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配原則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畢成寫的 【最完善重點整理】2023全新「細說」初考五等:最新公民 和宇津﨑友見,原口未緒的 婚姻教戰:我是你「老婆」,不是你「老媽」、圓滿離婚完全指南(2冊一套)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離婚財產一定一半嗎塔羅也說明:Charman [2007] 2 FCR 217 所訂立的「公平分配」原則,即除非有其它好的理由,否則離婚雙方可平均分享婚姻資產,因而裁決妻子有權分得配偶一半資產。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宏典文化 和哈林文化出版社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郝鳳鳴所指導 宋明燁的 公務員退休制度及其年金改革之法律分析 (2021),提出離婚財產分配原則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務員退休制度、年金改革、社會連帶、基礎年金整併改革(国民年金)、受僱者年金一元化改革(厚生年金)。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林秀雄、許政賢所指導 詹媜媁的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夫妻財產制、法定財產制、婚後財產的重點而找出了 離婚財產分配原則的解答。
最後網站民法修正案三讀!打破「婚後財產平均分配」原則...法院裁量 ...則補充:民法修正案三讀!打破「婚後財產平均分配」原則...法院裁量「離婚財產分配」須考量對婚姻生活之貢獻. 2020.12.30. 13:09pm. 文 / 放言編輯部吳栢妤.
【最完善重點整理】2023全新「細說」初考五等:最新公民
為了解決離婚財產分配原則 的問題,作者畢成 這樣論述:
★最完善重點整理:2023全新大改版。與時俱進、不斷更新,幫您穩固九成以上分數!★ 感謝批踢踢、Dcard鄉民推薦本書: 宏典公民確實讓我覺得有掌握到重點,也有很多比較圖表來幫助理解和建立觀念。把這本讀通真的就可以掌握住90%以上的分數了……。 指考和國考公民內容差很多,尤其是法律科。 國考的難度難太多了,高中公民書只能應付60%國考內容。國考公民宏典寫最好,你如果買宏典的初等公民涵蓋98%考試範圍......。 「全新重點+法令修訂+重大時事+最新試題」四大補強要點完整導入。並針對最讓考生傷腦筋、但近年出題數卻逐年增加的第四篇「生產、分配與消費」,特別
加強「圖表」以及「範例」輔助學習,即使是經濟學新手也可輕鬆讀懂。全書內容完整而精要,編排清楚有條理......「讀得下去、記得起來」,助您穩穩答對9成以上題目! ★2023全書大改版四大要點★ 1. 最新命題重點完整導入:如破窗效應、社會企業(第三部門)、社會階層理論中之成就地位論/人力資本論、布迪厄四種不同形式資本、不分性別廁所(尊重跨性別者如廁選擇)、我國現行各項原住民族優惠措施/政策整理、民主政治之「國民主權」原則、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更名為「懲戒法院」、「移送法辦」之意義、防衛性民主、外勞在台權益保障整理、民法之所有權絕對原則/所有權社會化原則、行政補償(COVID-19時
事議題)、生物多樣性[意義/範圍/實踐]、氣候變遷相關會議共識、綠色廠房/企業社會責任CSR…..以及更多。 2. 讀到最新、最重要的法規:諸如《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國籍法》、《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法院組織法》、《入出國及移民法》……等。 3. 最新試題按章節落點收錄:讀完重點立即測試最新試題,答錯者回頭標記課文重點,學習成效即刻檢視。 4. 精簡篇幅-跟不重要的內容說再見:將較為過時、再考可能性過低之內容刪除。全書每一字、每一句、每一張整理圖表都與實際考情緊密相關;要唸就唸「真正會考的重點」,不浪費你
寶貴的時間。 ★最新年度考題趨勢評析★ 第一篇:個人、家庭、社會與文化 必要準備重點: (1) 米德自我發展理論:重要他人與概括化他人(近年頻出)、參考團體。佛洛依德自我形成理論-本我、自我、超我的判斷。 (2) 艾瑞克森社會人格發展(心理社會發展)理論:最常考「青少年時期」。 (3) 臺灣最常見家庭型態-小家庭/核心家庭/夫妻家庭。 (4) 公共利益衡量標準:三大學說的核心主張(重要!極為頻出)。 (5) 增進公共利益的難題:共有財悲歌、搭便車問題、鄰避效應、社會資本不足(年年出題,第一篇Top.1重點!)。 (6) 團體:常考題型包
