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分配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羅揚寫的 2023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地政士適用)(歷屆試題100%題題詳解)(贈導讀影音課程)(八版) 和楊晴翔的 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全新增訂版】:親緣,以愛為名的試煉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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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輔考 和悅知文化所出版 。
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徐慧怡所指導 林柔均的 高齡社會之財產管理機制—意定監護與信託制度之運用 (2021),提出財產分配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成年監護、意定監護、安養信託、保險金信託、監護信託。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林秀雄、許政賢所指導 詹媜媁的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夫妻財產制、法定財產制、婚後財產的重點而找出了 財產分配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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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地政士適用)(歷屆試題100%題題詳解)(贈導讀影音課程)(八版)
為了解決財產分配 的問題,作者羅揚 這樣論述:
★本書依照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命題大綱〉編撰! ★收錄100~111年歷屆試題,100%題題擬答! ★歷屆試題穿插於內文對應段落,凸顯重要考點! ★隨書附贈民法與信託法準備要領及導讀影音課程! 【考試簡介】 地政士考試不限科系,只要高中(職)畢業即可報考,採及格制度沒有錄取人數限制,只要總成績達60分就合格。加上「實價登錄」實施後,地政士地位提升,收費行情每件約15,000~24,000元,月入可高達20萬元!且考試科目與不動產經紀人考科重疊性高,同時取得,業界最吃香! 【本書適用】 這本《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適
用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 【本書優勢】 .民法專有名詞又多又難,非法律系的一般考生也能讀懂嗎? .民法條文總共一千多條全部都要背起來嗎? .信託法如何與民法規定建立連結? .申論題要怎麼寫才能獲得閱卷老師青睞? 以上關於考生對《民法與信託法概要》這科所面臨的問題,三民輔考老師都知道,這本書將帶您解決困惑,取得高分!本書特色如下: 一、掌握最新修法 新修法就像是考場上一支出奇不意的勁旅,是命題委員慣用來突襲考生的奇兵。因此誰能掌握新修法,誰就能掌握未來命題趨勢。本書依最新民法修正條文修訂,一書在手,地政士考試的命題趨勢已盡在諸君掌握。
二、體系表建立架構 民法概要向來就以「專有名詞多、範圍廣、內容深淺不一」而聞名。作者濃縮民法各編內容,以「體系表」呈現概念架構,達到提綱挈領之效。複雜的條文以「舉個例子」說明,用簡單的方式幫助讀者理解條文。難懂的專有名詞附有「老師提醒」,「補充說明」附上實務見解,學說與實務兼備!即使是非法律系的一般考生也能輕鬆理解。讀懂民法後再讀信託法,將民法的法律關係套用到信託關係中,將信託行為的權利義務一以貫之,事半功倍。 三、掌握重點滴水不漏 本書藉由歷年試題判斷常考重點,收錄民法總則、債編總論、債編各論、物權編、親屬編、繼承編內容,重點整理最詳盡,上考場不怕遇到漏網之魚;搭配表格做統整
,透過互相對照,毫不費力就釐清易混淆的概念。本書用最精簡的內容讓讀者掌握民法與信託法精要部分,縱使條文上千條,也能一本在手,奧義盡取。書末更收錄《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與《信託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透過草案內容可窺知修法脈動。 四、題題擬答脈絡清晰 本書收錄100~111年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試題,並由作者100%題題擬答。擬答具備考點層次解析,教讀者如何鋪陳解題內容提高閱卷老師青睞。作者欲憑此書,讓讀者面對申論題,解題思路澎湃縱橫,不絕於卷上。 【準備要領】 一、熟記法條 從歷年考題分析可知傳統重要法條有分為常考、考過與尚未考過三種。常考型非常重要須記
憶條號及條文內容。考過型只須記憶條文內容。尚未考過型只要有印象即可。另外新修正法條往往成為考試重點,考生應對新修法條文懷有高度敏銳性,提前嗅出未來的命題方向。 二、熟記重要理論、定義 考試時除了要引出相關條文外,與條文相關的重要理論、定義一定要加以說明。例如:時效取得、善意取得、善意第三人、無權處分、無權代理、死亡宣告、權利能力、行為能力、占有、信託財產、公益信託等等概念。 三、多練習考古題 1.簡單型,答題方式可分為三步驟(三段論法): (1)法規範:引出與該問題相關的「法條」及「重要理論、定義」,並加以說明。 (2)事實涵攝:將案例中的事實適用到相關法規範中。
(3)結論:將事實適用到法規範所得出的法律效果寫出,作為結論。 2.法律關係型,此類未直接點出該案例有疑點的部分,而是要考生自行尋找疑點並自行解答。必須運用「請求權基礎」思考,先判斷是哪些權利主體間發生法律關係。其次判斷在確定的權利主體間發生何種法律關係。當事人間法律關係的思考,有賴於七大請求權基礎構成民法核心。 【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民法修法重點: 1.民法(110.01.13修正) (1)鑑於現今社會網路科技發達、大眾傳播媒體普及、資訊大量流通,青年之身心發展及建構自我意識之能力已不同以往,第12條對於成年之定義,似已不符合社會當今現況;另現
