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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離婚的三大態樣 - 法律諮詢網也說明:注意:在台灣離婚採「登記」制→也就是說要到戶政事務所登記算生效。 ... 調解離婚的好處在於,有公正的第三方來主持離婚程序,讓雙方都有保障,不怕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采 和三采所出版 。

國立成功大學 法律學系 郭書琴所指導 林妤楨的 高齡父母生活自主安排之研究 — 從「受扶養權利」至「扶養協議」 (2020),提出離婚程序戶政事務所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高齡父母、成年子女、扶養權利、扶養協議、家事事件法、孝道責任法、個人照護契約。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呂麗慧所指導 蘇家慶的 我國兩願離婚法之研究 (2019),提出因為有 兩願離婚、兩願離婚要件、離婚契約、贍養費、離婚後之損害賠償的重點而找出了 離婚程序戶政事務所的解答。

最後網站簽完離婚賠償竟不認帳!律師:離婚協議書這樣寫才不會坑到自己則補充:前2種離婚方式都會經過法院這關,離婚的程序也雷同,主要分2步驟: ... 目前各地方的戶政事務所網站都有提供離婚協議書的範本可以下載,通常範本開頭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離婚程序戶政事務所,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呂律師寫給你的生活法律書【雙書版:幸福了,然後呢?+ 預見熟年後的自己】(贈:暖心叮嚀書籤組)

為了解決離婚程序戶政事務所的問題,作者呂秋遠 這樣論述:

這些人生難題,絕對都可能發生...... 760,000人FB有感追蹤,全台最會說故事的律師 呂秋遠 從婚姻問題、親子關係到熟齡生活, 將帶給你 情 · 理 · 法全解答! 呂律師寫給你的生活法律雙書套組 《幸福了,然後呢?:你該知道的家事法律》 《預見熟年的自己:老後自在的生活法律》 《呂律師跟你說的暖心叮嚀書籤》組 一次擁有滿滿的生活法律故事與解說, 以及四張暖心叮嚀的律師形象照書籤!   ────1.《幸福了,然後呢?:你該知道的家事法律》────   感情、健康與金錢都類似,   你不該急著去獲得,而是要經年累月的平衡。   婚姻與家庭是社會中重要的基石

,   但往往發現最親近的人可能帶來更深的傷害。   如何與伴侶、家人相處,是一生都必須面對的課題。   本書主題根據民法中的家事法,是每個人都可能遇到的人生法律難題,   呂律師將用他最擅長的方式,寫出人人有感易懂並深思的一本生活法律書。   【內容簡介】   愛,不該以任何暴力與控制的形式存在     當關係尚未破裂,我們該如何在陷入困境中,更有智慧的面對伴侶、家人之間相處的難題。   本書有關於婚姻、親情、財產對應的法律問題共30大篇,   每篇從故事、呂律師觀點到QA答問,這些問題也有可能是你將面對的問題。   那些被網友們喻為「家庭鬼故事」的家庭關係百態,   請看從呂律師的視角

如何解讀這些家庭與婚姻中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   【關於婚姻,呂律師說】   * 面對婚姻的困境,可以不必忍受,困難的點在於要不要決定改變。   * 婚姻的本質是信任,騙得到的人,都是最相信你的人。擔心錢會被分走,那就乾脆不要結婚,其實也是一種選擇。   * 在離婚訴訟裡,並不是先提離婚就先贏。什麼是贏?當然是得到你要的東西才叫做贏。   * 時間到了,所以要結婚,時間到了,也會想離婚。   ★ 這些法律你要懂→ 侵害配偶權、剩餘財產分配、免除分配額、家庭生活費用、保護令、離婚協議……     【關於親情,呂律師說】   * 這個世界裡,沒有天生的父愛或母愛,因為不是每個人都適合當父母。你不

