麻將/天九牌照」,由民政事務總署發出。出牌條件包括:

. 不得於中午12時至午夜12時以外的時間營業

. 18歲以下人士不得內進

. 不能向客人提供任何貸款或賒帳

. 抽佣不能多於牌照列明的上限,一般是5%

. 持牌人必須親自經營管理,不能轉讓牌照等。

以上項目都比較容易執行,以下3項條件才是最難以執行:

(1) 你需要證明申請人是合適經營麻雀館;(2) 地區有確實的需要去開設多一間麻雀館(public demand);以及(3)充分考慮區內人士可能會提出的反對。如果我家樓下突然開了一間麻雀館,我也一定會反對。

難怪行外人想申請麻將/天九牌照根本上是不可能。即使是行內人,也起碼要申請一年至一年半。期間還要納空租,所以麻雀館若非自己的物業是相當難申請的。

還有請你留意一下,中環/上環/西環/柴灣/小西灣/赤柱/ 將軍澳/九龍灣/青衣/東涌/沙田/上水等等地方,皆沒有麻雀館。 並非因為以上各區均沒有public demand,而是政府根本不願意通過申請。

第七: 麻雀館內有什麼設施呢?一進入門口,先見一見關公。記住營業期間要持續上香,避免得失意頭而導致輸錢。除了傳統祭品之外,最緊要擺放足夠的生薑,何解呢? 因為「夠薑」(夠膽)。 我錄這一條片都可以算是夠薑了。

茶水間,全場閉路電視,當然是以防有人出千,以防員工中飽私囊。牌例介紹, 若然不明白便可以問人解釋到你明白為止。牌種吊牌則顯示每張枱的注碼,當抽水後員工會拍一拍吊牌表示已經抽水。牆上面會有水兜,兜著已抽水的細額面鈔及銀幣;而水箱則用來裝金大額面鈔。

賽馬有分草地及泥地。而打麻雀亦一樣。舊式廣東牌用的是酸枝木檯面,因是啡色,故行內稱之為「泥地」。而新式的全沖牌(深圳牌)改用的電動麻雀枱,一般是綠色絨布檯面,故行內稱之為「草地」。 由於流轉量快及抽水量多,因此絕大部分都會選擇「草地」。

第六: 麻雀館規則

不要想得太複雜,比起廣東牌簡單得多。Really?! 我是麻雀門外漢,但我去了七間麻雀館打麻雀,一入去我就會選擇最細注碼的枱,通常100/200,與另外三個陌生人打牌,並說明我是初哥,會比較慢。他們都是很友善的,還會教我打牌。如果不夠4人呢? 沒關係,他們還有「檯面」,即是穿著制服的「戥腳」,方便幫人客湊夠4人開枱。

我雖然前後支付了一千多元的學費,但其實我都有食糊的。再加上其中幾間,一進去便給我利是,足足100元,對於我這個「運吉」的客人來說也算不錯。

牌例? 打法為大陸碰槓牌(即跑馬仔),以鬥快糊牌為目標。不用造牌或計番數,只準碰牌(例如三隻九萬),不準上牌(例如一二三萬)。開槓即收錢 (例如4隻四萬)。以100/200為例,自摸明槓每位收100,自摸暗槓每位收200,打牌給對手槓,一人輸300,如槓後自摸或再槓就三家均需付款。出沖,一人輸200。自摸食糊每位收200,自摸之後再中獎馬,每位再收多200。何謂中獎馬呢? 意指你食糊後,會有一次機會,按你的位置要抽到以下的牌就可以贏雙倍錢。所有牌例要說也說不完,但基本上沒有什麼技巧可言。行內人會形容為八成靠運氣,兩成靠技巧。

試想想,我這個初哥,去了七間,也只是輸了一千多元。如果去澳門絕對不只這個數。與澳門不同的是,你是與賭場對賭。而麻雀館則純粹抽水,誰贏錢就抽水5%,可以說是沒有風險可言。

第五: 麻雀館員工如何分工?