行法制上,有關應負刑事責任及行政罰責任之完全責任年齡,亦均規定為十八歲(刑法第十八條、行政罰法第九條),與民法成年年齡有異,使外界產生權責不相符之感,是為符合當今社會青年身心發展現況,保障其權益,並與國際接軌,爰將成年年齡修正為十八歲。 (2)修正條文第九百八十條修正男女最低結婚年齡均為十八歲,爰修正男女最低訂婚年齡均為十七歲。又因成年年齡與最低結婚年齡均修正為十八歲,故已無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之情形,爰予刪除第九百八十一條。第九百八十一條規定亦配合刪除。 (3)配合成年年齡與最低結婚年齡均修正為十八歲,爰將第一千零七十七條第四項「且未結婚」、「或已結婚」等文字刪除。第一千一
百二十七條、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配合將「或雖未成年而已結婚」等文字刪除。 2.民法(110.01.20修正) (1)鑑於近年來存款利率相較於本法制定時已大幅調降,本條所定最高約定利率之限制亦應配合社會現況作適度調整,另考量本條之適用範圍廣泛,仍須保留一定彈性容由當事人約定,不宜過低,爰將第205條最高約定利率調降為週年百分之十六。 (2)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制度之目的,原在保護婚姻中經濟弱勢之一方,使其對婚姻之協力、貢獻得以彰顯,並於財產制關係消滅時,使弱勢一方具有最低限度之保障。然因具體個案平均分配或有顯失公平之情形,故原第1030-1條文第2項規定得由法院審酌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惟為避免法院對於具體個案之認定標準不一,爰修正第二項規定,增列「夫妻之一方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或有其他情事,致平均分配有失公平者」之要件,以資適用。法院為第二項裁判時,對於「夫妻之一方有無貢獻或協力」或「其他情事」,應有具體客觀事由作為審酌之參考,爰增訂第三項規定「法院為前項裁判時,應綜合衡酌夫妻婚姻存續期間之家事勞動、子女照顧養育、對家庭付出之整體協力狀況(含對家庭生活之情感維繫)、共同生活及分居時間之久暫、婚後財產取得時間、雙方之經濟能力等因素」,例如夫妻難以共通生活而分居,則分居期間已無共通生活之事實,夫妻之一方若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法院即應審酌,予以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地政士全國第7名:吳佳芸 國文:60分 土地法規:68分 土地稅法規:88分 土地登記實務:50分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87分 地政士各科準備方法 【民法】民法應該是大多數考生最頭痛的一科:條文繁多、內容包山包海、題目變化多端。但民法卻是我最喜歡的一科,因為每天都在你我生活中發生,比方網拍購物涉及買賣∕清償∕瑕疵擔保等概念,將每日情境與法條聯想才能記得深刻! 【土地法規】土地法規除法條內容外必需搭配諸多大法官解釋,講義裡各種補充亦要熟讀,作答時更要能正確引用。土地法規疊床架屋,自己要能融會貫通相同概念(如徵收補償在土法∕平權∕土徵裡
的各自規範),前後翻閱講義製作對照筆記,厚實的土法講義應該會是最破爛的一本。課本裡的概念若能自己舉一反三,才是真的熟記! 【土地稅法規】土稅是最實用的一科,內容也相對淺顯易懂,是好掌握的科目。可製作對照表格,每天睡前迅速看一次表格內容來複習,走路、等車、洗澡等各種零碎時候都和自己默背「課徵對象、納稅義務人、稅基、稅率、減免條件、自用住宅優惠」等要件。親自做過講義題目再搭配歷年考古題應該沒有太大問題。 【土地登記實務】這科最大的痛處是概念非常模糊抽象,起初打算硬背土地登記規則的每一條文。開始動筆做題目後慢慢能歸納重點,這一科反倒是直接從寫題目,看擬答來整理筆記。做了近15年的考古題2遍,
抓到作答訣竅「先解釋題目」,若要回答土地登記規則107條,先解釋分別共有,引用民法824-1條等,融合民法、土法相關法條小題大作,如此篇幅才夠多!因為這個科目考生們相對高分,能寫得越完整分數越好看,作答時亦需注意時間掌控。 【國文】要速成準備國文,或許從日常生活中減少錯別字、增加詞彙量下手,拿出紙筆真的「寫字、練字」,隨意抄寫個短句都好,只要見到不熟悉的成語、詩詞佳句主動查意思。個人社群媒體的發文可當作作文機會,把日常流水帳衍生成600~800字短文,多多為自己創造練習機會,文字流暢度和詞彙量是可以慢慢累積養成的。看到題目莫慌張,沒有相關個人經驗也可以自行腦補編劇,先假想自己是閱卷老師會對
什麼樣的內容感動、有趣,再當個稱職說書人把故事情節鋪陳地扣人心弦。個人習慣會偶爾穿插疑問句增加敘述多樣性,或是引用名人語錄增加文句厚度。
財產分配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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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社會之財產管理機制—意定監護與信託制度之運用
為了解決財產分配 的問題,作者林柔均 這樣論述:
我國已於2018年步入高齡社會,高齡者財產管理議題益顯重要,於高齡者喪失意思能力時,如何運用法律制度保障高齡者之財產不受侵害,尊重高齡者本人之意思運用財產,及是否能於高齡者喪失意思能力前,讓本人選定信任之監護人,降低監護人侵害之可能,並賦予高齡者利用信託制度,預先規劃財產分配,誠值思考。我國於2019年引進成年人之意定監護制度,尊重本人之意願自行決定信賴之監護人選,其於財產管理之彈性化在於得特別約定監護人不受民法第1101條第2項及第3項之限制,且有簡易認定受監護人最佳利益之優點,受監護人得於未喪失意思能力前,透過決定與何人訂立意定監護契約之方式表達自己之意見,並可斟酌複數監護人間合作或監督
之可能,依本人之安排認定該人選於負責之職務符合受監護人最佳利益,惟意定監護制度仍有未允許就監護事務為一部委任及監督機制不足等問題有待檢討。意定監護制度於高齡者喪失意思能力前無法發揮功能,高齡者若欲於喪失意思能力前為具體之財產規劃,可運用信託制度,利用信託不因委託人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而消滅之特性,持續管理財產,高齡者得依自身需求選擇高齡者安養信託、未成年人保障與身心障礙者信託、家族信託、預收款信託及保險金信託等。然而,我國之信託制度仍有些許問題,以財產權移轉作為信託成立要件限縮了信託發展之空間,且宣言信託限於公益信託過於嚴格,希望於意思能力喪失或下降之後再將財產移轉給受託人管理之高齡者,無法於失
能前運用信託制度為財產規劃,是以本文參考美國統一監護信託法,思考值得我國借鏡之處以作為未來立法之參考。