必體諒這一點,但是你得體會這件事。   * 人跟人之間,不會有無緣無故地愛與恨,不要被血緣綁架了自己。特別是談到錢的時候,優先照顧自己才是真的。為了別人,毀了自己,一點也不值得。   * 跟家人的物質界線,永遠都是在自己能力範圍內,給予家人「即使不還也不會犧牲自己生活品質」的錢,超過這個限度,不能給也不該給。   * 久病床前無孝子,並不是罵人的話,而是血淋淋的事實,這種責任真的太累,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   ★ 這些法律你要懂→ 監護權、扶養義務、改姓、探視權、借名登記、跟蹤防制、監護宣告、撤銷贈與……   【關於財產,呂律師說】   * 感情、健康與金錢都類似,你不該急著去獲得,而是要

經年累月的平衡。   * 人生最怕的不是死,而是沒死,但不能由自己決定事情   * 許多人在爭取遺產,要的並不是錢,而是愛。   * 遺產沒有公平可言,因為在遺產之前,叫做親情。   * 錢這種東西,沒用完的叫做遺產,用完的叫做財產。     ★ 這些法律你要懂→ 遺產分配、拋棄繼承、自書遺囑、特留分、分割遺產、偽造、侵占、意定監護……   本書特色   1. 人人都需要一本了解自身權益、不讓家庭失和的生活法律書。   2. 從故事到呂律師法律觀點,再到QA法律問答,多重呈現各種婚姻家事難題。   ────2.《預見熟年的自己:老後自在的生活法律》────   當法律只能保護懂法律的人時.

.....這些法律問題,別再說與我無關!   未來是老年化社會,許多與老年相關的法律問題將會越來越受重視,   儘管老後充滿未知,但我們到底該怎麼過生活才能自在舒心?   遇到生活問題、生病問題、親子問題、財務問題、遺產問題時,又該如何面對與處理?   以故事為起點,輔以呂律師法律觀點解析,   呂律師將未來的老後生活可能狀況,化為一篇篇值得細細思考的人生法律問題,   40篇與熟年有關的自我、婚姻、親子家庭關係、財務規劃、繼承等法律思考,   給現在的父母,未來的自己,一本最實用的熟年生活法律指南。   【內容簡介】   留下自己的愛,才是最好的方式,但是,愛不等於錢!   關於 熟年

的自己   ☆ 我該離婚嗎?伴侶生病了我該怎麼辦?與同居伴侶分手財務怎麼分?我無婚無伴,該寫遺書嗎?我生病了可以指定監護人嗎?   關於 熟年的親子關係   ☆ 我想再婚孩子卻關心財產?我的兒子成年了住在家裡卻不工作該怎麼辦?為何我辛苦拉拔長大的孩子會不聽我的話?我的孩子被地下錢莊威脅、我打了媳婦她要告我、我生了一個跨性別的孩子……   關於 熟年的財務規劃   ☆  伴侶在外欠債跟我有關嗎我需要代他償還嗎?我未婚但有孩子,我的財產以後有可能被孩子的生父拿走嗎?房子借名登記給孩子,我想要回來可以嗎?離婚後的財產到底該如何協議?過戶給媳婦的房子可以要回來嗎?   關於 熟年的死亡問題   

☆  繼承人有負債時該如何處理?拋棄繼承也有無效的時候?兒子太不孝,該如何剝奪他的繼承權?我的孩子去世了,我跟他的未亡人要怎麼分遺產?我該怎麼寫遺囑?我可以決定我過世後要如何安葬嗎?   本書特色   1.故事:40篇故事代表著可能發生在許多家庭中的熟年生活困境,值得大家思考並預習老後的法律問題。   2.呂律師聊天室:呂秋遠律師用一貫幽默的口吻,解析難懂的法律,也因處理過太多親人間的官司,讓身為律師的他有許多的感悟並提出建議。   【套書限定《呂律師跟你說的暖心叮嚀書籤》組】     尺寸:5×15cm   紙張:凝雪映畫 240g   數量:一組共四張   印刷:全彩  

高齡父母生活自主安排之研究 — 從「受扶養權利」至「扶養協議」

為了解決離婚程序戶政事務所的問題,作者林妤楨 這樣論述:

我國已於 2018 年正式邁入「高齡社會」。然而,隨著高齡人口的增加、家庭型態之轉變、少子化社會的來臨,高齡者之扶養需求逐漸成為我國棘手之問題。當前我國高齡者扶養以家庭、成年子女之私扶養為主,因此本文將聚焦於高齡父母與成年子女間之扶養權利義務關係,探討現行扶養制度是否足以應付現代社會與家庭之變遷。本文先於第二章介紹高齡父母於民法扶養規範,以及家事事件法針對扶養事件之規定,透過實際案例點出法律對於高齡父母受扶養權利之極限,並且說明,一味強調「孝道」並非解決高齡父母扶養困境之方法。於第三章,作者以美國法為借鏡,美國社會向來強調高齡父母獨立自主生活之養老觀,同時反映於「孝道責任法 (Filial

Responsibility Laws)」之施行現況。另外,對於高齡父母之照護需求,和自 身財產之預先規劃,美國實務發展出「個人照護契約(Personal Care Contracts)」, 值得我國借鏡。接著在第四章,反身檢討我國目前高齡父母受扶養之實體與程序規範不足之處,即未滿足高齡父母多樣化之照護需求,與忽視高齡父母應承擔退休後養老生活之自己責任。有鑑於此,本文除了針對現行民法扶養規範,以及扶養事件所適用之程序法理提出相應之修正建議以外,也嘗試擬出有資力之高齡父母得與成年子女簽訂之扶養協議。最後第五章,作者總結對於高齡父母受扶養權利之建言,並以扶養協議作為保障高齡父母自主權、強化高齡父母

之自己責任,以及提供成年子女主動扶養、照護誘因之手段,期望於高齡父母與成年子女間製造雙贏之局面。

呂律師寫給你的生活法律書【限量簽名雙書版:幸福了,然後呢?+ 預見熟年後的自己】(贈:暖心叮嚀書籤組)

為了解決離婚程序戶政事務所的問題,作者呂秋遠 這樣論述:

這些人生難題,絕對都可能發生...... 760,000人FB有感追蹤,全台最會說故事的律師 呂秋遠 從婚姻問題、親子關係到熟齡生活, 將帶給你 情 · 理 · 法全解答!    呂律師寫給你的生活法律雙書套組:(限量簽名版) 《幸福了,然後呢?:你該知道的家事法律》 《預見熟年的自己:老後自在的生活法律》 《呂律師跟你說的暖心叮嚀書籤》組 ※限量簽名:作者名版、本名版、愛心版、金句版 (隨機出貨) 一次擁有滿滿的生活法律故事與解說, 以及四張暖心叮嚀的律師形象照書籤!   ────1.《幸福了,然後呢?:你該知道的家事法律》────   感情、健康與金錢都類

似,   你不該急著去獲得,而是要經年累月的平衡。   婚姻與家庭是社會中重要的基石,   但往往發現最親近的人可能帶來更深的傷害。   如何與伴侶、家人相處,是一生都必須面對的課題。   本書主題根據民法中的家事法,是每個人都可能遇到的人生法律難題,   呂律師將用他最擅長的方式,寫出人人有感易懂並深思的一本生活法律書。   【內容簡介】   愛,不該以任何暴力與控制的形式存在     當關係尚未破裂,我們該如何在陷入困境中,更有智慧的面對伴侶、家人之間相處的難題。   本書有關於婚姻、親情、財產對應的法律問題共30大篇,   每篇從故事、呂律師觀點到QA答問,這些問題也有可能是你將面對

的問題。   那些被網友們喻為「家庭鬼故事」的家庭關係百態,   請看從呂律師的視角如何解讀這些家庭與婚姻中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   【關於婚姻,呂律師說】   * 面對婚姻的困境,可以不必忍受,困難的點在於要不要決定改變。   * 婚姻的本質是信任,騙得到的人,都是最相信你的人。擔心錢會被分走,那就乾脆不要結婚,其實也是一種選擇。   * 在離婚訴訟裡,並不是先提離婚就先贏。什麼是贏?當然是得到你要的東西才叫做贏。   * 時間到了,所以要結婚,時間到了,也會想離婚。   ★ 這些法律你要懂→ 侵害配偶權、剩餘財產分配、免除分配額、家庭生活費用、保護令、離婚協議……     【關於親情,