括1.各種團體分類(最愛考「非營利組織」)、2.財團法人&社團法人之差異。今年考了有關「志願團體」的內容,本版特別增加要點整理。特別留意近年題型出現有關「非營利組織、非政府組織、第三部門」的比較,屬於比較細、容易混淆的內容,新版內容有加強說明,請讀者切勿錯過。最後,切記非營利組織與第三部門「可以有營利活動」,此亦為近年頻出主題之一。 (7) 公民參與:公共政策運作順序、倡議、參與式預算制度。 (8) 媒體識讀:第四權、新聞自由權與媒體近用權、媒體公共角色(注意「守門人」的概念)、閱聽人與媒體本身之反思。 (9) 社會階層化理論:「衝突論」最頻出(留意「階級再製」),其
次為功能論;「文化資本」不平等造成社會階層;布迪厄四種形式資本;社會流動。 (10) 性別平等(常考專有名詞):性別的分類、異性戀霸權、性別標籤、性別刻板印象、性別歧視、性別主流化、性別多元化、性騷擾、性別偏見;另注意「性平三法」各自適用的範圍。 (11) 各種文化形式:次文化與主流文化的關係、精緻文化、大眾文化、流行文化(最頻出)。 (12) 文化交流(常考專有名詞):涵化、雜揉、文化衝突、文化位階。 (13) 多元文化:多元文化的內涵、我族中心主義V.S.文化相對論、各項多元文化政策、我國原住民政策整理。 (14) 全球化與反全球化、全球在地化與在地全球化的比
較。 第二篇:國家、政府與政治 必要準備重點: (1) 國家:組成要素中之「主權(最高性&獨立性)」、國家的目的、國體與政體,我國現行國籍制度(國籍法第2條頻出)、國家統治正當性。 (2) 民主政治:民主理論〔最常考經驗民主理論與審議民主理論(摒除多數決)、其次為多元參與民主理論〕、民主政治特色(責任政治最頻出)、民主政治與「社會資本」。 (3) 民主國家之政府體制:內閣制、總統制、雙首長制、政府與國家的比較(年年出題,重點中的重點!)。 (4) 我國中央政府體制:總統解散立法院之權、總統之彈劾與罷免、行政院之副署權(近年極頻出!)、行政院與立法院
之責任關係與覆議案及不信任投票、立法院之「人事同意權」行使對象。另留意近年考題非常愛考「監察院」對公務人員之懲處權(最常考彈劾權)。 (5) 我國文官制度:政務官與事務官之比較(重要常考!)、政務官與事務官之混合使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6) 地方政府組織與功能:地方自治層級(相當頻出的考點、尤其是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 (7) 選舉(年年出題,第二篇Top.1重點!):選舉四大原則、選舉人與被選舉人之資格、多數決與比例代表制、單一選區與複數選區、絕對多數與相對多數、一輪投票與二輪投票、各級民意代表選舉方式(特別留意「不分區立委計算方式」、「原住民立委選舉方式」)、
婦女保障名額之規定、杜瓦傑法則(三大規律)、杭廷頓之「雙翻轉測驗」、公民投票(常考提案人、適用/不適用事項、公民投票權資格、提案及連署人數門檻。)、選舉之法律規範。 (8) 政黨與利益團體:政黨的功能、政黨與利益團體之比較。 (9) 意識形態:左派與右派、自由主義、社會主義與共產主義之比較、第三條路。 (10) 國際組織:我國為會員之國際組織、世界貿易組織WTO、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會議APEC、自由貿易協定FTA。 第三篇:民主與法治 必要準備重點: (1) 憲法:憲政主義、防衛性民主、大法官與我國釋憲制度/審理流程(重要!年年頻出)、我國七次修憲要點、憲
法增修條文(最頻出者為第2、3條、以及五院首長產生方式、行政立法間之信任制度)。 (2) 法律的基本觀念:凱爾森法位階理論、中央法規標準法常考條文(留意:「條例」與「地方自治條例」法律位階不同!)、我國法律之制定(三讀)與修正、何人具「法律提案權」。 (3) 人民權利與義務:平等權(憲法第7條)、自由權(常考人身、居住遷徙、集會結社自由、注意108年公布施行之《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使我國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受益權(常考經濟)、權利之保障(列舉與概括)、人權觀念的演進(留意「社會權」概念頻出)、權利的限制(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另特別注意近年常出現的
主題:我國憲法與法律對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涵蓋外國人(包括外勞)」此一概念(注意近年考題非常愛考「外勞權益保障」此一主題,本版已為讀者做好整理表格!)。 (4) 民法與生活(公民出題數NO.1單元):民法主要原則(如物權法定原則/所有權絕對原則/所有權社會化原則)、行為能力類型、消滅時效制度、阻卻違法事由、發生債之四大原因、契約自治原則與限制(近年極頻出!)、智慧財產權(重要頻出!留意著作權之「合理使用」範圍)、結婚與離婚之規定、近親結婚之限制、婚約解除事由、夫妻財產制、親子關係發生原因(最愛考婚生/非婚生子女、認領、收養)、繼承順序、限定繼承與拋棄繼承、遺囑種類與要件、應繼分與特留分之