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全新增訂版】:親緣,以愛為名的試煉
為了解決財產分配 的問題,作者楊晴翔 這樣論述:
婚姻、親權、保護令、繼承…… 關於愛與情的糾結,兼具理性與感性的法律剖析! 【特別收錄:如何選擇你的家事律師】 一生中,毫無法律問題需要解決的機率,有多高? 曾是家事法官,現任家事律師,看遍法庭上的風景, 藉此引領我們認識與人生息息相關的家事法。 或許有一天,這些知識可以保護你── 婚姻‧終點 幫我要到好萊塢明星級的贍養費,沒問題吧? 如果確定要娶她,先簽下婚前協議書。 親子‧連結 錢賺得沒他多,孩子會判給我嗎? 孩子不想跟他走,我有什麼辦法? 保護令‧停損 被不認識的人跟蹤,我可以申請保護令嗎? 我這麼在乎你,你別想離開
我身邊! 收養‧給愛 可以終止收養嗎?我們實在無能為力再當他的父母了! 在臺灣,該怎麼辦理收養? 繼承‧權與錢 我們沒有孩子,父母也不在了,遺產會怎麼繼承? 掀起波瀾的一張紙:遺囑引發的繼承爭議 【增訂版新增內容】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數額調整修法 贍養費修法展望 釋字七四八號施行法同性婚姻法 跟蹤騷擾防制法 暖心推薦 中原大學法學院名譽教授 郭振恭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兼執行長 林春元 專欄作家 人渣文本(周偉航) 心理師.社工師.家事調解委員 林秋芬 臺大婦產科醫師 施景中 臺北地院法官.《章魚法
官來說法》作者 張瑜鳳 鈺璽診所院長 黃鈞蔚 黃瑽寧醫師健康講堂 黃瑽寧 中央警察大學法律系教授.台灣家事法學會理事長 鄧學仁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蔡鐘慶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戴瑀如 好評推薦 本書非常適合非法律人的社工師與心理師,可以透過本書了解家事事件法要點及目前家事法庭如何應用多重資源統合處理家庭紛爭,亦適合想透過司法解決家庭紛爭或已在家事法庭的當事人參考。──心理師.社工師.家事調解委員 林秋芬 本書告訴我們的是:以愛為基礎,相互尊重為底線,各自活出豐富無悔的人生。家庭,既然以幸福為目的,無論出發或結束,都應該圓滿,平安靜好,
無悔無怨。──臺北地院法官.《章魚法官來說法》作者 張瑜鳳 本書以可能發生在你我身邊的故事作為例子,並佐以專業的法律見解,卻不使用艱澀的法律用語,即使不懂法律的人也能輕鬆入門,而對於專業的法律人士,也能藉由本書了解法庭的實務做法。──中央警察大學法律系教授.台灣家事法學會理事長 鄧學仁 當婚姻走到了盡頭,如何心平氣和地終結關係,並確保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是家事事件中最困難的課題。楊律師以豐富的法院及律師實務經驗撰寫本書,揭露了《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對於處在生命中十字路口的王子和公主具有相當的參考價值。──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蔡鐘慶 從事身分法領域的教書工作
多年,《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一書牽起我與作者的緣分,邀來從事實務工作的作者在課堂中與學生們親身論法……讓學生們在枯燥的法條背後發現其蘊藏的功用,激發學生們對家事法領域的興趣。──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戴瑀如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研究
為了解決財產分配 的問題,作者詹媜媁 這樣論述:
我國於1985年引入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並於2002年全面修正夫妻財產制時,增訂一系列相關規定,完整建構起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制度。而現行體系運作至今已20年的時間,其中也存在許多問題。首先關於請求權是否具有一身專屬性,曾歷經數次修正,立法者最後雖認定其為一身專屬之請求權,但此見解卻飽受學者批評。而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目的在於合理評價夫妻於婚姻關係中之貢獻,因此剩餘財產分配範圍以及計算算基準時點,均成為重要課題,但因現行規定之不足,使得實務運作上產生許多疑問;且2006年作成之釋字第620號解釋,認為第1030條之1具有溯及效力,法條制定前所取得之婚後財產亦應列入分配範圍之見解,也遭到學者猛烈
批判。此外,為了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制度能夠實現,立法者新增了關於保全措施的規定,然而這些規定雖能達到確保請求權落實之目的,但在制度設計上,卻產生了過度保障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疑慮。最後立法者於2021年修正第1030條之1第2項、第3項規定,將顯失公平之事由具體化,期盼法院審酌時的標準能夠一致,立意雖佳,卻仍然有未盡之處。本文先從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立法發展切入,理解制度背後的意涵,並以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運作至今所產生之問題為研究重點,整理、歸納並分析實務與學說見解,並於文末提出個人建議,期望能為將來修法提供方向。
財產分配的網路口碑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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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問"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標準格式哪裡找得到?,您好
96年5月23日新法施行之後才離婚,適用新法... 前夫放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行為,乃是有害及債權人之債權的無償行為,債權人可以依民法244條 ... 於 www.law110.com.tw -
#2.【Law Talk】夫妻離婚房產歸誰? 律師: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要 ...
