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調解經驗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賽程、直播線上看和比分戰績懶人包

離婚調解經驗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楊晴翔寫的 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全新增訂版】:親緣,以愛為名的試煉 和畢成的 【最完善重點整理】2023全新「細說」初考五等:最新公民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婚姻法與家事調解(第二版) - 博客來也說明:擁有三十多年的工程和法律經驗,曾參與及處理各類大小工程建設、民事和婚姻調解、商業和工程仲裁及民事和刑事訴訟,對各種現行解決爭議的方法有深入的認識和了解。 www.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悅知文化 和宏典文化所出版 。

銘傳大學 諮商與工商心理學系碩士班 許瑛玿所指導 林紫筠的 中年離婚女性團體之成效與歷程研究 — 融入反思團隊之運用 (2021),提出離婚調解經驗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中年女性、離婚團體、反思團隊、團體歷程、團體成效。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施慧玲所指導 張瑋庭的 新住民離婚後親權行使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新住民、離婚、親權行使、會面交往、家庭權的重點而找出了 離婚調解經驗的解答。

最後網站离婚谈判_协议离婚_调解离婚則補充:家理律师利用法律、谈判、心理等多学科专业知识,全面分析夫妻双方(家庭成员)间纠纷成因、性质,帮助当事人找到核心的诉求点,从法律角度,从中立人的角度做评断和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離婚調解經驗,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全新增訂版】:親緣,以愛為名的試煉

為了解決離婚調解經驗的問題,作者楊晴翔 這樣論述:

婚姻、親權、保護令、繼承…… 關於愛與情的糾結,兼具理性與感性的法律剖析! 【特別收錄:如何選擇你的家事律師】     一生中,毫無法律問題需要解決的機率,有多高?   曾是家事法官,現任家事律師,看遍法庭上的風景,   藉此引領我們認識與人生息息相關的家事法。   或許有一天,這些知識可以保護你──     婚姻‧終點   幫我要到好萊塢明星級的贍養費,沒問題吧?   如果確定要娶她,先簽下婚前協議書。     親子‧連結   錢賺得沒他多,孩子會判給我嗎?   孩子不想跟他走,我有什麼辦法?     保護令‧停損   被不認識的人跟蹤,我可以申請保護令嗎?   我這麼在乎你,你別想離開

我身邊!     收養‧給愛   可以終止收養嗎?我們實在無能為力再當他的父母了!   在臺灣,該怎麼辦理收養?     繼承‧權與錢   我們沒有孩子,父母也不在了,遺產會怎麼繼承?   掀起波瀾的一張紙:遺囑引發的繼承爭議     【增訂版新增內容】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數額調整修法   贍養費修法展望   釋字七四八號施行法同性婚姻法   跟蹤騷擾防制法   暖心推薦     中原大學法學院名譽教授 郭振恭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兼執行長 林春元   專欄作家 人渣文本(周偉航)   心理師.社工師.家事調解委員 林秋芬    臺大婦產科醫師 施景中    臺北地院法官.《章魚法

官來說法》作者 張瑜鳳    鈺璽診所院長 黃鈞蔚    黃瑽寧醫師健康講堂 黃瑽寧    中央警察大學法律系教授.台灣家事法學會理事長 鄧學仁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蔡鐘慶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戴瑀如    好評推薦     本書非常適合非法律人的社工師與心理師,可以透過本書了解家事事件法要點及目前家事法庭如何應用多重資源統合處理家庭紛爭,亦適合想透過司法解決家庭紛爭或已在家事法庭的當事人參考。──心理師.社工師.家事調解委員 林秋芬     本書告訴我們的是:以愛為基礎,相互尊重為底線,各自活出豐富無悔的人生。家庭,既然以幸福為目的,無論出發或結束,都應該圓滿,平安靜好,