規定。 (5) 刑法與生活:刑罰的目的(應報/預防/綜合)、刑法之「責任原則」(近年新考點)、罪刑法定主義(包括其衍生出的其他刑法原則)、犯罪成立要件(注意「故意」與「過失」之差異與刑事責任)、阻卻違法事由、責任能力、刑期無刑、主刑與從刑、微罪不舉(不起訴與緩起訴)、「現行犯」之認定、被告與被害人人權之保障(近年極頻出!)、「酒駕」之法律責任。 (6) 行政法與生活:依法行政原則、比例原則、信賴保護原則、誠實信用原則、行政行為架構、行政程序基本原則(留意公務人員利益迴避)、行政制裁方式與行政契約類型(近年新考點)、另注意配合時事(COVID-19)而出現的「行政補償」主題。
(7) 權利救濟(極重要單元!):調解/仲裁/和解之比較整理(適用範圍、效力、訴訟外/上和解…重要頻出!)、訴訟程序(職權主義與當事人主義)、司法二元訴訟制度、審級制度、刑事訴訟主要程序與負責人、法官/檢察官之主要職責(重要常考!特別注意「交保或羈押≠有罪→僅為犯罪嫌疑人」)、無罪推定原則、不告不理&一事不再理原則、偵查不公開原則、訴訟專有名詞意義釐清(公訴、自訴、告訴、告發、上訴、申訴-重要常考!)、對法院裁判不符之救濟方式、行政救濟三大途徑之意義(留意?「交通裁決案件」無須經訴願程序、?「稅捐爭議案件」須先申請復查)、提起行政訴訟之時機、行政訴訟的種類、提起國家賠償之時機(留意國賠
法108年有部分修法)、校園權利救濟(留意大法官釋憲第684號內容)。 (8) 生活法律常識:《勞動基準法》有關最低工資與最高工時之規定已於111年再度上調。並請讀者注意107~108年期間該部法規大幅修訂之條文,本書亦特別為讀者整理修法前後比較表,幫助讀者快速比較,釐清修法前後差異。 而各部法規中,又以《家庭暴力防治法》與《社會秩序維護法》最為頻出,其次為《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四篇:生產、分配與消費 必要準備重點: (1) 機會成本(作為經濟成本之應用→極常出計算題!)與比較利益。 (2) 市場機能(一隻看不見的手)。 (3) 需求:需求法則、需
求曲線之移動、影響需求曲線變動之因素(最常考商品價格、替代品與互補品、正常財與劣等財)、需求法則之例外(季芬財與炫耀財)。 (4) 供給:供給法則、供給曲線之移動、影響供給曲線移動之因素(最常考商品價格、替代品與互補品)。 (5) 市場均衡:均衡價格、供不應求與供過於求、需求與供給變動對市場均衡之影響(供需圖形重要,極為頻出!)、消費者剩餘與生產者剩餘及社會總剩餘。 (6) 生產:生產要素之流動(家計單位&廠商)、四大生產要素之內涵、生產可能曲線(曲線型態代表意義、各種曲線型態)、成本與利潤之計算、經濟發展要素(最常考社會資本與人力資本,近年則考了企業才能與政府效能)
、國際貿易對進出口社會福利之影響。 (7) 外匯與貿易:升值與貶值的概念、匯率變動對日常生活的影響(重要!最常考進出口)、主要貿易障礙(最常考「關稅」、近年考了「進口配額」)、近年另曾考出「貿易條件」與「貿易下進出口國福利變動」的題型。 (8) 消費者權益:《消費者保護法(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間之關係)》與《公平交易法(監督廠商)》重要常考條文〔留意有關七天猶豫期(實體店面消費不適用)與消費者「解除權」、定型化契約、無過失責任、獨占、結合行為、聯合行為之名詞定義,另「不公平競爭」態樣近年頻出!〕。 (9) 市場失靈:資訊不對稱、外部性、寇斯定理。 (10) 永續發展(11
0-111年大量出題):永續發展概念、氣候變遷相關會議共識、「生物多樣性」之意義 / 範圍 / 實踐、綠色消費、綠色廠房、企業社會責任CSR。 (11) 總體經濟(年年出題,第四篇Top.1重點!):GDP(定義與限制)、GDP與GNI(GNP)的差異、通貨膨脹/緊縮之影響(所得重分配、皮鞋成本、菜單成本;另注意「通貨緊縮」反而可能在未來逐漸增加出題)、失業者之定義與失業率/勞動參與率之計算、主要失業種類、痛苦指數、總體經濟政策(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愈來愈頻出!)、貨幣供給量之定義與內涵、凱因斯流動性偏好貨幣需求理論。 (12) 政府之職能:不同職能政府之角色(最常考守夜者與全能政
府)、公共財與私有財之區分方式與典型(重要極頻出!)、外部性〔定義、政府解決外部性(將外部性內部化)之處理方式→特別留意價格上/下限政策〕、租稅種類與典型(最常考所得稅、銷售稅、財產稅)、課稅原則(最常考受益原則、量能原則)、政府支出(最常考移轉性支出)。 公民這科在近年之所以被考生戲稱為「大魔王」,最主要的原因無他,就是因為公民的命題範圍「包山包海」,相對其他考試科目,命題委員很容易在題型上做變化;再加上收錄時事與各種比較、找碴題型,真的讓考生相當頭痛!而在這樣變化如此大的命題趨勢下,選擇一本內容與時俱進,不斷更新的考試書,真的會對考生分數產生決定性的影響!本次2023全新改版之「初
