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內容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賽程、直播線上看和比分戰績懶人包

離婚協議書內容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顏宇丹寫的 婚房保衛戰:金牌房產律師為您細解房產分割36計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離婚協議書上該寫些什麼才能保障權益 - 陳禾原律師也說明:因此,雙方於婚姻中累積的財產的差額,應於離婚時做分配,這是法律規定的權利,可一併於離婚協議書中協議如何計算分配。 四、贍養費是什麼? 贍養費—民法第1057 條:「夫妻 ...

國立高雄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碩士班 呂麗慧所指導 連英如的 三種身分契約之研究-婚前契約、分居契約及同居契約 (2020),提出離婚協議書內容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身分法、契約、婚姻、身分契約、婚前契約、分居契約、同居契約。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成功大學 政治學系政治經濟學碩士在職專班 宋鎮照所指導 許品堯的 新冠病毒時期下台灣企業實施無薪假之研究:從政府、企業與勞工三角關係來分析 (2020),提出因為有 無薪假、新冠病毒疫情、三角分析的重點而找出了 離婚協議書內容的解答。

最後網站2023離婚協議書範本索取!3分鐘看懂離婚協議書怎麼寫!則補充:首先要填寫當事人的基本資料,也就是離婚夫妻雙方的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居住地址等。 立書人(以下均稱甲方): 身分證字號: 出生日期:民國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離婚協議書內容,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婚房保衛戰:金牌房產律師為您細解房產分割36計

為了解決離婚協議書內容的問題,作者顏宇丹 這樣論述:

顏宇丹律師的這本《婚房保衛戰——金牌房產律師為您細解房產分割36 計》,采用判解研究的方法,對律師幫夫妻「吵架」、處理夫妻「房事」所常遇到的典型爭議,進行了梳理和研究,並以「律師獻計」的形式,言簡意賅地提出了自己「金點子」或者說「餿主意」。 《婚房保衛戰——金牌房產律師為您細解房產分割36計》所選案例,有些情節看似平淡無奇,但具體處理時卻意見紛呈、見仁見智。如在第二編第六回中所引夫妻婚后購房並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房產的案例,涉及不動產物權登記的對內與對外的效力問題;登記到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產,是否即視為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贈與問題。這在法學理論和司法審判實踐中不無爭議,文中都做了有益的探

討。有些爭房故事,情節可謂跌宕起伏、撲朔迷離,如第六編第三十二回所引案例中涉及不動產的善意取得、表見代理。 第一編 「無房不婚」時代,當婚房保障不了愛情時…… 第一回 為購婚房東拼西湊 為爭婚房東奔西跑 ——婚前雙方出資購房,婚后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房產分割問題 第二回 隱婚前后兩進兩出 財產混同分房難題 ——婚前個人出資按揭購房,婚后共同還貸並取得產權證的房產分割問題 第三回 跨國婚姻網戀夫妻 為避債務法院確權 ——婚前一方付清全部房款,產權證登記時間為婚后的房產分割問題 第四回 你爭我奪「雙向判決」 顧此失彼有失公允 ——離

婚時雙方都主張房屋所有權,且不同意競價取得情況下的法院「雙向判決」第二編 「裸婚」后共築愛巢,一朝恩斷義絕時…… 第五回 婚姻觸礁債務累累 爭奪房產價高者得 ——雙方婚后出資取得房屋的房產分割問題 第六回 為房奮斗掏空婚姻 覆水難收凈身出戶 ——婚后購房,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產分割問題 第七回 白手起家多處置業 為獲自由重金贖身 ——婚后購房,簽訂離婚協議后一方反悔的處理第三編 啃老族、富二代的父母贊助房,當不再是兒媳、女婿時…… 第八回 外地老婆本地老公 夫家房多難舍難分 ——父母在雙方婚前和婚后出資建房,未進行約定的房產分割問題 第

九回 父母傾囊三世同堂 媳婦鐵心人走茶涼 ——父母在雙方婚后出資購房,未進行約定的房產分割問題 第十回 奉子成婚父母相助 離婚官司一波三折 ——婚前向父母借錢購房的房產分割問題 第十一回 娶媳過門一團和氣 反目成仇分毫必爭 ——父母將自住房登記在成年子女名下,子女離婚時的房產分割問題 第十二回 兄弟分家父母贈房 時過境遷秋后算賬 ——婚后接受父母房屋贈與的房產分割問題第四編 「恐婚」同居時代,昔日戀人勞燕分飛時…… 第十三回 未入洞房先進新房 試婚不成鬧上法庭 ——同居期間用一方賬戶划款支付首期款和按揭款,但另一方主張是共同出資的房產