持牌人—即是最終負責任人,任何責任均需由他來承擔。

頭排—即係店舖總管,通常會站在舖中間,一眼關七。

巡場—負責看守自己範圍內左右兩邊的麻雀枱

檯面—即是穿著制服的戥腳。麻雀館給他們的指引,一般都是「贏少少或是打和」,避免大輸大贏,以吸引客人繼續打下去。

圍場—即是穿便服的戥腳,又稱「特約客戶commissioned player」。免得讓人客有被三個制服人員包圍的感覺,好大壓力的!

後生—即是跑腿,幫人客買零食/交電費/買餸等等

茶水—即是斟茶遞水

水袋—即是拿著錢袋到處走,負責幫人客找零錢及抽水

櫃面—負責現金收支

庶務—即是打雜

賬房—即是管數

以一間三十張枱的麻雀館為例,員工足足有六十人以上。麻雀館的工作,一般都被認為是「筍工」。每一位員工都入職數十年都不願意辭職。何解呢? 雖然上班12小時,但通常都包括膳食時間及小息時間。零售業通常上班六天才放假一天,但麻雀館則是上班兩天便放假一天。

何謂資本主義? 我現在就展現一個最完美的典範給你看。麻雀館行規,如賺錢呢? 老闆分六成,員工分四成。我重複,老闆分六成,員工分四成。基本上除底薪以外,按職級分份數多少,頭排分兩至三份,後生分半份。以二線區的麻雀館為例,每月每份花紅約七千元至萬蚊,如果旺區,如旺角,一個普通女工的月入隨時高達六至八萬。 以前就會日日結帳分紅,不過由於太麻煩了,現在已改為每個星期分紅。是否好過一般上班族要等到年底才有分紅呢?為什麼我會知? 不是我編的,而是「鷄鳴報喜」這本書有寫!

 
第四: 麻雀館如何賺錢呢? 了解完行內的術語你便會明白了。

銀頭—每日開店時做生意的現金

水份—麻雀館每日抽水生意的收入,一般都是抽贏家的5%。

上數/下數—即是指員工落場戥腳,贏錢就是上數,輸錢就是下數。行內人士稱,一般都是輸錢的, 因為一家對三家,卻只玩一會,輸錢的機會率當然比較大, 平均約10-20%。

看看這張「上下數」更紙。最頂的數字就是員工圍客編號,上半紅色字是「上數」,下半藍色字就是「下數」。

還有:

大閘—就是每日固定支出,例如人工,租金,水電等

小閘—就是每日不固定的支出,例如人客的餐飲費,利是,日用品等

哪麼麻雀館如何賺錢呢? 好簡單,你就要睇「收實」。

收實—就是水份(即是5%抽水)減去大閘、小閘(即是固定支出及雜項)、再加/減上下數、即等於每天的盈利或虧蝕。

但要緊記,老闆只收六成,其餘四成會分給員工,這樣才能夠上下一心,真是良心企業。我還未做得到!

第三: 麻雀館最大的成本是什麼? 店舖通常都是自己的物業,因此並無租金可言。員工人工? 賺錢才會分多點給他們。

要吸引新客,留住舊客,最大的成本當然是顧客服務。來到麻雀館打牌,舖內固然有免費茶水及小食,想叫跑腿幫手買零食或者叫外賣都無問題,想吃得比較好?魚翅/鮑魚/燕窩,都無問題。交水費/電費/去街市買餸兼接小朋友放學呢? No problem! 最緊要是你留低打得開心。當然大家做生意,如果你打得細,便不要要求太多了。

對於大陸豪客而言,正! 專車口岸接送,包飲、包食、包住、包shopping。聽說,人客撞壞了別人的車,麻雀館都會負責維修費。成本是否很高呢? 行內人士稱,這些貼身客戶服務的成本已佔了水份的二至五成。但如果你不是這樣做,而其他行家做,你便會流失客人。真是生意難做,這也是業界最擔心的成本失控。

第二: 麻雀館如何防範老千?