等/五等 最新公民」除針對近年考題重點做全文內容之精要調整→將許多筆者認為較不合時宜、出題可能性低的內容刪除。當然也不忘再增加收錄考生最喜歡的「比較表」,藉此協助考生應付「比較題型」!此外,為了提升讀者的學習效率,本書仍然維持「雙色編印」搭配大量的「概念圖解」及「比較整理表」;幫助考生讓大腦經常保持在最佳學習狀態,更能集中注意力在真正的主題重點→記得清楚、記得牢。可說是一次「盡心盡力」、「誠意滿滿」的升級改版!最後當然希望讀者能善加利用本書,考取理想公職。
公務員退休制度及其年金改革之法律分析
為了解決離婚財產分配原則 的問題,作者宋明燁 這樣論述:
我國公務員鑑於與國家間之「特殊身分關係」、「特別法律關係」,實有肩負、承受較諸一般人為多之義務與限制;相對之,國家基於渠等之特殊身分以及從業期間戮力從公、恪遵義務所負之生活照顧(照養)義務,即設有公務員退休制度與公務人員保險等退休後之經濟保障制度(下稱退休制度)。是該保障制度之立意除為維繫退休公務員之生活尊嚴外,尤為重要者,乃在確保公務員對於國家之忠順勤勉,從而完善國家之行政機能。我國現正面臨高齡、少子化等攸關年金制度續存、穩固性之問題,原所建構之退休制度實已備有改革之需求。然則,觀諸我國本次年改之景況,非但關係機關未見退休制度所隱含之制度意涵,從而大刀闊斧式之刪減公務員(無論係仍在職抑或已
退休者)之退休給付;即如大法官對此所為之違憲審查,於立論過程中似亦未有就文官制度與社會保險之內涵等層面為衡量,從而就改革之結果起臨崖勒馬之效。對之,本文除有就攸關此次改革之內容為整理、解構外,並有就與其所對應之年改釋憲案於論理上似有疑義、缺漏之處為釐清、爬梳,從而嘗試就本次改革為再次評價、呈現一有別於今之樣貌。此外,於本次改革中實可見有職域群體間差異性之操作,並試圖以此合理化大幅刪減之改革手段。鑑此,本文即有嘗試提取日本關於基礎年金整併、受僱者年金一元化等藉由全體國民之連帶思維以強固制度基盤之經驗,試探於我國建立一相類制度之可能,進而拋卻本次改革所營造之職域間相互對立之情。
婚姻教戰:我是你「老婆」,不是你「老媽」、圓滿離婚完全指南(2冊一套)
為了解決離婚財產分配原則 的問題,作者宇津﨑友見,原口未緒 這樣論述:
Amazon甜蜜推薦 「永遠不知道老婆在氣什麼」& 「希望老公像歐巴一樣暖心」的夫妻必讀! 全彩精緻插畫+幽默獨白,秒懂夫妻間沒說出口的小劇場! .獻給「還在為了生活小事不斷小吵」的你,能夠理解枕邊人的想法,改善你們溝通的方式。 .獻給「認為這段婚姻已經無藥可救」的你,專業法條協助,瀟灑分手也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說不挑食卻把討厭的蔥剩下 .老愛在密閉空間偷放屁 .襪子永遠隨便亂丟…… 婚後才發現老公的真實樣貌,究竟能讓老婆多驚訝?(請見本書P.154-155) 妳的枕邊人又有多寶呢?歡迎一起來抱怨(口誤~是討論討論) .要你收衣服,就
不會順便摺好嗎? .又忘記關燈、關水,很浪費耶! .說什麼「幫我的忙」,家事你也有份! 所有人都聽到老婆的怒吼了,為何只有老公狀況外? 更糟糕的是,不管臭臉或抓狂,他都不知道妳在氣什麼, 到頭來甚至還嫌棄:真囉嗦,怎麼像我家老媽一樣! 啊~這怎麼能讓人不生氣? 等等,不是妳家老公太笨(嗯~或許是有點),問題出在妳! 記得~當老婆的絕不能變成「老公的媽」, 但卻要把老公當作「兒子」教! 所有婚姻中的大事,都是由雞毛蒜皮的小事累積起來的,有時會讓夫妻懷疑當初真的有相愛嗎?到底幹嘛要結婚?其實沒這麼悲觀,戀愛之情轉淡很正常,只要喚起值得感謝的片段回憶
,再花點小巧思好好經營,就能和因愛而結婚的另一半永遠和樂相處。 外遇、家暴、熟年離婚……, 當一段關係走不下去,強求絕不會幸福! 你得學著將傷害降到最低、更珍愛自己, 「好散」收場,才能真的重生! 該怎麼做? 沒有不受傷的分手, 但有期待未來更美好的具體實踐。 ◎先檢視一下,你是否曾這麼想: “先說分手的人,就要付給對方贍養費。” “還敢提離婚,那孩子怎麼辦?” “我不會放過小三,得狠狠敲她一筆。" “誰賺得比較多,子女親權就歸誰。” 小心,這些錯誤觀念讓你陷入歹戲拖棚的僵局了! 時間是治療傷痛的良藥,但絕對是處
理離婚的毒藥, 只要碰到「錢與情」,過程就容易糾纏不清,愈演愈烈, 甚至會演變成: .惡意謠言滿天飛,影響人際關係。 .撕破臉、對簿公堂,讓孩子好為難。 .花在官司訴訟上的時間和費用,快要吃不消。 .愈拖愈久、招數用盡,最好只好接受對方開的條件。 .深陷離婚憂鬱,一輩子走不出來…… 只要做到好散收場,這些狀況都可以避免,請掌握一個大原則: 思考「怎麼做,對自己離婚後的生活最理想」! ◎牽手是兩個人的事,放手也是。破損關係中沒人能全身而退,但如果想圓滿離婚,九成得靠心態調整,一成仰賴法律協助。只要這樣想,一定能迎向更幸福的未來: .
