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孩子監護權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賽程、直播線上看和比分戰績懶人包

離婚孩子監護權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王文華寫的 時光小學四:暴龍爸爸回來了 和王文華的 時光小學3+4年級(套書):金鼎獎作家王文華最動人的家庭議題作品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錢賺得沒他多,孩子會判給我嗎? - 親子天下也說明:「我們常說孩子由誰『監護』,或是『共同監護』,所以很少人真的知道,因為法律的修正,在二十多年前,我們就已經正式將父母親離婚之後,對於未成年子女應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國語日報 和國語日報所出版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心理與諮商學系碩士班 洪素珍所指導 柯萱如的 律師辦理子女親權事件之經驗初探 (2021),提出離婚孩子監護權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未成年子女親權、離婚、律師、心理經驗。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戴瑀如所指導 林庭葦的 從同性寄養轉換為同性收養之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同性收養、同性寄養、寄養家庭制度、寄養轉收養、司法院釋字第748號施行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離婚孩子監護權的解答。

最後網站小孩監護權到幾歲?律師教你搶贏監護權靠這8點! - 法律010則補充:監護權 是離婚夫妻最重要的約定事項,但監護權定義到底是什麼?包含哪些範圍?與扶養義務差在哪?父母能擁有小孩監護權到幾歲?爭取監護權有兩種方法,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離婚孩子監護權,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時光小學四:暴龍爸爸回來了

為了解決離婚孩子監護權的問題,作者王文華 這樣論述:

=當四分五裂的家終於團圓,我們就能獲得幸福了嗎?= 金鼎獎作家王文華 ╳ 書展大獎雙冠插畫家貓魚 共同打造的《時光小學》.中年級篇第二彈──讀者敲碗上市!   暴龍頭升上四年級後,爸爸也從「那裡」回來了,梅拉拉立刻昭告天下:   「暴龍爸爸從監獄出來了!」   我才懶得理她……但是,阿媽覺得很丟臉。原本,我很期待爸爸回家的,可是,出獄後的爸爸找不到工作,只知道喝酒;阿媽每天撿回收來賣,還要被隔壁阿姨罵「把蟑螂老鼠帶回家」。在學校裡,有的同學不敢和我對到眼,有的遠遠看到我就繞路,好像我的身上有細菌。      他們都說,我是「壞人的兒子」……   大家看到的是:   暴龍頭的家,在

他國小一年級時就已經四分五裂,爸爸和媽媽都暫時離開了家,剩下阿媽帶著他生活。爸爸出獄後,卻陷入失業、酗酒、情緒暴躁的漩渦;原本不算富裕的暴龍頭家,現在只靠著阿媽撿回收餬口。   低年級時,同學眼中的暴龍頭總是劍拔弩張,遇到不開心的事只懂得「動手動腳」;和同學一起到千金小姐梅拉拉家玩,卻因為身上的味道不大好聞,被拒於門外,而且口罩戴了好多天都不換!   但是這些⋯⋯都不是暴龍頭願意的,而是環境不容許他有其他選擇。   大家不知道的是:   功課不好、在學校裡常「出問題」的暴龍頭,其實早早就開始承擔起照顧家人的責任。   他知道在阿媽傷心的時候,只要把頭靠在她的肩上,阿媽就沒事了。   他對

爸爸很寬容,只要爸爸認真想要嘗試新的工作,他都會給爸爸最大的鼓勵、和爸爸一起努力。   他對媽媽很體貼,即使別人覺得媽媽做事、說話「憨慢」,他還是最喜歡媽媽了。 本書特色   【認識非典型的家庭樣貌】   俄國作家托爾斯泰的名著《安娜.卡列尼娜》在開場白曾說:「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作者帶領讀者從更生人家庭孩子的視角出發,看到家人面臨的困境、周遭鄰里的不友善,及孩子在校園裡受到的不公平對待。   【藉由故事,學習同理】   暢銷作家王文華老師於小學執教31年,回顧過往遇到的辛苦家庭與孩子,以其為原型,透過舉重若輕的詼諧敘事,試圖化解因「不理解」而產生的歧視和排擠

,用同理和溫柔好好「接住」那些向下墜落的孩子。   【透過付出,創造幸福】   「世事千變萬化,幸福需要自己去追求,建構在想像裡的美滿來得太輕易,幻滅得也就特別容易;只有捲起袖子,為自己的家貢獻心力,我們的『家』才會完整與強大。」——王文華 名人推荐   「跟實際法律個案相比,像暴龍頭這樣的孩子,要何等幸運,才能在同學間活出自我,沒有離開光的照拂走到陰影底下。」   ◥執業律師.《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作者◤楊晴翔.專文導讀推荐