梁維珊答,對,婚前財產不在分配範圍內,因為夫妻財產分配的目的是希望大家結婚之後共同為了這個家付出,很多丈夫覺得太太做家庭主婦沒有收入、沒有價值, ... 於 tw.appledaily.com -
#3.剩餘財產分配二情況不計入 - 聯合新聞網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法定財產制夫妻一方死亡,生存配偶可依民法1030條之1規定,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不過若其中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的不動產 ... 於 udn.com -
#4.法規內容-生存配偶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自被 ...
法規名稱:, 生存配偶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自被繼承人財產中取得之部分非屬課徵標的物. 公發布日:, 民國102 年11 月14 日. 發文字號:, 臺稅財產字 ... 於 law-out.mof.gov.tw -
#5.熟年離婚:別忘了剩餘財產分配之請求
一般夫妻大都適用法定財產制,當離婚而主張剩餘財產分配時,需依法辦理,其基本計算方式為: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 ... 於 www.lifeplus.com.tw -
#6.【黃靖芸律師專欄】民法再度修法!剩餘財產分配制度變更公平 ...
立法院在昨天正式三讀通過了民法第1030-1條的修正草案,關於夫妻在離婚後的財產分配制度,為了能更落實公平,做出了部分的重要調整,就讓我們來看看會 ... 於 cnews.com.tw -
#7.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新制這幾點要注意 - 好房網News
鄭策允說,不是所有財產都需納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計算,在計算時,須扣除婚前財產、繼承、無償取得財產以及慰撫金。例如夫離婚時財產剩1億,妻財產 ... 於 news.housefun.com.tw -
#8.信託財產可以認定為是夫妻的婚後財產嗎(下)文:梁維珊
婚後買的不動產信託出去給銀行或親友,這套房子的所有權人就變成銀行或親友,這樣是否可以規避夫妻財產分配呢? 如果自益信託會被認定為是婚後財產, ... 於 www.cdlaw.com.tw -
#9.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登記 - 士林地政事務所
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登記. 開放資料. RSS · XML · JSON. 網頁功能. 列印內容[另開新視窗]; 注音. ::: 單元查詢. 標題:. 內容:. 送出查詢 清除內容 ... 於 www.slla.gov.taipei -
#10.剩餘財產分配二情況不計入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法定財產制夫妻一方死亡,生存配偶可依民法1030條之1規定,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不過若其中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的不動產 ... 於 www.mricpa.com.tw -
#11.論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保全及救濟
定聯合財產關係消滅時之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認為夫妻一方在家操持家 ... 東雄,民法第一○三○條之一剩餘財產之分配,「民法親屬篇修正後之法律疑問」,2000 年3. 於 ja.lawbank.com.tw -
#12.民法修正離婚後財產分配得依家庭付出情形調整 - 自由時報
首次上稿11:41更新時間21:02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民法第1030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夫妻離婚後扣除負債的財產分配,若平均分配有失公平, ... 於 news.ltn.com.tw -
#13.民法「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修正草案三讀通過
民法「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修正草案三讀通過,日後離婚夫婦財產分配更顯公平 · 胡碩勻 · 國際與臺灣會計師CPA/CFP/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於 www.advisers.com.tw -
#14.何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 天秤座法律網
偶繼承權的承認和剩餘財產分配的規定,二者均在評價配偶對他方財產的協力,其立法目的. ... 夫妻之一方死亡,是否產生民法第1030條之1「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於 www.justlaw.com.tw -
#15.夫妻離婚得否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夫妻離婚得否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發布日期:105-08-29; 資料來源:法規會. 專題摘要: 孫男與王女二人為夫妻,嗣因孫男有外遇,王女提起裁判離婚訴訟,經法院判准離婚 ... 於 www.vac.gov.tw -
#16.共患難還是獨享福?夫妻財產到底怎麼算?