強調「我訊息」(I message),以自己為思考主軸 「他一點都不珍惜這個家」、「不知道他會給我多少錢」……,如果對另一半還有說不完的怨言,不斷地說著「你訊息」(You message),就代表對他還有很深的執著。請試著以自己為主語,才能思考離婚後真正想做的事。 》》同場加映:如何具體思考離婚後的生活?有小孩的情況下離婚該注意哪3件事? .「100%都是誰的錯!」沒有這回事 另一半離家出走、小三懷孕、拖欠扶養費……,現實中的荒腔走板,永遠比戲劇精彩。但嚴格說起來,一段關係總是互相羈絆,只有不認為原因100%出在對方身上,才能跳脫「受害者意識」,客觀做出判斷。 》》同
場加映:慰撫金的「行情」是多少? .爭取慰撫金、財產分配不是為了懲罰對方 不要把婚姻的價值商品化了,與其怨嘆家庭被破壞了才值這些錢,不妨將離婚後爭取的金額,當作邁向下段新人生的「準備金」。如果抱持拿到「期望八成」的心態,反而容易得到好結果。 》》同場加映:哪些項目可以列入財產分配?精神上的家暴如何提出有力證據? .去驗傷,然後報警,發生家暴先逃出來就對了 當另一半對你拳腳相向時,千萬別掉入「都是我不好」的漩渦,家暴被害人的特徵,通常是離不開加害人,或擔心遭受報復而又回到家庭。家暴案件是否能離婚成功,關鍵就在於當事人能否斬斷這種「共依附關係」。 》》同場加映:
安全逃離家暴該做好那些準備?因家暴而分居時如何確保自身安全? 【專業審訂】 六合法律事務所/蔡育霖律師、戴竹吟律師 名人推薦 那對夫妻(張品筠Nico、林京燁Kim)/超紅夫妻檔 暢銷作家/律師娘(林靜如) 立法委員/尤美女 心曦心理諮商所所長/周慕姿 知名作家、精神科醫師/王浩威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研究
為了解決離婚財產分配原則 的問題,作者詹媜媁 這樣論述:
我國於1985年引入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並於2002年全面修正夫妻財產制時,增訂一系列相關規定,完整建構起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制度。而現行體系運作至今已20年的時間,其中也存在許多問題。首先關於請求權是否具有一身專屬性,曾歷經數次修正,立法者最後雖認定其為一身專屬之請求權,但此見解卻飽受學者批評。而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目的在於合理評價夫妻於婚姻關係中之貢獻,因此剩餘財產分配範圍以及計算算基準時點,均成為重要課題,但因現行規定之不足,使得實務運作上產生許多疑問;且2006年作成之釋字第620號解釋,認為第1030條之1具有溯及效力,法條制定前所取得之婚後財產亦應列入分配範圍之見解,也遭到學者猛烈
批判。此外,為了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制度能夠實現,立法者新增了關於保全措施的規定,然而這些規定雖能達到確保請求權落實之目的,但在制度設計上,卻產生了過度保障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疑慮。最後立法者於2021年修正第1030條之1第2項、第3項規定,將顯失公平之事由具體化,期盼法院審酌時的標準能夠一致,立意雖佳,卻仍然有未盡之處。本文先從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立法發展切入,理解制度背後的意涵,並以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運作至今所產生之問題為研究重點,整理、歸納並分析實務與學說見解,並於文末提出個人建議,期望能為將來修法提供方向。
離婚財產分配原則的網路口碑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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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離婚後財產分配怎麼算?執業律師詳解離婚財產分配公式!
註三: 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 於 85010.tw -
#2.離婚財產如何分配?情況不同差異甚大! - YouTube
離婚財產如何分配?情況不同差異甚大!*- 香港婚姻離婚情況- 為何選擇在香港離婚?- 中港離婚案例ML v YJ (2006) - 香港 離婚財產分配原則 LKW v DD ... 於 www.youtube.com -
#3.離婚財產一定一半嗎塔羅
Charman [2007] 2 FCR 217 所訂立的「公平分配」原則,即除非有其它好的理由,否則離婚雙方可平均分享婚姻資產,因而裁決妻子有權分得配偶一半資產。 於 594739379.etiennepenin.fr -
#4.民法修正案三讀!打破「婚後財產平均分配」原則...法院裁量 ...