無悔無怨。──臺北地院法官.《章魚法官來說法》作者 張瑜鳳      本書以可能發生在你我身邊的故事作為例子,並佐以專業的法律見解,卻不使用艱澀的法律用語,即使不懂法律的人也能輕鬆入門,而對於專業的法律人士,也能藉由本書了解法庭的實務做法。──中央警察大學法律系教授.台灣家事法學會理事長 鄧學仁     當婚姻走到了盡頭,如何心平氣和地終結關係,並確保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是家事事件中最困難的課題。楊律師以豐富的法院及律師實務經驗撰寫本書,揭露了《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對於處在生命中十字路口的王子和公主具有相當的參考價值。──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蔡鐘慶      從事身分法領域的教書工作

多年,《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一書牽起我與作者的緣分,邀來從事實務工作的作者在課堂中與學生們親身論法……讓學生們在枯燥的法條背後發現其蘊藏的功用,激發學生們對家事法領域的興趣。──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戴瑀如 

離婚調解經驗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大律師小學堂』播出時間:每週四晚上8:00,敬請訂閱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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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簡介:你有遇過與人發生糾紛、尋求賠償時,要與對方進行調解的當下,卻遭到對方的相應不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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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吳存富:
吳存富目前為可道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經常在臉書粉絲專頁「不動產律師貼心話」上分享有關不動產的法律知識,保障民眾買賣房屋的權益。此外,吳存富也多次在News98 九八新聞台 【午後靜話題】節目中分享各種法律知識的經驗,更著有《別讓買房變成你的惡夢》、《別讓離婚拖垮你的人生》兩本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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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離婚女性團體之成效與歷程研究 — 融入反思團隊之運用

為了解決離婚調解經驗的問題,作者林紫筠 這樣論述:

本研究在探討中年離婚女性團體之成效與歷程,並探究將反思團隊的工作模式融入至團體時,對團體可能帶來的影響。本研究團體共招募7位中年離婚女性,年齡為33-60歲;團體為低結構、封閉式團體,團體每周進行一次,每次2小時,共進行8次。團體帶領者為碩士層級之實習心理師,並引進2位持有諮商心理師證照與1位社工師證照之專業人員擔任反思團隊。每次團體結束後,邀請成員填寫團體氣氛量表;8次團體結束時,邀請成員填寫滿意度問卷,進行反思團隊的訪談;團體結束後一個月對成員進行追蹤訪談。所有訪談之錄音檔轉謄為逐字稿後,進行資料編碼、分析與歸納整理。本研究結果敘述如下:一、團體成效為:(一)成員參加團體的目標共有七項,

團體結束後達成六項;最多人達成的項目為「自我認識」;未達成的目標為「親密關係」。(二)團體結束時,成員對團體的滿意度為4.75(滿分為5分)。(三)本團體共出現11項療效因子,「自我瞭解」出現次數最多。二、中年離婚女性團體之團體歷程主要為:在團體初期,成員出現高投入、高衝突、高逃避的現象;第三次團體時,成員的投入度達到最高。團體中期(第4~5次),成員投入度降低,逃避度升高;團體結束階段,團體出現高投入,低逃避,衝突也降到最低。三、反思團隊融入團體帶領時,對成員帶來的正向影響有公開透明化自己的情緒、分享自己的故事、提供多重的視角與觀點 、正常化感受與經歷、留意到被遺漏或變化的事、使用意象或隱喻

、強調積極的面向等。另有一位成員提出「對專業的質疑」,為負向影響。本研究根據研究結果進行討論,最後並提出研究與實務上的建議。

【最完善重點整理】2023全新「細說」初考五等:最新公民

為了解決離婚調解經驗的問題,作者畢成 這樣論述:

  ★最完善重點整理:2023全新大改版。與時俱進、不斷更新,幫您穩固九成以上分數!★     感謝批踢踢、Dcard鄉民推薦本書:     宏典公民確實讓我覺得有掌握到重點,也有很多比較圖表來幫助理解和建立觀念。把這本讀通真的就可以掌握住90%以上的分數了……。     指考和國考公民內容差很多,尤其是法律科。 國考的難度難太多了,高中公民書只能應付60%國考內容。國考公民宏典寫最好,你如果買宏典的初等公民涵蓋98%考試範圍......。     「全新重點+法令修訂+重大時事+最新試題」四大補強要點完整導入。並針對最讓考生傷腦筋、但近年出題數卻逐年增加的第四篇「生產、分配與消費」,特別