夫妻財產分配-夫妻財產制原先的舊制為「聯合財產制」,但在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之後,改成了「法定財產制」,就法定財產制部份而言,夫或妻之財產分成「婚前財產」及「婚 ... 於 www.sinsiang.com.tw -
#17.法律專欄- 簡介夫妻財產分配法律
一、何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 當夫妻離婚、一方死亡等狀況,夫或妻現存的婚後財產,扣除其在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剩餘財產的差額要平均分配。 於 www.neihu-women.org -
#18.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而取得之房屋,不課徵契稅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配偶一方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而取得之房屋,不須報繳契稅,已辦保存登記之房屋可直接至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登記。 於 www.etax.nat.gov.tw -
#19.民法第1030條之1有關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重大修正
一、前言. 凡有婚姻關係之人,均受夫妻財產制(尤其法定財產制)之影響。2020年12月3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夫妻法定財產制下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修正 ... 於 www.leeandli.com -
#20.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 東勢地政事務所- 臺中市政府
(一) 意義. 依民法第1030-1條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於 dsland.land.taichung.gov.tw -
#21.民法修正案三讀夫妻離婚財產分配考量婚姻貢獻 - 新頭殼Newtalk
立法院今(30日)三讀「民法第1030條之1修正草案」,針對夫妻婚後的財產分配,在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的剩餘財產平均分配規定中, ... 於 newtalk.tw -
#22.法律常識-什麼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台中張思涵律師
民法第1030-1條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白話來說,就是夫妻 ... 於 www.chaohsin.com -
#23.法院判決對造應給付夫妻剩餘財產分配333萬2014元
按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及慰撫金 ... 於 www.chang-law.com.tw -
#24.配偶、子女、媳婦女婿怎麼分?一張表看懂法律繼承順位 - 50+
財產分配,遺產,遺囑,留心繼承順位,別連債務也繼承。 於 www.fiftyplus.com.tw -
#25.夫妻財產- 婚姻家庭法律 - 婦女新知基金會
結婚前,一起來認識「夫妻財產制」吧。 一對夫妻甜甜蜜蜜結婚時,為了共同經營家庭 ... 關於「夫妻財產制」,我到底有多少選擇? ... 「剩餘財產分配」該怎麼計算? 於 www.awakening.org.tw -
#26.最新法令 -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
至於夫妻一方死亡,他方主張剩餘財產分配權,自應與死亡配偶之繼承人協議。復查最高行政法院93年度判字第99號、第1324號判決係認生存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性質上為 ... 於 landp.kcg.gov.tw -
#27.【無憾立遺囑3】死後財產非全為遺產立遺囑先想清楚這兩部分
很多人常誤以為死後財產就是遺產,事實上,生前有婚姻關係的情況下,並非如此,若要立遺囑分配財產給另一半和子女,事先要想到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 於 www.mirrormedia.mg -
#28.智慧財產權、消費者保護法、行政法規、訴訟/仲裁事件
民法親屬篇101年12月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修法內容介紹----. 壹、修法緣由. 一、民國91年廢除夫妻聯合財產制,建構法定財產制,將夫或妻之財產區分為婚前取得的財產(簡稱 ... 於 www.justuslaw.com.tw -
#29.夫妻離婚能從對方那分財產過來嗎?5句話告訴我們 - 幸福熟齡
一般夫妻大都適用法定財產制,當離婚而主張剩餘財產分配時,需依法辦理,其基本計算方式為: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 ... 於 thebetteraging.businesstoday.com.tw -
#30.當生離時:從三種夫妻財產分配制看同性伴侶在法律上的權益空白
如果要選用,也一樣要書面約定,並向法院聲請登記,才可對抗第三人。 此制的優點是簡單,離婚的時候不會有財產分配的問題。但是,缺點是如果有一方婚後成為全職 ... 於 follaw.tw -
#31.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登記
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登記. 壹、意義. 法定財產關係消滅(一方先死亡、離婚、結婚無效、婚姻被撤銷、夫妻財產制由法. 定財產制改為分別財產制或共同財產制時)時,夫或妻現存 ... 於 www-ws.land.ntpc.gov.tw -
#32.財產分配不全是一張遺囑能搞定!當你寫的遺囑不一定「有效 ...
「財產的傳承,有需要規劃嗎?依照法律規定分配不就好了嗎?」、「遺囑,我可以自己寫一寫就好了吧!有需要找律師協助嗎?」. 於 lohas.edh.tw -
#33.名下有房子別開心得太早,最後你可能會一無所有,賈靜雯
這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到底是如何計算的? 舉例來說:. 張大明於結婚時沒有財產,. 而李美莉有嫁妝現金200 萬元,. 兩人婚後育有一名子女,. 於 www.cmoney.tw -
#34.有關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之登記申請事宜
(二)申辦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登記,應以夫妻或生存配偶與全體繼承人訂立協議給付文件之日期,或法院判決確定之日期為其原因發生日期。 (三)申請登記應依土地法第73條、第 ... 於 www.land.moi.gov.tw -
#35.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新修法,終於有了較明確的評判基準
為了彌補夫妻一方,在婚後對家事勞務付出而犧牲了賺錢增加財產的機會,於是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當夫妻離婚或一方死亡時(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 ... 於 www.lawyerli.tw -
#36.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簡介 - 法務部調查局
此外,目前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由生存配偶提出,如有時效爭議,亦因.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係屬身分專屬性之法律關係,應由其他繼承人提出抗辯,稅捐機關 ... 於 www.mjib.gov.tw -
#37.夫妻離婚財產五五分不公平!《民法》修正未來分配須考量 ...