離婚孩子監護權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為遺產照顧公公 寡婦16年付出震撼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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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債2.4億人間蒸發 她分析澎恰恰性格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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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孟自爆52歲大劫 身後事安排全為寶貝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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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重點】
00:00 開場介紹
00:57 把門都捶破了 妻小飽受驚嚇!
04:49 要八歲兒子收拾小包包 隨時準備逃走?
12:39 受害者全身傷 施暴者卻覺得自己委屈?
22:33 砸東西發洩情緒 也是一種家庭暴力?
27:52 八歲兒子對外求救 才讓媽媽脫離險境!
31:45 離婚協議書都簽了 為什麼不直接離婚?
34:26 長年活在婚姻壓力裡 為何不離開?
38:03 半夜把六歲兒子叫起床 帶到公園睡!
40:36 自己跟孩子陷入險境 為何不離婚?
46:06 女兒被家暴 岳母要怎麼處理?
51:45 離婚協議書都簽好了 反而離不成婚?
56:01 對方不付孩子撫養服用 你又能怎樣?
58:58 被家暴後離婚 卻又跑去跟錢夫開房間!
01:03:56 女婿長年在岳父公司上班 立場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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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辦理子女親權事件之經驗初探

為了解決離婚孩子監護權的問題,作者柯萱如 這樣論述:

律師在離婚與子女親權事件的實務工作中,除了需要與當事人相處與合作,也會接觸案件家庭中各種互動資訊,以及面對調解、審理等訴訟程序的進行。本研究為探討律師在辦理離婚及未成年子女親權事件期間,工作歷程中的主觀經驗與內在狀態。研究以質性研究進行,採用半結構式訪談方法蒐集資料,並聚焦在「內容」向度進行資料分析,分別進行研究參與者的文本個別分析與跨文本分析,以理解律師於執業過程的經驗內涵。本研究發現,律師在協助案件的工作歷程,確實會經歷豐富而複雜的心理活動。於事件處理上,當面臨子女遭捲入父母間的紛爭、夫妻間頻繁與瑣碎的爭執與衝突應對,會讓律師產生對子女的心疼、對非友善父母的憤怒,作為律師的無力與消耗感。

於法院於程序上與裁判上未落實友善父母原則,讓非友善一方因此得利時,會引發律師對於法院未能支撐善意律師的憤怒與無力。在與當事人相處上,當律師認同當事人的處境與情感,會因情感投入而遭受心理衝擊;當於與當事人價值觀相異時,將引發內在衝突與心理上痛苦。於法庭活動中,當法院對於律師公益性的在野法曹期待,與當事人間同盟期待產生衝突時,將使律師因無法兼顧多重期待而存在抉擇上的為難。於心理調適層面,律師因陪伴當事人走過人生感受到工作意義感,並會以設立時間與心理界限、尋求支持系統、轉換觀點與目標等方式為情緒上的因應。本研究為初探性研究,目的為使律師經驗有更多呈現與探索的機會。綜觀目前國內文獻,對於律師內在經驗的

研究仍屬鮮見,希冀未來得有更多研究得拓展對於律師內在經驗的發現與理解,並增進律師執業文化中對於個人經驗的關注、自我照顧及避免耗竭的意識,提升律師於執業過程的身心健康。

時光小學3+4年級(套書):金鼎獎作家王文華最動人的家庭議題作品

為了解決離婚孩子監護權的問題,作者王文華 這樣論述:

★金鼎獎暢銷童書作家王文華×書展大獎雙冠插畫家貓魚★ 深刻描寫高風險家庭小孩的內心風景 「富」小孩就等於家庭幸福美滿? 「窮」小孩如何扭轉自己的命運?   《時光小學三:我的媽媽曾美麗》說的是梅拉拉的故事:   梅拉拉是整個時光小學最有錢的小孩,上下課有司機接送,回家有廚師準備飯菜;   有時還會和美麗的媽媽一起做指甲、上美容院、逛百貨公司;   爸爸經營九家餐廳,還當選學校的新任家長會長;   媽媽參觀畫展,大手筆買下要價不菲的作品,說要給爸爸「做面子」。   但是,突如其來的疫情,讓家裡在一夕之間變得負債累累,還有人跑到家門前噴紅漆;   以前從不吵架的爸爸和媽媽,現在天天指著對方

大吼大叫。   這是第一次,有話直說的梅拉拉也有了難以啟齒的祕密。   《時光小學四:暴龍爸爸回來了》說的是暴龍頭的故事:   暴龍頭的家,在他國小一年級時就已經四分五裂,剩下阿媽帶著他生活。   原本期待著爸爸出獄後,會讓家裡充滿希望,   可是爸爸卻陷入失業、酗酒、情緒暴躁的漩渦;   原本不算富裕的暴龍頭家,現在只靠著阿媽撿回收餬口。   同學眼中的暴龍頭,衣服髒髒的,有時臭臭的,遇到不開心的事只懂得「動手動腳」。   可是,這是因為「乾淨整潔」對暴龍頭家來說向來不是最重要的事情,   大人們意見不合時也常常對彼此「大小聲」。   「梅拉拉的家,從美好到破滅;暴龍頭的家由分裂到重聚,