民法修正案三讀!打破「婚後財產平均分配」原則...法院裁量「離婚財產分配」須考量對婚姻生活之貢獻. 2020.12.30. 13:09pm. 文 / 放言編輯部吳栢妤. 於 www.fountmedia.io -
#5.離婚財產可不可以不要平均分配? - LawPartner 法律好朋友
對大多數家庭來講,結婚不會特別約定財產制,因此都是適用法定財產制。 依照民法1030-1條,原則上離婚時是「婚後財產平均分配」。因為有人在外打拼,有人內持家, ... 於 law.medpartner.club -
#6.月旦民商法雜誌第6期 - Google 圖書結果
所以,離婚與夫妻財產分配將會由同一個法官審理及裁判。 ... (二)計價方法財產之計價原則上以該財產於決算時點在市場上價值爲準。如爲不動產,原則上法院會請鑑價公司 ... 於 books.google.com.tw -
#7.別讓離婚拖垮你的人生 - 第 93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兩造曾就剩餘財產合意分配方式為不動產差額以不動產分配之、動產按動產性質 ... 基於私法自治原則,當事人對於分配方法如有合意,法院自應受其拘束,如當事人嗣後表明不受 ... 於 books.google.com.tw -
#8.夫妻離婚財產如何分配?可獲判決一半嗎? - 免費法律諮詢
依民法第1030-1條上規定,婚姻關係消滅時之剩餘財產差額之計算,是以婚姻關係存續中有償取得之財產為計算基礎,且離婚分財產的請求權之消滅時效期間,原則上係以請求權人 ... 於 www.howlawyer.com.tw -
#9.一紙約定,學問多多-離婚協議書該怎麼寫(二) - 賴佩霞律師
保單價值準備金:婚後50萬-婚前30萬=20萬,兩者共計為120萬)。 因此,雙方離婚時,春嬌原則上可向志明請求分配雙方婚後財產差額的半數,也就是140萬元( ... 於 peilawyer.tw -
#10.跨國離婚,美國V.S台灣婚姻財產制度比一比|余淑杏律師
台灣離婚財產分配方式 ... 而在台灣,若配偶婚後未特別約定採用共同或分別財產制,原則上會適用法定財產制,除非該財產有約定共有或登記於雙方名下,否則 ... 於 www.firstlaw.com -
#11.離婚夫妻財產分配 - Fish SPA salonas
不論是哪一家銀行、郵局甚至是外幣的存款都是可以被拿來計算剩餘財產依照民法1030-1條,原則上離婚時是「婚後財產平均分配」。 因為有人在外打拼,有人內持家,雙方 ... 於 fishspa.lt -
#12.V. 離婚後的資產分配 - Family CLIC
婚姻雙方各別擁有的或在可預見的將來相當可能擁有的收入、謀生能力、財產及其他經濟來源; · 婚姻雙方各自面對的或在可預見的將來相當可能面對的經濟需要、負擔及責任; · 該 ... 於 familyclic.hk -
#13.夫妻財產制之法理探析──兼論稅務及土地實務運作
本案法律上之爭點:兩造於成立調解離婚成立時,約定「雙方互相拋棄因離婚及離婚原因所生之財產、非財產上損害賠償請求權」,是否包括拋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於 books.google.com.tw -
#14.離婚後,我想要求拿他一半的財產!3種婚姻財產制 - 早安樂活
律師呂秋遠在《預見熟年的自己》一書也簡單解釋,根據民法規定,夫妻兩人在離婚時,確實要分配剩餘財產;所謂的剩餘財產,就是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間,兩人 ... 於 lohas.edh.tw -
#15.離婚法律問題解答(離婚律師諮詢/離婚協議書/離婚財產分配/財產 ...
離婚財產 如何分配?夫妻離婚財產一定是一人一半嗎?離婚後的財產/房屋分配教學。離婚財產追溯期有多久?離婚前對方脫產怎麼辦?離婚財產清算、分配原則。 於 www.chun-yueh01.com -
#16.熟齡離婚必知!律師解析3種夫妻財產制保障自身權益 - 健康2.0
劉韋廷表示,離婚時必須考慮孩子監護權、財產分配兩大問題!不過熟齡離婚,孩子大多已經長大可以自理,較不需要擔心。但財產問題則比較麻煩,尤其是身上無 ... 於 health.tvbs.com.tw -
#17.香港法概論(第三版)(修訂版) - 第 468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在這些情況下,法庭的考慮不會局限於基本的生活開支,而會涉及一些比較原則性的法律 ... 下文列舉三大類家庭離婚時財產分配的概況,以說明法官行使酌情權判決財產分配令的 ... 於 books.google.com.tw -
#18.107年圖解式民法(含概要)焦點速成+嚴選題庫: [高普考/地方特考]
惟為貫徹憲法保障之男女平等原則,共同財產之管理既已修正為由夫妻共同管理為原則, ... 參、實例解說――以剩餘財產分配為例一、案例甲男與乙女結婚時未約定夫妻財產制, ... 於 books.google.com.tw -
#19.離婚財產怎麼分?又若婚後財產都在一方名下
一般夫妻大都適用法定財產制,當離婚而主張剩餘財產分配時,需依法辦理,其基本計算方式為: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 ... 於 www.fiftyplus.com.tw -
#20.離婚財產分配- 是否必須分一半身家| 公平分配原則
✓ 雙方聯名持有婚姻居所,但只限妻子(或與子女同住的一方) 擁有居所之佔用權,並於(a) 雙方指定之日期將居所出售,或(b) 妻子去世、 再婚或與別人同居時出售,或(c) 最 ... 於 www.legal-advice.hk -
#21.離婚夫妻財產怎麼分?「這制度」決定拿多少錢! - 橘世代
簡單來說就是婚前的財產是自己的,婚後雖也是自己的,但當發生婚姻關係終止的情況時,接下來就會進入「剩餘財產分配」的狀況,也就是夫妻雙方婚後財產扣除 ... 於 orange.udn.com -
#22.【離婚】夫妻離婚,可向對方要財產的一半? - 律師真心話
另外,第1030條之1第2項有「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立法理由在於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立法目的,既為貫徹男女平等原則及肯定 ... 於 chehan0310.pixnet.net -
#23.【離婚財產分配1】跟渣男渣女離婚如何自保? - 雲論- ETtoday
婚前財產原則上不用分配,但如果是婚前買股票,股票的票面價以結婚時價格為準。但股票在婚後產生的股利、股息,都會算為夫妻共同擁有的財產。 同理,若 ... 於 forum.ettoday.net -