加強「圖表」以及「範例」輔助學習,即使是經濟學新手也可輕鬆讀懂。全書內容完整而精要,編排清楚有條理......「讀得下去、記得起來」,助您穩穩答對9成以上題目!     ★2023全書大改版四大要點★     1. 最新命題重點完整導入:如破窗效應、社會企業(第三部門)、社會階層理論中之成就地位論/人力資本論、布迪厄四種不同形式資本、不分性別廁所(尊重跨性別者如廁選擇)、我國現行各項原住民族優惠措施/政策整理、民主政治之「國民主權」原則、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更名為「懲戒法院」、「移送法辦」之意義、防衛性民主、外勞在台權益保障整理、民法之所有權絕對原則/所有權社會化原則、行政補償(COVID-19時

事議題)、生物多樣性[意義/範圍/實踐]、氣候變遷相關會議共識、綠色廠房/企業社會責任CSR…..以及更多。     2. 讀到最新、最重要的法規:諸如《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國籍法》、《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法院組織法》、《入出國及移民法》……等。     3. 最新試題按章節落點收錄:讀完重點立即測試最新試題,答錯者回頭標記課文重點,學習成效即刻檢視。     4. 精簡篇幅-跟不重要的內容說再見:將較為過時、再考可能性過低之內容刪除。全書每一字、每一句、每一張整理圖表都與實際考情緊密相關;要唸就唸「真正會考的重點」,不浪費你

寶貴的時間。     ★最新年度考題趨勢評析★     第一篇:個人、家庭、社會與文化     必要準備重點:   (1) 米德自我發展理論:重要他人與概括化他人(近年頻出)、參考團體。佛洛依德自我形成理論-本我、自我、超我的判斷。   (2) 艾瑞克森社會人格發展(心理社會發展)理論:最常考「青少年時期」。   (3) 臺灣最常見家庭型態-小家庭/核心家庭/夫妻家庭。   (4) 公共利益衡量標準:三大學說的核心主張(重要!極為頻出)。   (5) 增進公共利益的難題:共有財悲歌、搭便車問題、鄰避效應、社會資本不足(年年出題,第一篇Top.1重點!)。   (6) 團體:常考題型包

括1.各種團體分類(最愛考「非營利組織」)、2.財團法人&社團法人之差異。今年考了有關「志願團體」的內容,本版特別增加要點整理。特別留意近年題型出現有關「非營利組織、非政府組織、第三部門」的比較,屬於比較細、容易混淆的內容,新版內容有加強說明,請讀者切勿錯過。最後,切記非營利組織與第三部門「可以有營利活動」,此亦為近年頻出主題之一。   (7) 公民參與:公共政策運作順序、倡議、參與式預算制度。   (8) 媒體識讀:第四權、新聞自由權與媒體近用權、媒體公共角色(注意「守門人」的概念)、閱聽人與媒體本身之反思。   (9) 社會階層化理論:「衝突論」最頻出(留意「階級再製」),其

次為功能論;「文化資本」不平等造成社會階層;布迪厄四種形式資本;社會流動。   (10) 性別平等(常考專有名詞):性別的分類、異性戀霸權、性別標籤、性別刻板印象、性別歧視、性別主流化、性別多元化、性騷擾、性別偏見;另注意「性平三法」各自適用的範圍。   (11) 各種文化形式:次文化與主流文化的關係、精緻文化、大眾文化、流行文化(最頻出)。   (12) 文化交流(常考專有名詞):涵化、雜揉、文化衝突、文化位階。   (13) 多元文化:多元文化的內涵、我族中心主義V.S.文化相對論、各項多元文化政策、我國原住民政策整理。   (14) 全球化與反全球化、全球在地化與在地全球化的比