相同的主題是家,卻有各自的人生課題等著他們去解決。兩個小主角,勇敢的參與各自的家庭變局,陪著家人迎接種種難題。」 本書特色   #讓家長與孩子反思「幸福是什麼?」   一個班級30個孩子,就有30種不同的家庭——最幸福的「家」是什麼模樣?富裕的家一定美滿快樂嗎?貧困的家就註定不幸嗎?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每個小孩都有不想說的祕密,但是擁有能安頓身心的家,是所有孩子一致的渴望。   #認識非典型的家庭樣貌   俄國作家托爾斯泰的名著《安娜.卡列尼娜》在開場白曾說:「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作者帶領讀者從高風險家庭孩子的視角出發,自社會結構的不同面向切入,了解「童年逆境」

造成的影響,看到家人面臨的困境、周遭鄰里的不友善,及孩子在校園裡受到的不公平對待。   #藉由故事,學習同理   暢銷作家王文華老師於小學執教31年,回顧過往遇到的辛苦家庭與孩子,以其為原型,透過舉重若輕的詼諧敘事,試圖化解因「不理解」而產生的歧視和排擠,用同理和溫柔好好「接住」那些向下墜落的孩子。   #透過付出,創造幸福   「世事千變萬化,幸福需要自己去追求,建構在想像裡的美滿來得太輕易,幻滅得也就特別容易;只有捲起袖子,為自己的家貢獻心力,我們的『家』才會完整與強大。」——王文華   *有注音 名人推荐   「在時光小學裡,作家讓讀者發現孩子言行表象的背後,都跟他們的家庭狀況

高度相關;除了家庭問題的挖掘──我們總能在故事尾聲生出一絲希望,看到家庭關係的重新維繫、親子的互相包容與協助,孩子原先的顛沛生活終究能雨過天青、化險為夷。」   ◥執業律師.《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作者◤楊晴翔.專文導讀推荐  

從同性寄養轉換為同性收養之研究

為了解決離婚孩子監護權的問題,作者林庭葦 這樣論述:

各國在推行同性婚姻的立法過程中,同性生養子女權利是最難突破之關卡,在司法院釋字748號解釋宣告民法未有保障相同性別之人的親密共同生活關係違憲以後,我國以制定同性婚姻專法即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開放同性婚姻,原則上該法以同性配偶間之權利義務關係為主要規範對象,惟於第20條中涉及同性配偶間之親子關係,允許同性配偶得收養他方配偶之「親生」子女,然而與我國民法第1074條收養之規定相比下,異性夫妻可為繼親收養、追加收養、共同收養三種類型,惟748號施行法卻僅開放繼親收養,此一差別待遇是否有其正當性,本文參酌同為大陸法系採取階段式開放同性收養之德國、奧地利法,分析並探討我國在同性收養上有無開放

追加收養、共同收養之可能。雖然同性家庭收養子女受到限制,惟同性家庭建立與子女法律關係之管道除收養子女外,尚有寄養家庭制度,在尚未開放同性婚姻之日本,在2015年即有承認同性家庭為寄養家庭之個案,使同性家庭有建立類似於親子之關係及擁有部分法律權利義務,我國則在748號施行法施行之後,有部分地方政府開放同性家庭可為寄養家庭,所謂寄養家庭制度係針對無親權人或親權人有不適任之情事,將寄養兒少暫時安置於寄養家庭中,使寄養兒少能受到養育及照顧,然而同性家庭於寄養家庭制度中扮演何種角色,其與寄養兒少間之法律關係為何?即有探究必要,本文以日本寄養家庭制度作為比較法的對象,進行分析並檢討我國寄養家庭制度之內涵與

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由於收養制度與寄養家庭制度,同為照顧、養育他人子女作為替代家庭之手段,且都是以子女最佳利益為考量,我國寄養家庭制度中有寄養轉收養之程序,連結了收養制度與寄養制度。在寄養家庭資格之選任並不以性傾向為考量,而是以其是否具有養育能力作為判斷標準,而反對同性家庭收養子女之見解又多以同性家庭無養育能力、將使子女遭遇歧視等理由認為不符合子女最佳利益,本文以為倘若同性家庭能藉由寄養家庭制度,使同性家庭能有接觸他人子女之機會,並且透過寄養期間之相處,可知悉同性家庭具有養育能力,於寄養兒少有出養必要性時,寄養家庭亦能透過與寄養兒少有形成類似親子關係,藉由寄養轉收養制度,達成共同收養之目的,而

將寄養家庭制度作為開放同性家庭共同收養之過渡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