#24.美國法離婚財產分配範圍之研究—對我國法之啟發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立法目的在於肯定家務勞動之協力價值,並貫徹男女平等之原則, ... 本文參酌美國離婚法公平分配原則,取其公平分配之精神,並輔以保護弱勢配偶之 ... 於 ndltd.ncl.edu.tw -
#25.離婚律師告訴你夫妻剩餘財產如何分配
在台灣雖然夫妻財產是各自獨立的,但是依據法律規定,如果夫妻離婚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原則上 ... 於 legalpro-family.com.tw -
#26.夫妻「協議離婚」時財產如何分配?-林正椈律師、陳儀文律師
一、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並非強制規定,離婚時雙方可自由約定如何分配財產: ... 依照「契約自由原則」,協議離婚時的財產分配內容雙方可自由約定。 於 www.glorylaw.com.tw -
#27.簡介新夫妻財產制 - 法律Q&A
6、,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1)原則: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其消滅的原因包括:Ⅰ夫妻離婚、Ⅱ一方死亡、或Ⅲ夫妻約定改用其他財產制),夫或妻現存的婚後財產,扣除其 ... 於 bigwife.yam.org.tw -
#28.月旦法學雜誌第227期 - 第 180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5 關於職權探知原則之三項命題,參姜世明,家事事件法論,2012 年 10 月,212 頁。 ... 第二六一條第一項夫妻財產分配事件與第二六六條第一項其他家事事件均為有爭執之事件 ... 於 books.google.com.tw -
#29.離婚一定可以分到對方一半的財產嗎?先分清婚前或婚後財產
而法定財產制有規定大家俗稱的離婚或配偶死亡財產可以分一半的「夫妻剩餘 ...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保全」,婚後財產範圍是「現存」財產為原則, ... 於 wealth.businessweekly.com.tw -
#30.離婚財產分配房屋
法庭可以依據英國案例所訂立的公平分配原則,即是: 除非有其它好的理由,否則離婚雙方可平均分享婚姻資產。 律師今天告訴你,離婚以後財產要怎麼分,實際算給你看! 於 545134710.dcwv.at -
#31.台灣夫妻財產制(上) - 宸軒兩岸法律事務所
再婚後經營公司賺的財產,是不是也必須分一半給另一半? ... 結婚是件很美好的事,但其中包含實際財產分配的問題,對於結婚前後的財產,離婚時,到底該如分配處理? 於 www.yangandwang.com -
#32.婚後錢比先生多400萬外遇離婚渣男竟能分? - Yahoo奇摩新聞
上述情況法院會認為,雖然男方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權,但當評估雙方對婚姻貢獻度,收入較少的一方如果對家事勞動沒有貢獻,或是貢獻甚少,原則上法院是有 ... 於 tw.news.yahoo.com -
#33.【夫妻財產分配】財產制度、婚前協議、離婚前脫產等常見問題 ...
夫妻離婚財產怎麼分配?婚前買的房子,離婚需要跟對方分嗎?對方離婚前脫產怎麼辦?同性婚姻的夫妻財產制度跟異性婚姻一樣嗎? 婚後的財產制度規劃 ... 於 moneymate.space -
#34.夫妻離婚能從對方那分財產過來嗎?5句話告訴我們 - 幸福熟齡
一般夫妻大都適用法定財產制,當離婚而主張剩餘財產分配時,需依法辦理,其基本計算方式為: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 ... 於 thebetteraging.businesstoday.com.tw -
#35.民法修正案三讀!打破「婚後財產平均分配 ... - LINE TODAY
根據現行法規,國人離婚後,即便是婚前財產之孳息或運用該財產之所得,一律視為夫妻剩餘採產 ... 法院裁量「離婚財產分配」須考量對婚姻生活之貢獻 ... 於 today.line.me -
#36.離婚分財產一次搞懂 - 天下雜誌
A: 台灣一般夫妻很少有人約定分別財產制或共同財產制,故夫妻財產制就依照法律預設的「法定財產制」之規定。而依民法一○三○條之一之規定,當法定財產制 ... 於 www.cw.com.tw -
#37.離婚專題研究 - 第 82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離婚 後親權行使與照護計畫、未成年子女扶養、離婚後贍養費負擔、與夫妻財產分配。 ... 為離婚法律原則之分析與建議之報告書中除重申婚姻破裂無責離婚,婚姻之不當行為 ... 於 books.google.com.tw -
#38.離婚財產原則對分但可依貢獻度調整- 社會 - 自由時報
一名法官表示,法定財產制的基礎是均分,若其中一方不願意,須證明對方對家庭的貢獻度低,比如拋家棄子、浪費財產;此外,財產分配只能分配「差額」,也 ... 於 news.ltn.com.tw -
#39.夫妻在分居期間的財產須要分配嗎? - 智邦法律事務所法律諮詢網
... 先分居一陣子後,兩人才正式決定要離婚,在理論如果結婚時沒有約定任何財產至,那分居時的財產原則上都會被分配!但您可以針對分居期間提出異議! 於 zhibang-law.com -
#40.離婚後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婚前婚後財產 - 天秤座法律網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除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慰撫金, ... 於 www.justlaw.com.tw -
#41.剩餘財產分配!離婚之後夫妻財產怎麼分? - 免費法律諮詢
根據民法第1030之1條文規定: · 1.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 2. 夫妻之 ... 於 www.sinsiang.com.tw -
#42.男子中獎1000萬隱瞞妻子領獎,為前妻付70餘萬購房款法院判 ...
