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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槍砲管制 - 翻黃頁也說明: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民國106年) -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2017年6月15日- 為管制槍砲、彈藥、刀械,維護社會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條例。

南華大學 生死學研究所 林淑玲所指導 李旭德的 從死刑到無罪-一位冤獄者的生命敘事 (2008),提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附圖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冤獄、無罪、生命敘事、死刑。

而第二篇論文國防管理學院 法律研究所 鄭逸哲所指導 李雨蒼的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立法及實務之研究 (2000),提出因為有 武器、槍砲彈藥刀械、危險犯、意圖犯、主觀不法構成要件、主觀處罰條件的重點而找出了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附圖的解答。

最後網站各種管制刀械圖例與定義@ 我武唯揚 - 隨意窩則補充:【轉載知識】各種管制刀械圖例與定義以下圖片資料引用自網路資料來源: 國內刀匠管制刀械定義:指武士刀、手杖刀、鴛鴦刀、手指虎、鋼(鐵) 鞭、扁鑽、匕首(各如附圖例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附圖,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從死刑到無罪-一位冤獄者的生命敘事

為了解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附圖的問題,作者李旭德 這樣論述:

  本研究以敘事探究方法,邀請曾被多次判處死刑並最終獲判無罪者參與研究,意欲了解並敘寫歷經多次死刑判決者在經法官確認冤獄並獲判無罪後所遭逢的經驗與想法,以探討無罪判決確定後研究參與者遭遇的難題及其處理歷程,進而省思司法體系與研究參與者的關係建構,並於實際訪談歷程中建構敘事探究的研究方法。    從死刑制度變遷的觀點,回顧台灣司法改革的歷史脈絡與死刑犯研究的相關文獻後,本研究之敘事分析分別從「良民與殺人犯」、「天真?不妥協!」、「堅持與放棄」、「信任與質疑」、「賠償與等待」等向度,探討研究參與者在獲判無罪後所需面對的實際生活問題與衝突,藉以凸顯參與者身處之社會性脈絡及其人生觀轉變情形。    

本研究發現,冤獄事件發生後,研究參與者因數年的羈押、審判,加上死刑的陰影時刻壟罩心頭,早已習慣用這段經歷來解釋他全部的世界,對身旁的人、事、物皆習慣性的以「不信任」來因應。當某社會事件的背景資訊不夠透明時,研究參與者會有一套類似陰謀論(Conspiracy)的說法,除了對這些事件顯示出猜疑與恐懼,並且深信控制社會的幕後黑手確實存在。    熬過三千八百多個死刑如影隨形的日子後,研究參與者一樣必須承受社會異樣的眼光和難以找到工作的窘境,對此情況,其因應方式較為積極,可以感覺他已接受情境的現實,並以正向的態度重新看待問題。除此之外,被冤判死刑的經驗依舊造成難以抹滅的傷害,心中的不甘心似乎已注定是他

餘生最大的束縛。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立法及實務之研究

為了解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附圖的問題,作者李雨蒼 這樣論述: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自民國七十二年立法以來,業已施行十七餘年,歷經五次修法,期間社會型態急遽轉變,犯罪案件日漸增多,行為模式更是大異往昔,流氓幫派分子動輒擁槍自重,公然向公權力挑戰,嚴重影響社會安定及投資意願。本條例歷次修正以來,對於本條例之刑度逐漸提高,犯罪之構成要件部分參酌犯罪份子常用之武器,予以修法納入規範(例如:改造模型槍、肩射武器、槍砲彈藥的主要組成零件),以達維護社會治安,有效遏止槍枝氾濫之目的。但卻也發現本條例有若干立法未臻明確,而司法運作上亦未見統一之見解,造成類似之案例,法院認事用法,相互迥異,如此將會嚴重影響人民權益。 同時,我國自解嚴、終止動員戡亂以

來,行政法學一日千里,有關的武器管制法令,未能與時俱進,亦將會使得人民動輒得咎,公務人員執行職務使用武器時無據,受到本條例之制裁,這應該也是研究本條例時所應一體注意,亦宜一併加以瞭解,以竟全功。 有鑑於此,本文之研究目的,希望將本條例在實務上所發生困難混淆之處辨明,並將相關行政法令逐次介紹,並提相關修法及配套措施之建議,期能使武器管制更臻妥適。 鑑於本條例有關於立法定義上混淆不清或漏而未訂之處甚多,所以本文企圖溯及本源,從本條例之立法背景、草擬階段、立法及修法程序中,以立法政策的觀點逐次發現問題根源之所在(第二章);以及透過法條的詮釋,將刑法上基

本問題「危險犯」及「意圖犯」作一探討以及周遭行政法令順勢作一補充介紹,期求得本條例名稱上,所謂之「管制」方面更加落實有據(第三章);並檢討實務運作時所發生之混淆及疑義(第四章),最後綜合提出相關修法及配套措施之建議以代結論(第五章)。