呂律師說】   * 這個世界裡,沒有天生的父愛或母愛,因為不是每個人都適合當父母。你不必體諒這一點,但是你得體會這件事。   * 人跟人之間,不會有無緣無故地愛與恨,不要被血緣綁架了自己。特別是談到錢的時候,優先照顧自己才是真的。為了別人,毀了自己,一點也不值得。   * 跟家人的物質界線,永遠都是在自己能力範圍內,給予家人「即使不還也不會犧牲自己生活品質」的錢,超過這個限度,不能給也不該給。   * 久病床前無孝子,並不是罵人的話,而是血淋淋的事實,這種責任真的太累,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   ★ 這些法律你要懂→ 監護權、扶養義務、改姓、探視權、借名登記、跟蹤防制、監護宣告、撤銷贈與……

  【關於財產,呂律師說】   * 感情、健康與金錢都類似,你不該急著去獲得,而是要經年累月的平衡。   * 人生最怕的不是死,而是沒死,但不能由自己決定事情   * 許多人在爭取遺產,要的並不是錢,而是愛。   * 遺產沒有公平可言,因為在遺產之前,叫做親情。   * 錢這種東西,沒用完的叫做遺產,用完的叫做財產。     ★ 這些法律你要懂→ 遺產分配、拋棄繼承、自書遺囑、特留分、分割遺產、偽造、侵占、意定監護……   本書特色   1. 人人都需要一本了解自身權益、不讓家庭失和的生活法律書。   2. 從故事到呂律師法律觀點,再到QA法律問答,多重呈現各種婚姻家事難題。   ───

─2.《預見熟年的自己:老後自在的生活法律》────   當法律只能保護懂法律的人時......這些法律問題,別再說與我無關!   未來是老年化社會,許多與老年相關的法律問題將會越來越受重視,   儘管老後充滿未知,但我們到底該怎麼過生活才能自在舒心?   遇到生活問題、生病問題、親子問題、財務問題、遺產問題時,又該如何面對與處理?   以故事為起點,輔以呂律師法律觀點解析,   呂律師將未來的老後生活可能狀況,化為一篇篇值得細細思考的人生法律問題,   40篇與熟年有關的自我、婚姻、親子家庭關係、財務規劃、繼承等法律思考,   給現在的父母,未來的自己,一本最實用的熟年生活法律指南。  

 【內容簡介】   留下自己的愛,才是最好的方式,但是,愛不等於錢!   關於 熟年的自己   ☆ 我該離婚嗎?伴侶生病了我該怎麼辦?與同居伴侶分手財務怎麼分?我無婚無伴,該寫遺書嗎?我生病了可以指定監護人嗎?   關於 熟年的親子關係   ☆ 我想再婚孩子卻關心財產?我的兒子成年了住在家裡卻不工作該怎麼辦?為何我辛苦拉拔長大的孩子會不聽我的話?我的孩子被地下錢莊威脅、我打了媳婦她要告我、我生了一個跨性別的孩子……   關於 熟年的財務規劃   ☆  伴侶在外欠債跟我有關嗎我需要代他償還嗎?我未婚但有孩子,我的財產以後有可能被孩子的生父拿走嗎?房子借名登記給孩子,我想要回來可以嗎?離婚後