分割問題 第十四回 戀人分手騰房之爭 舉證不能人財兩空 ——同居期間一方出資購房,但產權登記於另一方名下的房產分割問題 第十五回 初戀情人城鄉差距 改弦更張情非得已 ——同居期間一方出資購房,產權登記於雙方名下的房產分割問題 第十六回 老夫老妻不是夫妻 個人共有爭執不休 ——同居期間共同出資購房,但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房產分割問題 第十七回 共同購房三七分成 情侶翻臉四六分房 ——同居期間共同支付首期款和按揭款,登記在雙方名下的房產分割問題 第十八回 山盟海誓昨日黃花 瞞天過海互不相讓 ——同居期間低價轉讓雙方共有房產的處理第五編

享受了廉價房以后,面臨着離婚分房難…… 第十九回 曾經軍嫂昔日軍婚 婚姻易斷財產難分 ——一方婚前購買單位的集資房,婚后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的處理 第二十回 閃婚閃離婚姻兒戲 分道揚鑣不勞而獲 ——婚后購買一方單位的內部自用房,離婚時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的處理 第二十一回 再婚夫婦再度離異 限購公房再起事端 ——婚內交納房改房定金,離婚后取得產權證的房屋的處理 第二十二回 糟糠之妻形同陌路 患得患失難圓其說 ——雙方婚后購買一方單位的集資房,離婚時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的處理 第二十三回 死而復生亡母買房 繼承無效失而復得 ——婚內夫妻共同出資

,以一方父母名義取得父母單位的福利房的處理第六編 離婚時的諾言,有多少可以相信…… 第二十四回 喜舊厭新夫妻無情 離婚贈與形同虛設 ——協議離婚時簽訂贈與協議,一方將其共有房產的份額贈與另一方后反悔的處理 第二十五回 父母指婚劣性難改 花心前夫據房己有 ——離婚協議中約定共有房屋產權離婚后歸一方和子女所有后,另一方反悔的處理 第二十六回 單親媽媽出售房產 前夫阻止交易不成 ——協議離婚時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將共有房產贈與其子女后,一方擅自出售的處理 第二十七回 前夫房產前妻私賣 合同無效返還房款 ——離婚協議中約定共有房產離婚后歸一方所有,離婚后另

一方擅自出售房屋的處理 第二十八回 郎才女貌曾經恩愛 口說無憑背信棄義 ——協議離婚時在離婚協議中沒有將共同房產進行分割,離婚后一方要求分割共同房產的處理 第二十九回 半路夫妻難抵親情 離離合合財產糾結 ——協議離婚時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其他各自名下財產歸各自所有」,離婚后一方要求分割婚內共同房產的處理 第三十回 老夫少妻紅杏出牆 拋夫棄子竹藍打水 ——協議離婚時離婚協議書內容約定不明,離婚后一方要求分割共同房產的處理 第三十一回 強勢老婆被炒魷魚 非親生子點燃戰火 ——離婚后因撫養關系變更,要求重新分割離婚協議約定的房產的處理 第三十二回 無

良前夫偷梁換柱 一房押售前妻維權 ——離婚后將婚內共有房產過戶到一方名下,另一方擅自處理房產的處理第七編 同床異夢,誰算計了誰…… 第三十三回 離婚三年發現房產 重新分割前妻獲賠 ——婚內隱瞞配偶購置房產,離婚后一方要求分割房產問題 第三十四回 未雨綢繆婚內轉讓 夫妻公婆對簿公堂 ——婚后購房,僅登記在一方名下並被其擅自處分共有房產的處理 第三十五回 冒名頂替離奇離婚 共有房產不翼而飛 ——婚后購房,登記在雙方名下,一方擅自處分共有房產的財產分割問題 第三十六回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清官難斷家務事 ——婚內要求確認與分割夫妻共有房產問題

離婚協議書內容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許淑華議員接獲民眾陳情,有一位緬甸新住民陳小姐與前夫離婚,離婚時的協議書上註明前夫每月需支付3萬元生活扶養費,但離婚後前夫不知去向,也從未支付任何費用,陳小姐帶著兩個小孩做著市府的代賑工獨自生活,原希望可以申請低收入戶獲取一些生活津貼,但社會局因為當初的離婚協議書上有註明前夫每月須支付3萬元的扶養費,而將這筆費用納入計算,但這筆錢陳小姐從未拿到過,社會局只給了兩個建議,1、請找到前夫修改協議書內容 2、提起訴訟!