... 第1030條之1修正草案出發,探討夫妻離婚在財產分配上該注意的事!(民法,立法院,離婚,貢獻,剩餘財產分配,慰撫金,約定分別財產制,婚前協議,婚姻諮商) 於 forum.ettoday.net -
#38.得否准予辦理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登記疑義1案 - 新竹市地政事務所
……生存配偶林君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申請辦理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登記......其如擬就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於具體財產標的上行使權利者,其內容及範圍須與死亡配偶之全體繼承人 ... 於 www.landhc.gov.tw -
#39.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登記探討 - 南投縣政府
二、夫妻財產制種類. 要瞭解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之適用上情形,應先就民法規定之夫. 3. Page 5. 妻財產制說明,民法親屬編於民國20 年5 月5 日公佈施行以來,經. 民國74 ... 於 www.nantou.gov.tw -
#40.臺灣夫妻財產分配-案例解析(上)
當夫妻一方死亡時,多數人約略知道應先「分配夫妻剩餘財產」,再分配遺產,係在保障夫妻間處於經濟弱勢的一方對家庭的貢獻,至於剩餘財產該如何分配,應依個案的情節來 ... 於 www.yangandwang.com -
#42.夫妻財產 - 家事婚姻糾紛專業律師
夫妻財產制的消滅事由,有如:離婚、夫妻一方死亡,結婚無效、婚姻被撤銷、或改為分別財產制或共同財產制等法財產制「關係消滅」的情形下,夫妻財產分配、債務分擔及 ... 於 sf-familydivorcelawyer.com -
#43.申辦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登記實例手冊
Ans: 依民法第1005 條規定,夫妻於婚前或婚後未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時,於. 其婚姻關係存續中,當然適用之夫妻財產制即為法定財產制。 三、什麼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 於 www.tcfhouse.org.tw -
#44.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法律性質 - 公職王
現行的法定財產制,是以夫妻財產各自所有為原則,此為民法第1017條第1項前段所明文揭示:「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 於 www.public.com.tw -
#45.熟年離婚:離婚財產怎麼分?-《高年級法律課》
一般夫妻大都適用法定財產制,當離婚而主張剩餘財產分配時,需依法辦理,其基本計算方式為: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 ... 於 www.ilong-termcare.com -
#46.政理法律事務所~『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之計算公式』
又法定財產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 ... 於 catsbylee.pixnet.net -
#47.《夫妻的世界》之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與保單調整建議
婚後財產可以計入分配 · 存款:婚前存款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孳息之利息,視為婚後財產。 · 股票:上市、上櫃或興櫃有價證券,依收盤價換算;未上市上櫃之股份 ... 於 www.htcpa.com.tw -
#48.夫妻財產分開制&共有、法定差在哪?律師用圖表詳解! - 85010
債務也各自負擔、清償,如果夫妻某方有拿自己的財產幫配偶清償債務時,可以請配偶償還; 家庭生活費用依各自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配; 雙方同意,婚前婚後都可「 ... 於 85010.tw -
#49.離婚律師告訴你夫妻剩餘財產如何分配 - 政理法律事務所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而婚姻因配偶一方死亡、離婚而解消,法定財產 ... 於 legalpro-family.com.tw -
#50.離婚財產可不可以不要平均分配? | LawPartner 法律好朋友
採用法定財產制,法院可以調整離婚財產分配. 對大多數家庭來講,結婚不會特別約定財產制,因此都是適用法定財產制。 依照民法1030-1條,原則上離婚時是「婚後財產平均 ... 於 law.medpartner.club -
#51.立院三讀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法官得依貢獻調整 - 中央社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民法第1030條之1條文,將夫妻剩餘財產平均分配的裁量基準更具體化,例如法院做裁判時,應綜合衡酌夫妻婚姻存續期間的家事 ... 於 www.cna.com.tw -
#52.與妻「3結2離」遭疑為財產分配? 顏寬恒:感情波折
不過投入中二選區立委補選,任何狀況都被挖出來重新檢視,包括和妻子陳麗凌的婚姻。 結三次婚,中間兩次離婚,被質疑難道是為了做財產分配和節稅? 中二 ... 於 news.tvbs.com.tw -
#53.配偶過世後,是否可以拿到配偶一半的財產?有沒有時效呢?
媽媽過世後小寶就遵從媽媽的遺願將媽媽的遺產平均分配給五個繼承人。過了10年後,小寶的爸爸聽朋友講說配偶死亡時,他可以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就 ... 於 www.glorylaw.com.tw -
#54.家族傳承常被忽略的重要議題– 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目前國人習俗為了不傷夫妻情誼,多不會特別去法院登記「分別財產制」,故多屬「法定財產制」,依據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 ... 於 home.kpmg -
#55.夫妻間之債權債務與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 ...
高鳳仙,法定財產制,婚後財產,債權,債務,剩餘財產,平均分配,繼承,無償取得,民法第1030 條之1 第1 項前段所定「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 ... 於 lawdata.com.tw -
#56.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 法律諮詢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更多婚姻家庭相關法律問題,歡迎撥打免費諮詢專線:0800-090-616. 台灣大多數配偶在結婚時都不會特別以契約約定夫妻財產制,依照民法第1005條 ... 於 www.globallaw.tw -
#57.婚後財產分配-爭的是房子,還是家的記憶? - 親子天下
民法兩種夫妻財產分配規定. 我們先從民法對夫妻財產制的規定開始談起。依現行民法,夫妻之間的財產關係可以分為 ... 於 www.parenting.com.tw -
#58.何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 婚姻家庭免費法律諮詢
依照民法第1030-1條規定,夫妻離婚後,於婚後得到的現存財產扣掉婚後債務如果還有剩餘,必須平均分配。婚後財產不包括無償取得的財產(繼承而來的財產、公益彩券中獎 ... 於 familylaw.tw -
#59.民法-編章節條文 - 全國法規資料庫
夫或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就其婚後財產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後他方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者,他方得聲請法院撤銷之。但為履行道德上義務所為之相當贈與, ... 於 law.moj.gov.tw -
#60.離婚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剩餘財產 分配請求權, 土地增值稅 土地稅法第28-2條 (連結至全國法規資料庫), 夫妻離婚一方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申報移轉現值可申請不課土增稅 於 www.ntbca.gov.tw -
#61.結婚了,夫妻的財產怎麼辦? 你們是屬於那一種夫妻財產制
法定財產制,改用前. 夫或妻所有或登記在. 他名下的財產,視為. 夫或妻的婚前財產。 2. 婚後財產(在婚姻解消. 時,有剩餘財產分配的. 適用). ○ 夫妻結婚後取得的財. 於 www.judicial.gov.tw -
#62.夫妻離婚後財產怎麼分?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什麼? - 黃大偉 ...