的財產到底該如何協議?過戶給媳婦的房子可以要回來嗎?   關於 熟年的死亡問題   ☆  繼承人有負債時該如何處理?拋棄繼承也有無效的時候?兒子太不孝,該如何剝奪他的繼承權?我的孩子去世了,我跟他的未亡人要怎麼分遺產?我該怎麼寫遺囑?我可以決定我過世後要如何安葬嗎?   本書特色   1.故事:40篇故事代表著可能發生在許多家庭中的熟年生活困境,值得大家思考並預習老後的法律問題。   2.呂律師聊天室:呂秋遠律師用一貫幽默的口吻,解析難懂的法律,也因處理過太多親人間的官司,讓身為律師的他有許多的感悟並提出建議。    【套書限定《呂律師跟你說的暖心叮嚀書籤》組】     尺寸:5×15c

m   紙張:凝雪映畫 240g   數量:一組共四張   印刷:全彩

我國兩願離婚法之研究

為了解決離婚程序戶政事務所的問題,作者蘇家慶 這樣論述:

所謂兩願離婚又稱為「協議離婚」或「合意離婚」,係指夫妻依法定方式訂立解消婚姻關係而言。兩願離婚制度,外國立法例因受基督教信仰影響,認為婚姻是男女雙方在神面前永久神聖結合,不願公然採納,婚姻當事人兩願離婚時,通常以構成分居特定的時間、婚姻破裂不能挽回或其他法定離婚原因,且須經法院判決始准離婚。然而我國自古代即採用兩願離婚制度,兩願離婚可免夫妻為離婚而對簿公堂,避免家醜外揚。在法律上稱之為「兩願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均有意願要結束婚姻的情形下,在婚姻已無法再繼續時,以書面方式書寫清楚詳盡,並有二位證人簽名,再向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之登記。在兩願離婚時可並訂立離婚契約,夫妻雙方須考慮清楚與理智

的討論離婚的各項事宜,如:財產的分配、子女的親權歸屬、贍養費、探視的時間、子女教育生活費用的支付方式····等。主要為身分上及財產上的效力二個範圍。身分上的效力部分,包括同居義務、貞操義務、日常家務代理、繼承權及姻親關係等的消滅,另子女的親權也在此一範圍內;在財產上的效力部分,包括夫妻財產的分配、贍養費的給付、債務的清償及損害賠償等。我國現行法上之兩願離婚法,已非古代夫家作爲逐出離婚之一種手段,而是基於夫妻獨立對等之立場,貫徹當事人意思自主之原則,有如法國大革命之時期,將婚姻解銷爲民事上之契約,契約既可訂立,亦可終止。 本論文主要是以我國兩願離婚法並以基於夫妻雙方當事人意思自主之原則之兩願

離婚要件與所簽訂兩願離婚契約法律效果為主要的研究探討中心範圍,並提出外國相關離婚的法律制度之立法例予以比較。我國兩願離婚現今仍是最主要之離婚方式,2017年兩願離婚的對數就有五萬多對,占所有離婚方式有八成之多。惟雖現行兩願離婚制度已改採行登記要件主義,然在戶政人員僅有形式審査權並沒有實質上的審查權之離婚申報制的情形下,夫或妻可能在無離婚眞意之狀態下,逕由戶政機關受理離婚登記之申請,而爲離婚之登記者,仍大有其可能。尤其我國社會尙存有男尊女卑思想,而社會地位低劣又爲經濟弱者之妻,在不知不覺之狀況下,被作成離婚登記者,自屬不鮮。故仍無法完全防止輕率離婚與確保當事人之自主離婚眞意。關於離婚後之贍養費給

付與離婚後之損害賠償,民法僅對於裁判離婚設有規定,對於兩願離婚未為協議者則不得請求離婚後之贍養費給付與離婚後之損害賠償。故法律上就兩願離婚之效果,若離婚契約沒有明訂下是不承認贍養費與損害賠償,且就所簽訂之離婚契約未顧及離婚後弱勢配偶之一方,亦輕忽子女之需求與利益。是如斯現行兩願離婚法以兩願離婚要件及兩願離婚契約為探討中心之弊病應如何予以改進、其改進方向與方法如何符合國情,使之成爲一因事、因地、因時而制宜之修法法的建議。研究方法,學說與實務並進,廣泛蒐集與離婚制度相關之期刊、論文、專書乃至實務判決,以祈全盤明瞭我國兩願離婚法之兩願離婚要件及兩願離婚契約運作實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