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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大學 犯罪學研究所 許春金所指導 柯志仁的 非法製造槍枝行為與偵審結果之研究 (2018),提出金牛座槍管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模擬槍、火藥式槍、製造槍枝、內容分析法。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大學 政治法律學系碩士班 廖義銘所指導 宋國源的 槍枝管制中不平等刑度之問題-以持有及製造改造槍枝之刑度不一為例 (2015),提出因為有 玩具槍、操作槍、模型槍、改造槍枝、制式槍枝、殺傷力的重點而找出了 金牛座槍管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金牛座槍管,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非法製造槍枝行為與偵審結果之研究

為了解決金牛座槍管的問題,作者柯志仁 這樣論述:

本研究發現:(1)製造槍枝高風險群特徵為:男性、年齡在20歲到50歲之間、累犯、有刑案紀錄、以槍砲、毒品案最多,教育程度為國中到高中職、職業為鐵工、裝潢工(木工)、機械工(螺絲工)水電師傅及汽機車修配業等有相關;(2)槍枝材料來源:從合法的市售管道取得改造槍枝主體占80.6%,網路以露天拍賣最多、廠牌為仿金牛座JP系列、仿BERETTA及仿WALTHER等3款最多,以改造火藥式槍為主;(3)製造槍枝行為分析:以單獨1人犯罪,改造部位以槍管、控制出氣量為主,製造槍械動機大多與犯罪無關,製造槍械知識有些來自網路上自學;(4)偵查與判決結果:查緝非法槍枝以警察機關為主,宣判61個月以上有期徒刑及新

臺幣6萬元到10萬元罰金最多,查獲時間在上午,查獲地點及製造槍枝場所以戶籍地(住所)最多。綜上研究發現,針對與我國非法製造槍枝與防制,提出建議:一、修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20條之1:市售「操作槍」認定為「模擬槍」加以管制,成立查禁模擬槍審議小組二、建立模擬槍枝行政裁罰系統三、建立財政部關務署聯繫窗口四、建立非法槍彈資料庫

槍枝管制中不平等刑度之問題-以持有及製造改造槍枝之刑度不一為例

為了解決金牛座槍管的問題,作者宋國源 這樣論述:

近來國內陸陸續續發生不法犯子,持無殺傷力之槍枝或具殺傷力之改造槍枝的隨機恐嚇、槍擊及槍殺被害人的事件,為什麼不法犯子會選擇無殺傷力之槍枝或具殺傷力之改造槍枝作為犯罪工具呢?大概原因在於因為槍枝之傷害範圍大,相較於刀械或其他之物品,受限於近身攻擊,然槍枝只要在遠距離即可將對方殺害,甚至性能精良之機關槍、衝鋒槍、卡柄槍、自動步槍之射程在百公尺之範圍,仍可輕而易舉的奪他人之性命。更遑論易藏於無形之鋼筆槍,及最近美國明尼蘇達州新創事業「完美藏槍」(Ideal Conceal)開發出一款隱身口袋之中、外觀看起來完全是一支行動電話,由於這種槍枝有著便於隱匿之特性,只需要拉出握把就能變形成為一把手槍,雖然

只有2發子彈,但是其殺傷力其實與一般之制式手槍是相同的,試想如果是類之槍枝流入國內,恐怕社會治安又會引起更嚴重的恐慌。其實原本經濟部與內政部於民國81年底發佈「玩具槍管理規則」,對玩具槍從外觀到材質都有嚴格規定,嗣因未經法律明文授權而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故於91年遭大法官以釋字第570號宣布違憲而廢止,從此仿鑄制式槍枝的金屬材質的玩具槍、操作槍、模型槍、模擬槍充斥市面,且可在網路上輕易購入,所以只要稍具與機械、車床有經驗之人,即可以簡單之車床、電鑽或砂輪機等器具,將玩具槍、操作槍、模型槍、模擬槍搖身一變成為具殺傷力之改造槍枝。新聞事件中,就在國內有一名年僅14歲曾姓少年具改造槍枝之技能,由於該少

年從小就對槍械非常有興趣,加上父親是焊接工,所以家裡可供改造槍枝之器具相當齊全,相對地就與改造工具、機械及物理等性能非常熟悉,警方發現該名少年即以市售之巴西金牛座、華山系列、柯特等玩具槍及操作槍作為改造槍枝之模型。加上此種仿鑄制式槍枝材質的模型槍枝類型,由於顏色、材質、外觀及型式,幾乎與制式槍枝一模一樣,所以不法份子即以之作為改造槍枝之首選槍枝模型,並將改造成具殺傷力之槍枝作為威脅、恐嚇、殺害他人之犯罪工具,其中就是眾所皆知發生在民國93年的「319」槍擊案,當時陳義雄就是持以改造槍枝犯案,而此也凸顯國內改造槍枝問題,但是談及此處不無疑問的是,到底此種仿鑄制式槍枝材質的模型槍枝與改造槍枝有何關

連性?目前國內則以殺傷力之有無作為適用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與否的標準;然基於我國對於槍枝之管制係採嚴格管制之公共政策的影響,故在改造與持有改造槍枝之行為態樣中,產生刑度之高低不一的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