婚後財產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應為剩餘財產之分配,由夫妻各得二分之一,但如果平分結果對配偶之一方不利時,得請求法院調整或免除。例如夫妻之一方 ... 於 davidhuang1219.pixnet.net -
#63.夫妻一方任意處置婚後財產怎麼辦? - 法律百科
為了使夫妻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在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後(例如:離婚、配偶死亡等)得以真正落實,法律上設計了三道保全措施:請求改用分別財產制、 ... 於 www.legis-pedia.com -
#64.法院調整夫妻剩餘財產分配額之研究 - 元照
研究發現最高法院對於夫妻剩餘財產是否平均分配顯失公平,有無免除或調整分配額之必要及調整比例之判斷標準並不一致。有多筆判決認為分居影響剩餘財產分配,但對於分居如何 ... 於 www.angle.com.tw -
#65.律師:剩餘財產分配能否以特定財產作為分配之標的?
按我國民法夫妻財產制除另有契約約定外,係採法定財產制(即原聯合財產制),夫或妻各自所有其婚前或婚後之財產,並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民法 ... 於 www.attorneytsai.com -
#66.財政部- 函釋
法條, 第17之1條(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分類, 釋示函令. 釋示函令標題, 繼承人得繼承及行使被繼承人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並列報為遺產總額之債權. 於 www.ttc.gov.tw -
#67.夫妻財產分配怎麼選?1張表搞懂3種夫妻財產制優缺! - 法律010
民法第1017條:夫妻的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 ... (1)結婚前各自取得的部分。 (2)如果夫妻原來用約定財產制,但在婚姻中改用 ... 於 laws010.com -
#68.民法修正離婚後財產不必均分- 財經焦點 - 中時新聞網
立法院會昨三讀通過「民法第1030條之1修正草案」,未來夫妻離婚或婚姻關係在但要變更法定財產制,如平均分配有失公平,其中一方對婚姻生活沒有貢獻或 ... 於 www.chinatimes.com -
#69.想離婚榨乾另一半財產?先看你對婚姻有沒有貢獻 - 工商時報
就是因為差額「應平均分配」,讓外界直接以「對半切」的2分之1來說,讓人較容易理解。 「法定財產制」是目前最常見的夫妻財產制,因為男女決定結婚 ... 於 ctee.com.tw -
#70.【法律文章】繼承時配偶可先拿走遺產一半後再分配?
【案例】:-老公平日負責外出上班工作,老婆則在家照顧兩個小孩,某日老公上班途中發生車禍事故死亡,留下婚後財產1000萬元,但生前並未立下遺囑, ... 於 giant-group.com.tw -
#71.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 阿摩線上測驗
(B) 約定財產制可分為分別財產制與共同財產制 (C) 夫妻財產制通常由法院判定 (D) 法定財產制中,關係消滅時〈如離婚或一方死亡〉,他方享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於 yamol.tw -
#72.計算生存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時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A:按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 ... 於 www.ntbk.gov.tw -
#73.離婚後,夫妻的財產應該如何分配? - 高雄律師推薦,法律諮詢
今天我們將透過案例,向大家解釋以下幾個法律問題,您將會了解,就離婚的財產分配有所爭執時,法律有什麼能幫助您的地方。 可直接點選連結,快速進入問題部分: 法律 ... 於 www.wlaw.tw -
#74.民法第1030條之1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部分問題
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二、慰撫金。(以上為該條第1項)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 ... 於 cilo.com.tw -
#75.離婚分財產一次搞懂 - 天下雜誌
夫妻賺的,該算誰的?當婚姻走到盡頭,財產該怎麼分?離婚後,你(或對方)有多少時間可以爭取「剩餘財產」? 144697瀏覽數. 離婚-財產分配-剩餘財產- ... 於 www.cw.com.tw -
#76.【離婚】夫妻離婚,可向對方要財產的一半? - 律師真心話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是指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於 chehan0310.pixnet.net -
#77.離婚財產分配Q&A〡常見離婚財產分配問題 - 好律師
今年初我太太發現我在外面偷吃的事情,我想挽回她繼續經營這個家,但她說她打死也不願意,直接向法院請求裁判離婚,調解過程全部破局,最後法院判夫妻剩餘離婚財產分配 ... 於 www.howlawyer.com.tw -
#78.遺產稅列報生存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者 - 財政部北區國 ...