較。     第二篇:國家、政府與政治     必要準備重點:   (1) 國家:組成要素中之「主權(最高性&獨立性)」、國家的目的、國體與政體,我國現行國籍制度(國籍法第2條頻出)、國家統治正當性。   (2) 民主政治:民主理論〔最常考經驗民主理論與審議民主理論(摒除多數決)、其次為多元參與民主理論〕、民主政治特色(責任政治最頻出)、民主政治與「社會資本」。   (3) 民主國家之政府體制:內閣制、總統制、雙首長制、政府與國家的比較(年年出題,重點中的重點!)。   (4) 我國中央政府體制:總統解散立法院之權、總統之彈劾與罷免、行政院之副署權(近年極頻出!)、行政院與立法院

之責任關係與覆議案及不信任投票、立法院之「人事同意權」行使對象。另留意近年考題非常愛考「監察院」對公務人員之懲處權(最常考彈劾權)。   (5) 我國文官制度:政務官與事務官之比較(重要常考!)、政務官與事務官之混合使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6) 地方政府組織與功能:地方自治層級(相當頻出的考點、尤其是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   (7) 選舉(年年出題,第二篇Top.1重點!):選舉四大原則、選舉人與被選舉人之資格、多數決與比例代表制、單一選區與複數選區、絕對多數與相對多數、一輪投票與二輪投票、各級民意代表選舉方式(特別留意「不分區立委計算方式」、「原住民立委選舉方式」)、

婦女保障名額之規定、杜瓦傑法則(三大規律)、杭廷頓之「雙翻轉測驗」、公民投票(常考提案人、適用/不適用事項、公民投票權資格、提案及連署人數門檻。)、選舉之法律規範。   (8) 政黨與利益團體:政黨的功能、政黨與利益團體之比較。   (9) 意識形態:左派與右派、自由主義、社會主義與共產主義之比較、第三條路。   (10) 國際組織:我國為會員之國際組織、世界貿易組織WTO、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會議APEC、自由貿易協定FTA。     第三篇:民主與法治     必要準備重點:   (1) 憲法:憲政主義、防衛性民主、大法官與我國釋憲制度/審理流程(重要!年年頻出)、我國七次修憲要點、憲

法增修條文(最頻出者為第2、3條、以及五院首長產生方式、行政立法間之信任制度)。   (2) 法律的基本觀念:凱爾森法位階理論、中央法規標準法常考條文(留意:「條例」與「地方自治條例」法律位階不同!)、我國法律之制定(三讀)與修正、何人具「法律提案權」。   (3) 人民權利與義務:平等權(憲法第7條)、自由權(常考人身、居住遷徙、集會結社自由、注意108年公布施行之《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使我國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受益權(常考經濟)、權利之保障(列舉與概括)、人權觀念的演進(留意「社會權」概念頻出)、權利的限制(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另特別注意近年常出現的

主題:我國憲法與法律對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涵蓋外國人(包括外勞)」此一概念(注意近年考題非常愛考「外勞權益保障」此一主題,本版已為讀者做好整理表格!)。   (4) 民法與生活(公民出題數NO.1單元):民法主要原則(如物權法定原則/所有權絕對原則/所有權社會化原則)、行為能力類型、消滅時效制度、阻卻違法事由、發生債之四大原因、契約自治原則與限制(近年極頻出!)、智慧財產權(重要頻出!留意著作權之「合理使用」範圍)、結婚與離婚之規定、近親結婚之限制、婚約解除事由、夫妻財產制、親子關係發生原因(最愛考婚生/非婚生子女、認領、收養)、繼承順序、限定繼承與拋棄繼承、遺囑種類與要件、應繼分與特留分之

