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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調解費用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一芳寫的 上榜模板 身分法(3版) 和李永然的 民事、家事官司與狀例(三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學稔出版社 和永然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社會工作研究所 蔡培元所指導 林妤柔的 社工執行監調訪視之實務現況探討 —以雙北市為例 (2021),提出離婚調解費用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監調社工、親權、成年監護。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屏東大學 教育行政研究所博士班 李銘義所指導 徐儷瑗的 反轉生命藍圖:一個家庭中婚姻暴力復原歷程之個案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婚姻暴力、家庭暴力、復原力的重點而找出了 離婚調解費用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離婚調解費用,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上榜模板 身分法(3版)

為了解決離婚調解費用的問題,作者一芳 這樣論述:

  本書定位為一本體系解題書,而本書的編排,係以民法體系為骨幹,並以國考熱門考點為主要內文,更重要的,也是本書與其他書籍不同之處在於「答題模板」。答題模板是將民法中重要的爭點,化繁為簡,精準點出並以簡練之方式呈現,讓各位能直接運用在答題上。就此,本書收錄近年之考古題作為示範,希望藉由這個答題模板,讓各位考生可以念得進去,寫得出來。     適用類科   地政士、民間公證人,高普考及各類(身心、地方、關務、司法、警察、原民、鐵路、移民)三四等特考之:戶政、財稅行政、法制、商業行政、智慧財產行政、地政、關稅法務、家事調查官、公證人、執行官、司事官、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警察法制、運輸營業、移

民行政

社工執行監調訪視之實務現況探討 —以雙北市為例

為了解決離婚調解費用的問題,作者林妤柔 這樣論述:

本研究旨在探討執行親權與成年監護訪視調查的社工人員,在與其他體系的合作上,以及在實務工作上可能會遇到的議題、如何解決,以及對於現存的議題是否有什麼改善建議。本研究採質性研究,透過立意抽樣邀請1位法官、1位家事調查官、1位社政人員、8位監調社工,並以深度訪談方式進行資料蒐集。本研究發現監調社工可能會與司法體系、社政體系,以及其他單位或個人,如個案的律師、社福單位、長照機構、醫療院所、學校單位、警政等體系有所互動,而在與不同體系的互動過程中,社工可能會遇到很多不同的議題。監調社工在與司法體系互動上,主要會遇到資訊提供、溝通聯繫,及訪視合作面三部分的議題;在與社政體系的互動上,主要會遇到委辦契約、

轉發法院函文缺漏,及聯繫會議之目的未被落實的議題;而監調社工在執行實務工作時,則可能會遇到資料蒐集面向、評估面向、體制面向、人身安全面向等四個面向的議題。綜合以上議題,在監調社工之體系合作面,本研究建議:(一)司法與社政部門能多了解監調訪視的流程與負責單位;(二)司法部門能建立統一的查詢案件進度系統;(三)定期舉辦親權及成年監護之相關講座;(四)社政部門能多促進社工、司法體系與其他部門的交流與合作。而在監調實務過程議題面,本研究建議:(一)評估面向:增加訪視資源與人力以及增加專業間的共訪;(二)體制面向:各單位間釐清監調業務之負責單位、將社工全國的評估表格統一規範、將成年監護的表格化繁為簡、以

共訪的方式來增加社工與其他專業的交流、監調機構提供新進人員工作手冊、監調機構安排足夠的法律相關教育訓練;(三)人身安全面:法院對於高風險案件提供更詳細且完整的個案資訊、社政部門提供監調機構社工相關的心理輔導課程或聘用兼任心理輔導人員的補助費用、監調機構提升高風險案件的督導支持、增強與警政系統的聯繫網絡、提供監調社工充足的防身裝備、增派特殊案件或高風險案件的社工人力。

民事、家事官司與狀例(三版)

為了解決離婚調解費用的問題,作者李永然 這樣論述:

  人與人之間難免發生利益衝突,尤其步入工商業社會,不僅糾葛之事有增無減,糾紛類型更見五花八門。協商、調解、和解、仲裁……,固然是解決紛爭的有效途徑,但萬一這些方法盡皆破局,告上法院打一場民事官司,似乎也是不得不然的終極選擇。      既要訟爭,則必求勝;求勝第一訣,必以熟知民事官司進行程序為要務。本書以淺顯文字暨狀例,將民事訴訟與非訟事件中之普通訴訟、簡易訴訟、小額訴訟、法院調解、督促、財產保全、強制執行、家事事件等程序和運用法則「一舉成擒」,呈現讀者面前。

反轉生命藍圖:一個家庭中婚姻暴力復原歷程之個案研究

為了解決離婚調解費用的問題,作者徐儷瑗 這樣論述:

  家庭中的婚姻暴力已是各國普遍存在的問題,亦是造成社會治安不穩定的因素之一,尤其在COVID-19肆虐下,全台家庭暴力事件通報案件統計數據已經來到近十年的高峰,如何預防或改善婚姻暴力是許多研究者關注的課題,故本研究採取立意取樣,並藉由深度訪談,探討在家庭中婚姻暴力下各成員的生命歷程、本個案的婚姻暴力類型及成因,各成員轉變的原因及復原歷程,最後提出預防及改善家庭中婚姻暴力的原因。  本研究以一家四口的成員且受害者處於婚姻暴力下超過二十年為個案,發現家庭中婚姻暴力最先改變的成員是母親的角色,改變的主要原因是為了保護二個孩子,透過母親的自我成長、改變,帶動其他成員的改變,最終加害者的本身的個性雖

然無法改變,卻也大幅降低暴力的頻率及行為,且能與其他家庭成員進行正向互動。  家庭中的婚姻暴力要是可以進行修復,家庭成員可以藉由拓展人際關係、學習讓自己當一個幽默有趣的人、成員間需要相互支持、尋找適合個人的紓壓方式、隨時進行正向心理建設、提升自己的經濟收入,最後要抱持改變不是一蹴可成,需要長期有耐心的堅持等,才能有修復的契機。  最後,依據上述研究結果,本研究提出具體建議,俾供政府機關、教育行政機關、夫妻間及後續研究者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