三種身分契約之研究-婚前契約、分居契約及同居契約

為了解決離婚協議書內容的問題,作者連英如 這樣論述:

現今我國民法上關於身分契約有明文規定者,包含:婚姻、收養等,然事實生活中人與人間的關係複雜且多元化,並不僅以民法親屬編所規範之內容為限,如分居、同居等,雖屬於一個事實狀態,依雙方的生活模式,可能產生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實務上涉及非典型的身分關係,因無相關的法規範,故而採行援引相關法規範就個案為審酌,標準不一,導致當事人在情濃時,合意而為的種種約定,面臨效力未定的窘境。本論文秉持尊重當事人訂立契約之自由以及對自身權利義務的自主權,並顧及身分法之特殊性,自探討現行身分契約的角度出發,帶入現代社會中民眾常自行約定的「身分契約」,包括婚前契約、分居契約、同居契約為介紹,以身分契約的契約方式、效力及

權利義務關係為討論及比較,並提出對於未來修法的個人建議。

新冠病毒時期下台灣企業實施無薪假之研究:從政府、企業與勞工三角關係來分析

為了解決離婚協議書內容的問題,作者許品堯 這樣論述:

本論文係針對新冠病毒(COVID19)疫情下台灣企業實施無薪假之情形進行研究,故在文獻評析的章節裡,主要先針對台灣企業實施無薪假的歷史情形進行回顧,而在理論建構的方面,便以政府、企業與勞工的三角互動關係來出發,並分成「企業與無薪假」、「勞工與無薪假」、「政府與政策」及「政府、企業與勞工之三角互動關係」來進行探討,並建構出一個以三角關係分析台灣企業實施無薪假的框架;除此之外,亦針對了德國的短工津貼制度進行介紹,以作為台灣企業實施無薪假的國外制度參考,使本論文更具有全面性。而在進行三角關係的分析之前,本論文亦先針對台灣現行的無薪假規範、無薪假通報制度及台灣政府在新冠病毒(COVID19)疫情下的

因應措施進行相關之分析與討論,如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因應事業單位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通報及處理注意事項、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及安心就業計畫等,以釐清台灣現行之相關規定。另針對以三角互動關係來分析企業實施無薪假的勞資議題部分,本論文為了聚焦企業、勞工與政府針對企業實施無薪假不同面向之觀點,特將相關分析與討論以不同章節之段落進行區分。以企業端而言,在新冠病毒(COVID19)疫情下,因其面臨營運上之困難,故其有使勞工實施無薪假來減少人力成本之需要,另一方面,其亦希望政府可以鬆綁相關之法令規範,並推出相關之企業補助方案,以協助其度過難關;以勞工端而言,

在新冠病毒(COVID19)疫情下,其亦瞭解企業有相關實施無薪假之需求,但其認為企業在規劃推動實施無薪假前,應善盡其它減少成本支出之程序,除此之外,亦應與勞工與工會進行理性之協商,以推動一個具有公平性及合理性的無薪假實施方式,另一方面,勞工端則希望政府可以重新檢視現行的無薪假保護規範,並推動相關之勞工無薪假補助方案,以保障其勞動權益。以政府端而言,在新冠病毒(COVID19)疫情下,企業面臨了營運上的危機、而勞工則面臨了失業或因實施無薪假而有薪資減損之問題,故其應發揮其國家機關職能,並推動相關之公共政策,以達到國家治理之目的所在;本論文以政府、企業與勞工之三角關係來分析新冠病毒(COVID19

)疫情下台灣企業實施無薪假之勞資議題,除了讓無薪假議題能有更全面之視角與面向之探討外,更有別於相關學者針對無薪假議題之傳統分析方式,為企業實施無薪假的研究領域帶來了全新的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