規定。   (5) 刑法與生活:刑罰的目的(應報/預防/綜合)、刑法之「責任原則」(近年新考點)、罪刑法定主義(包括其衍生出的其他刑法原則)、犯罪成立要件(注意「故意」與「過失」之差異與刑事責任)、阻卻違法事由、責任能力、刑期無刑、主刑與從刑、微罪不舉(不起訴與緩起訴)、「現行犯」之認定、被告與被害人人權之保障(近年極頻出!)、「酒駕」之法律責任。   (6) 行政法與生活:依法行政原則、比例原則、信賴保護原則、誠實信用原則、行政行為架構、行政程序基本原則(留意公務人員利益迴避)、行政制裁方式與行政契約類型(近年新考點)、另注意配合時事(COVID-19)而出現的「行政補償」主題。   

(7) 權利救濟(極重要單元!):調解/仲裁/和解之比較整理(適用範圍、效力、訴訟外/上和解…重要頻出!)、訴訟程序(職權主義與當事人主義)、司法二元訴訟制度、審級制度、刑事訴訟主要程序與負責人、法官/檢察官之主要職責(重要常考!特別注意「交保或羈押≠有罪→僅為犯罪嫌疑人」)、無罪推定原則、不告不理&一事不再理原則、偵查不公開原則、訴訟專有名詞意義釐清(公訴、自訴、告訴、告發、上訴、申訴-重要常考!)、對法院裁判不符之救濟方式、行政救濟三大途徑之意義(留意?「交通裁決案件」無須經訴願程序、?「稅捐爭議案件」須先申請復查)、提起行政訴訟之時機、行政訴訟的種類、提起國家賠償之時機(留意國賠

法108年有部分修法)、校園權利救濟(留意大法官釋憲第684號內容)。   (8) 生活法律常識:《勞動基準法》有關最低工資與最高工時之規定已於111年再度上調。並請讀者注意107~108年期間該部法規大幅修訂之條文,本書亦特別為讀者整理修法前後比較表,幫助讀者快速比較,釐清修法前後差異。   而各部法規中,又以《家庭暴力防治法》與《社會秩序維護法》最為頻出,其次為《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四篇:生產、分配與消費     必要準備重點:   (1) 機會成本(作為經濟成本之應用→極常出計算題!)與比較利益。   (2) 市場機能(一隻看不見的手)。   (3) 需求:需求法則、需

求曲線之移動、影響需求曲線變動之因素(最常考商品價格、替代品與互補品、正常財與劣等財)、需求法則之例外(季芬財與炫耀財)。   (4) 供給:供給法則、供給曲線之移動、影響供給曲線移動之因素(最常考商品價格、替代品與互補品)。   (5) 市場均衡:均衡價格、供不應求與供過於求、需求與供給變動對市場均衡之影響(供需圖形重要,極為頻出!)、消費者剩餘與生產者剩餘及社會總剩餘。   (6) 生產:生產要素之流動(家計單位&廠商)、四大生產要素之內涵、生產可能曲線(曲線型態代表意義、各種曲線型態)、成本與利潤之計算、經濟發展要素(最常考社會資本與人力資本,近年則考了企業才能與政府效能)

、國際貿易對進出口社會福利之影響。   (7) 外匯與貿易:升值與貶值的概念、匯率變動對日常生活的影響(重要!最常考進出口)、主要貿易障礙(最常考「關稅」、近年考了「進口配額」)、近年另曾考出「貿易條件」與「貿易下進出口國福利變動」的題型。   (8) 消費者權益:《消費者保護法(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間之關係)》與《公平交易法(監督廠商)》重要常考條文〔留意有關七天猶豫期(實體店面消費不適用)與消費者「解除權」、定型化契約、無過失責任、獨占、結合行為、聯合行為之名詞定義,另「不公平競爭」態樣近年頻出!〕。   (9) 市場失靈:資訊不對稱、外部性、寇斯定理。   (10) 永續發展(11