這些情節,過氣了。雖然間中都有報道,稱麻雀館有人出千。但近年真的不太多。如何防範呢?

(1) 麻雀館的麻雀牌一般比較大隻一點,較難用掩眼法。現在碰槓牌的新玩法, 簡單,快,亦都比較難出千。

(2) 一般幾個朋友入去,都要分開枱坐,免得幾個串通。四周圍都是閉路電視, 加上幾十對員工的眼睛望實哪個熟口熟面的老千出現,一見到你打牌的方法出現問題,就會馬上請你走並跟你說:「外面有人找你」,你便明白了。

最後,第一,麻雀館賺多少錢呢?

現在香港最大的麻雀集團就是瑞興麻雀,包括瑞昌、瑞豐、誠興麻雀館等。由前探長石鑑輝創立,人人都知道他身家幾百億。代表麻雀館,肯定賺到錢。新玩法、新移民、新遊客、新設備,成為麻雀館近年的四大新動力,但政府現在又難發牌, 我自己親身去了好多間麻雀館,都要排隊打牌。往往旺足12小時。現在就要跟你計數。

以一間麻雀館有三十張枱為例,每局玩三至五分鐘,即是一小時就能夠玩12局,三十張枱,12小時,全場全日就有4,320局。我明白,未必由朝旺到晚,就打個七折,即是每日3,000局。

注額平則街坊100/200,貴則旺區10000/20000,開槓馬上付款,自摸三家付,中獎馬又雙倍,就當每局平均係300/600,明槓每位300,再自摸食糊每家收600,合共2,700,抽水5%即係135。

新型態洗錢防制法制研析——以虛擬資產為核心

為了解決賭博術語英文的問題,作者王雲澤 這樣論述:

近年來各國虛擬通貨與虛擬資產洗錢活動頻繁發生,引起包括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在內各國際組織關注。國際社會已建立之洗錢防制體系無法完全抵禦虛擬通貨與虛擬資產帶來的風險。因此FATF不斷制定新建議與新指引,供成員國參考。目前各國對虛擬通貨與虛擬資產洗錢防制監理措施不一,至少可分為兩派。一種以美國為代表,支持交易同時嚴格監理;另一種以中國大陸為代表禁止交易且嚴格監理,這兩種做法各有利弊。臺灣已於2018年修訂「洗錢防制法」納管虛擬通貨業務,並在2021年制定具體規則,又于2021年釋出修法草案將相關定義、術語擴大為虛擬資產,使法律、法規與FATF建議保持一

致。論文聚焦於虛擬通貨與虛擬資產洗錢防制比較法研究,分析FATF虛擬資產洗錢防制文本重點內容,分析美國、中國大陸、臺灣在該領域的實際案例、法律體系、實施效果、可改進之處,歸納總結出虛擬資產洗錢防制共通規則與建議。論文由七個章節組成,為維持體系完整、避免重複論述,第二章與第三章分別介紹了洗錢活動及現有防治機制、虛擬通貨與虛擬資產洗錢活動對現有機制之挑戰。第四章詳細論述FATF虛擬通貨與虛擬資產洗錢防制發展歷程,梳理其觀念變化、歸納總結技術手段和最新指引內容。第五章論述美國虛擬資產洗錢防制聯邦與州二元化模式、分業監理模式,及其最新立法動向。第六章論述中國大陸虛擬資產洗錢防制一元化模式及其優缺點。第

七章基於前述國際組織、他國經驗,分析臺灣虛擬資產洗錢防制現狀、可改進之處。第八章依據FATF建議與各國實踐,總結該領域洗錢防制共同適用之建議。

海洋國家日本的構想

為了解決賭博術語英文的問題,作者高坂正堯 這樣論述:

  本書的初版發行於一九六五年,一九六九年又出了增訂版。增訂版為各篇論文添加了補注,補注的內容多來自於高坂在初版發行後撰寫的著作與論文。由於本書收錄的各篇最初發表在言論界雜誌上,高坂非常希望詳細地補充當初沒有完整論述的部分。不過,補注的內容針對初版,並非大規模的修改。因此,本書收錄的各篇論文,如實反映了高坂最初撰文時的思考與寫作過程。   儘管如此,本書畢竟是將近四十年前的著作。在國際政治的格局與日本的內外形勢已經發生了巨大變化的今天,讀者或許會有先入為主的判斷:這本書的內容是不是已經過時了呢?筆者相信,在閱讀過程中,多數讀者能從本書的文字中收穫許多適用於當代的啟示。當然

,本書雖然已經儘量不使用專業術語,但書的內容仍舊具有較強的知識性。如果缺乏有關時代背景的知識,讀者或許無法理解本書的內容。筆者將在下文中概括本書的內容,並從當代視角考察本書的意義,希望給讀者們帶來方便。   收錄於本書的七篇論文中,開篇的《現實主義者的和平論》與結尾的《海洋國家日本的構想》最為重要。中間的五篇論文可以說是高坂更詳細地探討他在《現實主義者的和平論》中提出的觀點、逐漸走向《海洋國家日本的構想》的思考過程。因此,筆者將首先詳細分析《現實主義者的和平論》,然後簡要概述中間的五篇論文,最後闡述《海洋國家日本的構想》的基本內容。   非武裝中立論的魅力是其更加忠實於日本社會廣泛肯定的價

值,即憲法體現的絕對和平主義。高坂認為,外交政策不僅要追求國家安全,還必須追求某種理念的實現,而超越權力政治、實現絕對和平正是日本應該追求的價值。在這點上,高坂與指責憲法是「強制的產物」、和平主義是共產陣營的宣傳的「保守派」劃清了界限。   此外,中立論的觀點並不充分,無視了如何從權力政治的現狀順利地走向絕對和平的理想的方法。例如,阪本斷言只要日本決定了轉向中立,其他問題就只是「高度的技術性問題」。高坂予以反駁,認為如何解決「技術性問題」與明確絕對和平在理念上的正確性同等重要。   在這點上,高坂批判中立論過於曖昧。首先,用互不侵犯條約取代美蘇在遠東地區的同盟集團、靠撤軍限制東西方陣營的軍

事力量——這種做法值得考慮,但無論哪種措施都離不開具有能夠制裁違規行為的實力的國家的支持。因此,同盟與這種意義上的中立並不矛盾。此外,有些人士期待國際局勢的變化,主張日本率先實踐中立主義。然而,這種想法無視了駐日美軍支撐駐韓美軍的現狀。如果日本脫離日美同盟,駐韓美軍會孤立,朝鮮半島的均勢將崩潰,這是有可能讓日本陷入危機的過於危險的「賭博」。   為了克服權力政治、推動絕對和平的實現,重要的不是在同盟或中立之間「二選一」,而是把由同盟構成的均勢作為前提,謀求緩解遠東地區的緊張局勢。在這一選擇上,現實主義與理想主義有可能進行對話。   高坂建議把下列緩解緊張局勢的具體政策作為「第一步」:   

(一)日本與中共的邦交正常化(當時日本承認臺灣國民黨政府,與大陸共產黨政府之間沒有建交)   (二)凍結進而削減(兩大陣營)在朝鮮半島的軍隊,反對武力統一半島   (三)日本宣佈不擁有核武器   (四)促成被稱為「洛迦諾方式」的互不侵犯體制   (五)在不破壞均勢的前提下削減(兩大陣營)在遠東地區的軍隊   如今看來,高坂的立論可以說反映了一九六0年代初期的時代精神。肯定憲法體現的作為戰後日本理念的絕對和平——這是否定佔領改革的主流保守派不會提出的設想。既肯定憲法理念、又肯定自衛隊與日美安保——這是以修憲為目標的岸信介政權以承認日美安保條約的改定為代價而被迫下臺後,日本政府才可能表明的立場。