遺產稅列報生存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者,應於規定期間內完成給付 ... 就未給付或給付之財產較核准扣除金額短少之差額補徵遺產稅,並加計利息。 於 www.ntbna.gov.tw -
#79.能獲得什麼保障? 漫談夫妻財產與繼承! - 正暘法律事務所
幸好,法律針對配偶一輩子辛苦的付出,設置了補償的措施-「剩餘財產剩餘分配請求權」以及「繼承制度」。或許很多人聽過,夫妻一方死亡後,生存方可以分得死亡方一半的 ... 於 www.cylawgroup.com.tw -
#80.善用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節稅 - 聲威法律事務所
善用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節稅. 宣玉華律師. 一、前言. 從永豐餘前董事長何壽山元配爭遺產談起(何蔡蕙心不願與二房暨其子女均分逾七十五億遺產,要求獨分二十四 ... 於 www.shengwui.com.tw -
#81.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簡介 -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鳳林
例如:夫妻離婚後雙方財產扣除負債,夫剩. 餘600 萬元,妻剩餘200 萬元,二人財產差額為400 萬元,則這400 萬元依上揭. 民法規定則應平均分配,因此妻依法可向夫請求200 萬 ... 於 www.vhyl.gov.tw -
#82.偷吃還是能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 賴佩霞律師
But…….法官最後卻判決陳男可分配陳妻200萬的財產(新聞連結)。 ㄟ,有外遇的先生和太太離婚後,竟然還是可以依民法規定向配偶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好像和一般人民的 ... 於 peilawyer.tw -
#83.詢問公同共有繼承與配偶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相關事宜
有關剩餘財產差額分配應如何辦理登記,內政部96年12月10曰內授中辦地字第0960727915號函規定有案,其因配偶一方死亡者,生存配偶應提出主管稽徵機關核算差額分配價值證明 ... 於 www.hl-land.gov.tw -
#84.民事請求分配剩餘財產起訴狀範例
為右當事人間請求分配剩餘財產案件,依法起訴事: ... 原告與被告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未曾訂定夫妻財產制契約,依民法第一千零零五條規定,夫妻未以契約訂立夫妻財. 於 www.tdvservice.com.tw -
#85.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再造(上) - 高點法律網
1. 條文規定:民法第1010 條第1 項第5 款,因不當減少其婚後財產,而對他方剩餘財產分配請求. 權有侵害之虞時,法院因他方之請求,得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 2. 立法理由: ... 於 lawyer.get.com.tw -
#86.立法院三讀通過「民法第1030條之1修正草案」 修正夫妻剩餘 ...
不是所有財產都需納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計算,在計算時,須扣除婚前財產、繼承、無償取得財產以及慰撫金。例如,夫離婚時財產剩1億,妻財產剩5,000萬,但夫 ... 於 www.pwc.tw -
#87.剩餘財產分配 - 智邦法律事務所
剩餘財產分配,若碰到因外遇有第三者而離婚的,就要小心他們惡意脫產。對於已經脫產的我們協助您追回,還沒脫產的以就最快速度跑完假扣押程序的聲請!財產分配大原則 ... 於 www.law0800.com -
#88.論新修-夫妻財產制之適用 - 大眾聯合法律事務所
一、婚姻關係存續中取得之「原有財產」的範圍界定-民國七十四年六月四日以前所得財產是否為民法第一 O 三 0條之一所定「剩餘財產」分配之標的? (一)實務見解:. 1.最高 ... 於 www.dzlaw.com.tw -
#89.夫妻財產怎麼分?快速了解「剩餘財產分配」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制度的目的,在於保護婚姻中經濟弱勢之一方,讓雙方對婚姻之協力、貢獻得以彰顯,並於財產制關係消滅時,給予具有最低限度的保障。 於 divorce.huanhailaw.com -
#90.認識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二、慰撫金」。且因為法條係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 時」,換言之就是無論夫妻一方死亡、離婚、或婚姻遭法院 ... 於 www.culroc.org.tw -
#91.第1011條: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不得繼承或由債權人代位請求
民法親屬編此次修正有三大重點:. 一、夫妻間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不得繼承或由債權人代位請求:. 民法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規定,在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例如離婚 ... 於 www.evergreen-law.com.tw -
#92.離婚可以向對方要財產的一半嗎?律師:2種財產不能分配!
一段婚姻,走不下去的時候,雙方大概就會走上離婚一途,這時,最想了解的問題大概就是孩子的監護權爭取,再來就是雙方的財產分配了。 於 wealth.businessweekly.com.tw -
#93.死亡前兩年贈與不得列剩餘財產分配- 宜蘭 - 住商不動產
死亡前兩年贈與不得列剩餘財產分配(2017.04.21經濟日報)許多人為了節省遺產稅,會趕在重病時,將不動產或現金轉移到配偶名下。但國稅局表示,死亡前兩 ... 於 www.hbhousing.com.tw -
#94.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 "關於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兩三事"
依民法1030條之1之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因繼承或無償 ... 於 www.facebook.com -
#95.民法修法三讀對婚姻無貢獻者不必平均分配財產
立法院院會今天(30日)三讀通過民法第1030條之1修正草案,未來國人要是離婚,只要其中一方對婚前財產所生孳息及運用所得沒有貢獻或是協力,雙方就不必 ... 於 www.rti.org.tw -
#96.關於「夫妻財產制」,我到底有多少選擇?離婚財產如何分配?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參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而婚姻因配偶一方 ... 於 www.shenghuilaw.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