... 給前妻70萬,現任妻子發現後要求離婚,並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 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於 read01.com -
#43.熟年離婚:離婚財產怎麼分?-《高年級法律課》 - 愛長照
一般夫妻大都適用法定財產制,當離婚而主張剩餘財產分配時,需依法辦理,其基本計算方式為: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 ... 於 www.ilong-termcare.com -
#44.另一半外遇想離婚,離婚財產要怎麼分配?該如何維護權益?
「共同財產制」也是需要書面約定,去法院聲請登記。一旦適用共同財產制後,原則上配偶所有財產都是共有,但會區分「特有財產」,例如身為軍人獲得的 ... 於 www.wingverse.com -
#45.離婚後,夫妻的財產應該如何分配? - 方格子
離婚 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又是什麼? 民法第1030條之1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 ... 於 vocus.cc -
#46.離婚財產分配該怎麼分?律師教你搞懂離婚財產分配制度
離婚財產分配 公式 · 婚後財產-婚後負債-因繼承取得之財產-因無償取得之財產-慰撫金=各自之剩餘財產(負數以零計算) · 剩餘財產多者-剩餘財產較少者=平均分配額(剩餘 ... 於 www.lawyerknow.com -
#47.枕邊人偷吃,該不該離婚?掌握財產分配原則,保障自己權益!
日本桌球天后福原愛和江宏傑被爆外遇離婚,小孩監護權、財產分配成外界焦點。現實生活中,每日也會上演著外遇離婚的戲碼,2020年台灣更成為亞洲離婚率 ... 於 mamibuy.com.tw -
#48.【夫妻財產】離婚財產要分一半?3分鐘弄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夫妻結婚後,現行民法規定下的夫妻財產種類,有分三種類型。一般民眾理解的,在離婚可以跟他方配偶請求分配財產一半的概念,主要是「法定財產制」之下的「夫妻剩餘財產 ... 於 joelindex0208.pixnet.net -
#49.與外遇的先生離婚,如何避免還得雙手奉上一半財產當分手禮?
依照我國《民法》規定,在幾種狀況之下,夫或妻的一方可向他方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在夫或妻一方先死亡、離婚、結婚無效、婚姻被撤銷、或 ... 於 www.thenewslens.com -
#50.離婚財產分配法條
博士班英文. 因此,若不想要在離婚時因為金錢撕破臉,那就要率先了解離婚財產分配3大類型:. 1. 夫妻財產制|民法第1005條. 「夫妻未以契約訂立夫妻 ... 於 618812127.zafferanoerikadursi.it -
#51.夫妻財產分配怎麼選?1張表搞懂3種夫妻財產制優缺! - 法律010
約定夫妻財產制是婚前最重要的大事,本文帶你快速搞懂法定財產制、分別 ... 婚後財產在婚姻關係消滅時(離婚、配偶死亡),會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 ... 於 laws010.com -
#52.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配?教授现场普及知识 - 法策网
复发性流产男方的因素是不可忽视的。 於 www.hnfcwz.com -
#53.【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是什麼?增值稅計算方式?土地增值 ...
A:原則上可以,只要符合下述規定,小明新的交易依然可以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 ... A:配偶剩餘財產分配可以「申請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依然要進行申報喔! 於 www.stockfeel.com.tw -
#54.【離婚怎麼查對方有多少財產】另一半惡意脫產怎麼辦 ...
離婚 時夫妻雙方都要重新分配財產,不過就算共同生活很多年,你可能也不一定知道你的配偶有多少財產。何況離婚時雙方感情已經破裂,到底要怎麼才會知道 ... 於 coffeebanker.com -
#55.香港離婚財產分割及贍養費給付文章 - 香港閆顯明律師事務所
香港法庭處理離婚財產分配和贍養費給付的普通法原則 · 1.確定夫妻雙方名下的財產淨值,雙方名下的財產包括婚姻存續期間積累的資產以及任何一方婚前以及存續 ... 於 www.cnhklawyer.com -
#56.民法§1058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夫妻離婚時,除採用分別財產制者外,各自取回其結婚或變更夫妻財產制時之財產。如有剩餘,各依其夫妻財產制之規定分配之。 於 law.moj.gov.tw -
#57.關於「夫妻財產制」,我到底有多少選擇?離婚財產如何分配?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參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而婚姻因配偶一方 ... 於 www.shenghuilaw.com.tw -
#58.民法修正離婚後財產改依貢獻度分配 - 工商時報
立法院會30日三讀通過民法修正案,未來夫妻離婚或變更法定財產制後,法院可視雙方經濟能力、子女照顧養育、家事勞動等因素,「調整」財產分配, ... 於 ctee.com.tw -
#59.離婚財產怎麼分?分配協議書眉角總整理! - 信義律師
基於大部分夫妻並不會特別約定離婚財產分配,故若想要公平財產分配原則,則需要將所有婚後的共同財產清算清楚。例如:婚後一起的共同積蓄、購買的不動產/動產之分配 ... 於 lawhsinyi.com -
#60.律師提醒離婚協議書簽名前要留意的5個重點
夫妻離婚後,除了婚姻關係身分消滅外,常伴隨財產(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損害賠償、贍養費)、子女親權及扶養費等議題,簽署離婚協議書時, ... 於 www.laf.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