  此外,當時的戰略理論的潮流——區分核武器與常規武力、指出常規武力在任何時代都具有一定作用——也強有力地支持著高坂的立論。有限戰爭理論同等看待核武器與常規無力,在一九五0年代風靡一時。然而,到了一九六0年代,學者們認為核武器與常規武力沒有明確的差異,既然無法否定使用戰術核武器會引發全面核戰爭的可能性,那麼核大國也無法使用核武器。在這種情況下,只有常規武力的國家也可以組合運用外交手段與常規武力,在某種程度上用自己的方式實現安全保障。高坂建議日本宣佈不擁有核武器,就有著這樣的戰略論的背景。  

論違反強行規定之法律行為

為了解決賭博術語英文的問題,作者張梓萱 這樣論述:

本文以「強行規定」為論文主題,討論法律行為違反強行規定之效力。私法自治是民法的基本原則,個人得基於自己的意思為自己形成法律關係。法律行為是實現私法自治的工具,故對法律行為予以限制,必須具有足夠的正當性基礎。「強行規定」具有多重含義:(1)當法律行為發生其他效力瑕疵時,行為能力欠缺、錯誤、詐欺、脅迫、無權代理、無權處分等效力瑕疵事由及衍生規範,不宜歸入「強行規定」的概念下,而應依各該規範定其效果。當法律行為未滿足法定生效要件時,法定生效要件亦不宜歸入「強行規定」的概念下。未滿足法定生效要件,法律行為不生效,而非無效。(2)「強行規定」的第一類含義是「不得被排除適用法律後果的法律規範」,旨在強制

形成當事人間的法律關係。與之相對,「得以被排除適用法律後果的法律規範」,被稱為「任意規定」;「得以在一定條件下排除者」,被稱為「半強行規定」。法律可能已經明確規定,某一法律規範得否以及在何種條件下得被排除,這種法律規定可被稱為「變更規定」。當無「變更規定」時,即法律對法律規範得否被排除適用未予規定時,應當考慮排除適用法律規範之法律後果,是否過度限制契約自由,是否為排除誠信原則及衍生條款,以及是否為拋棄基本權利與關於弱者保護的規定。法律行為中,違反此種意義強行規定的部分,係屬無效。被排除適用的法律規範之法律後果,仍強制形成當事人間的法律關係。(3)「強行規定」的第二類含義是:法律規定為契約權利義

務之創設設置禁止界限,例如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此等規範為當事人的契約自由劃定邊界,係對契約自由的內部強制。法律行為中,違反此種意義下的強行規定之部分,係屬無效,例如超出20年的部分係屬無效。(4)「強行規定」的第三類含義是:契約的內容、履行或目的違反了法律創設的行為義務,此係對契約自由的外部強制。①內容不法:法律規定創設的強制或禁止的行為義務,不得被契約內容違反。換言之,法律禁止的行為(殺人、賭博),不得成為契約內容;法律強制的行為(納稅),不得以其不作為成為契約內容。行為義務的來源包括法律對行為的禁止與對契約的禁止。法律行為違反行為義務者,係屬無效。惟法律規定係為保護一方當事人而設時,契

約相對無效。當一方當事人不知不法情事時,契約有效,該方有權請求履行利益之損害賠償。②履行不法:除內容不法外,契約在履行階段亦可能違反行為義務(如運輸超載),不法履行的一方無違約救濟權。③目的不法:契約如目的不法(如買刀殺人),當一方明知或應知他方的不法目的時,契約無效;當一方不知且不應當知道他方的不法目的時,契約有效,該方有權請求履行利益之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