0-111年大量出題):永續發展概念、氣候變遷相關會議共識、「生物多樣性」之意義 / 範圍 / 實踐、綠色消費、綠色廠房、企業社會責任CSR。   (11) 總體經濟(年年出題,第四篇Top.1重點!):GDP(定義與限制)、GDP與GNI(GNP)的差異、通貨膨脹/緊縮之影響(所得重分配、皮鞋成本、菜單成本;另注意「通貨緊縮」反而可能在未來逐漸增加出題)、失業者之定義與失業率/勞動參與率之計算、主要失業種類、痛苦指數、總體經濟政策(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愈來愈頻出!)、貨幣供給量之定義與內涵、凱因斯流動性偏好貨幣需求理論。   (12) 政府之職能:不同職能政府之角色(最常考守夜者與全能政

府)、公共財與私有財之區分方式與典型(重要極頻出!)、外部性〔定義、政府解決外部性(將外部性內部化)之處理方式→特別留意價格上/下限政策〕、租稅種類與典型(最常考所得稅、銷售稅、財產稅)、課稅原則(最常考受益原則、量能原則)、政府支出(最常考移轉性支出)。     公民這科在近年之所以被考生戲稱為「大魔王」,最主要的原因無他,就是因為公民的命題範圍「包山包海」,相對其他考試科目,命題委員很容易在題型上做變化;再加上收錄時事與各種比較、找碴題型,真的讓考生相當頭痛!而在這樣變化如此大的命題趨勢下,選擇一本內容與時俱進,不斷更新的考試書,真的會對考生分數產生決定性的影響!本次2023全新改版之「初

等/五等 最新公民」除針對近年考題重點做全文內容之精要調整→將許多筆者認為較不合時宜、出題可能性低的內容刪除。當然也不忘再增加收錄考生最喜歡的「比較表」,藉此協助考生應付「比較題型」!此外,為了提升讀者的學習效率,本書仍然維持「雙色編印」搭配大量的「概念圖解」及「比較整理表」;幫助考生讓大腦經常保持在最佳學習狀態,更能集中注意力在真正的主題重點→記得清楚、記得牢。可說是一次「盡心盡力」、「誠意滿滿」的升級改版!最後當然希望讀者能善加利用本書,考取理想公職。

新住民離婚後親權行使之研究

為了解決離婚調解經驗的問題,作者張瑋庭 這樣論述:

據統計,過去十幾年新住民配偶(包含大陸地區、港澳地區及外籍配偶)之離婚率居高不下,有數年皆達10%以上,因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變遷,新住民已成為我國第五大族群,依民國109年之資料統計,新住民配偶中來自大陸地區及東南亞國家比例已逾90%,若以性別統計,新住民配偶女性比例亦逾90%。故論及我國新住民離婚後親權行使議題,不免需論及性別及階層的議題,新住民在離婚時在爭取未成年子女親權或離婚後行使未成年子女親權上多有不易之處,有縱其自未成年子女出生後一直為其主要照顧者,但因經濟因素、文化背景、家族觀念、居住環境或個人對未來之期待等,或其欲極力爭取,但缺乏法律知能,或尋求專業資源予以協助之能力,在

未成年子女爭取及行使上受到阻礙者。 隨著民法親屬篇修訂、與兒童相關之福利及權益法制推行及我國將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備受重視,父母離婚後之親權酌定尤會以此為評估之重點。且近年來我國新住民人數逐年提升,新住民父母在離婚後,是否會因其原國籍之不同,或因其在語言、文化、經濟、社會地位、居住環境或法律知能等方面,與我國籍之配偶相比較為弱勢,而致其在離婚後對未成年子女親權行使之權益有減損,為本文研究之核心。 而本文期待可以科際整合的概念,一方面從法學理論及相對之實務運作上探討弱勢新住民離婚後對其未成年子女親權行使之議題,另一方面,筆者欲結合自身及相關領域社會工作夥伴多年來

在實務上之觀察,以及對曾於生命歷程中經曾面臨此議題之新住民進行深度訪談,進而探討之,將現階段新住民離婚後對其未成年子女之親權行使會遇到之困境予以歸納、呈現,給予未來實務運作調整及法制修正上為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